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的婚姻
文/于公谨
亮子是我认识的一个人,说起了我们都认识的姜的婚姻。姜结婚的时候,我知道;而且,他的夫人,我也是认识,很胖,很黑。可能是我这个人不行,或者是我的想法跟不上形势,或者是我的想法里面,有了很多的问题,才会觉得,姜的婚姻本身就存在着问题。尽管姜这个人是不怎么样,也是不值得我们同情,却还是让我对他的婚姻,有了一些看法。一般来说,对婚姻,都是有一种神圣的感觉,或者是尊重;只是我从姜的妻子态度中,看不到任何的尊重。
可能是姜妻从一开始就鄙视着姜;而选择姜,是很多无奈的选择,或者是被迫。她的年纪当时不小,没有办法,只能是“下嫁”给姜。而姜并没有觉得什么,我却觉得很别扭。有一次,遛弯的时候,和姜与姜妻无意中碰到,就交谈了几句。当时,姜和姜妻,都已经是举行了婚礼;也忘了,怎么就说起了姜和姜妻的婚姻。我印象很深的是,姜妻是很得意,也有些欢乐,对我说,她和姜是试婚。如果是姜告诉我,我不会在意;而是姜妻告诉我,我就觉得有些意外。尽管我这个人并不是死脑筋,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些改变;却也是觉得,“试婚”,并不是她这样轻飘飘说的;还有,“试婚”应该是二十多岁的人做得事情,而不是三十来岁的人所应该做的;这里面存在着不稳重,也是对婚姻不抱有什么希望了;毕竟二十岁的人,想法是有些天真,也有些冲动,对于很多事情,都是觉得简单,也是解决不好,才会有着这样“试婚”的想法;但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人,而且是一个女人,也想要试婚,就有些思考的空间了;因为年纪的关系,很多的想法,都是成熟,而不是简单的“过家家”;还有,姜是和姜妻举行了正常的婚礼,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如果是外国人,我不可能会在意,而作为一个中国人,应该知道,每一个人中国人对婚礼的态度;可以说,是一个家庭(主要是男方家庭)几乎是倾尽了所有。而这个倾尽了所有,也仅仅是“试婚”?如果是我,不可能会允许这样;只是姜,好像并不在意。我当时觉得,是姜有问题,还是姜妻有问题?如果是“试婚”,仅仅是婚前;而举行婚礼,再进行试婚,总是感觉到好像是对方,耍谁玩一样。这样的婚姻存在,是不是本身就有问题?
可能是我想多了,只是觉得,这个问题存在,姜和姜妻的婚姻,可能就存在先天不足。只是这个毕竟是姜的婚姻,而不是我的,和我没有关系。还有,当时,并不是现在,而是几十年前;几十年前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是让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也就是说,当时,姜妻还没有结婚,就已经想要和姜分开;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姜这个人怎么样了。让我纳闷的是,为什么姜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姜妻的能力?还是什么?难道姜有“受虐狂”?
只是让我意外的是,姜的婚姻,也是经历了几十年,直到现在,依旧存在着,并没有离婚。我说,这也是让我想象不到;我以为没有过几天,就很有可能会分开。亮子说,你所看到的,仅仅是这样的外表,并没有看到里面。我说,里面是什么?亮子说,里面是,姜妻很多时候,都是在闹,而姜在接受着,没有办法的接受。

大约在冬季(油腻的我 五十)
文/于公谨
有人说,学习是靠天赋什么的;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天赋,需要的就是一颗心。自己都把自己放弃,别人又能够做什么?
本来以为小阎是很可爱的小孩子(他的年纪比我小;老万也比我小一岁),老万却讲给我很多事情听,我才知道,小阎并不是看上去的那么单纯。
曾经发生过一个杀人案,就是几个人形成了一方,与另外的几个人形成的另外一方,进行火拼,用斧头、刀什么的,搏斗生死;其中的一个,是同单位一个妇女的儿子;听到而行凶,可能是昏过去,也是住院,再也没有上过班。
有一个姓刘的人(忘记了他的名字)说,我叔很厉害,是瓦轴保卫处的处长;凑巧赶上,当时就用枪顶着张三(也是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只能是现编一个)的脑袋;只是张三还是把斧头劈下。我叔很无奈,只能是用手枪把子把他打昏了。
老万说,后来怎么样?
姓刘的人说,后来他就升官了。
另外的一个人说,他们是怎么发生火拼的?
姓刘的人说,就是偶然碰上。他们原来就想要争个胜负,所以碰到了,就开始争斗。
当时,我们都是相信。而事实上,姓刘的人话里面,有着很多的漏洞。我们只是不知道。
后来,小阎过来,知道了这件事情,就说,这也是太无耻了,胡编乱造,你们也相信?
老万说,你怎么知道是胡编乱造?
小阎说,我就是当时亲自经历着。
老万说,啊?你?
小阎说,我年纪小,跟在李四(编得一个名字,也是记不住的,毕竟是时间过得太久)身边玩;当时,我们在二百货;因为李四他们都很喜欢我。突然,有人找李四;李四跟他说了几声悄悄话,就立即对我说,他有事情,让我自己回家,不要跟着他。
老万说,是约架?
小阎说,不是约架,而是生死之斗。
老万说,这个时候就知道?
小阎说,本来就知道;要不怎么会那么巧合?
老万说,啊?没有想到。
小阎说,李四是怕我出事情,或者是跟着他,连累到我。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带我玩,而不是让我参与打架。
老万说,这个人很不错。

作者简介

于公谨。辽宁省瓦迈店市人,喜欢写作,爱好书法,散文,小说,诗词,剧本,皆有作品面世。

主审/萧梅 签发/陈百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