泰安美术家协会关于
举办泰山美术作品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美协:
为落实省、市推进泰山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部署要求,创新文艺宣传工作,以艺术的形式热情讴歌泰安市登高望远,奋力争先,泰汶大地发生的巨大变化,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的历史责任感和奋斗精神,定于六月上旬举办“泰山美术书法摄影剪纸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
泰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泰安市美术家协会
三、举办时间:
拟于2022年6月上旬。
四、举办地点:
泰安市美术馆
五.参展范围:
泰安市美协会员均可投 稿,但必须经评委评选后方可参展。
六.参展画种:凡国画、油画、 水彩、漫画、漆画、版画、综合材料、雕塑均可。
七.内容要求:
突出泰安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泰山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强力推进黄河战略、乡村振兴等创作内容,展现泰安新时代发展变化。
八、其它要求:
1.各协会要高度重视此次重大展览活动,并抓紧组织本区域内的美术创作者,开始着手创作。此次入展作品数量多少,将作为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2、作品规格要求:主题性创作人物画规格不限,油画、水彩、版画、漆画、综合材料宽不超过120㎝,(以上作品自行装裱)山水、花鸟画不小于4尺不超过6尺整纸(全部为竖幅),此类作品由市美协统一装裱展出。
4.作品上报时间:各县、市(区)美协,务必将作品于5月10日至5月15日报送市美协办公室,市美协将于5月20日左右进行评选,入选的作品于5月30日前装裱完毕。
5.作品展后一律退还作者。
九、作者待遇、
1、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将对入选作品集中进行展览和宣传。
2.入选作品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其中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山东省举办的大型展览。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由市美协办公室负责随时通知。
联系人:隋建 15615385268
泰安市美术家协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