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3年“以工代干”人员的“转干
胥全迎
“国家干部”这一称谓,在我们国家使用并红火了几十年。现在不用这个词了。很多年轻人对这个词比较陌生,让我来说说它的来龙去脉。
在正式实施公务员制度之前,属于各级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具有“国干”性质的人员,都属“国家干部”的范围。当然包括部队军官、学校的教师、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企业中的管理与技术干部等等。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也是支撑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国家干部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解放战争胜利并建国后的中共各级领导机构、各根据地的干部、部队干部、地下党干部等;二是建国初期招录的干部,如干训班等;三是国家各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四是各个阶段从工农阶层提拔的干部、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时从资方人员中录用的干部等等。
改革开放后,我们国家在1983年,对国家干部队伍进行了一次“整编”。何为“整编”?主要是对“以工代干”的人员进行“转干”。
“转干”工作对象不一样,转干的形式也不一样。
一是“补办”。也就是补办干部手续。就我们清江市来说,就是 1982底前,经清江市委组织部或主管局批准提拔的中层干部。如我们清江石油化工厂被市燃化局批准提拔的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等。这部分人很多。因为文革后有大量的工人身份的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担任各种干部职务, 这部分“以工代干”的人已是干部了,就称为“补办”国家干部的手续。
二是“改办”。对象是1978年以前从部队复员的干部。1978年开始,部队干部正式安排转业。何为转业?就是国家干部的身份不变,到地方安排相应职级的干部岗位,相当于调动。而之前部队干部都安排复员,就是回老家,发一笔复员费,重新按政策安排工人身份,无国家干部身份。这属于落实部队干部政策,将这部分复员的军官“改办”转业,恢复国家干部身份。
在这里我要多说一句:部队战士从部队回地方,称“退伍”。现在士官回地方称“转业”,但他们同退伍战士一样,不具有国家干部的身份。说到现在,有的人可能还分不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区别吧!
三是“转录”。对象是1982年底前已经获得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如技术员、医师、会计员、统计员等等。再就是1979年底前已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如办事员、化验员、会计、统计、教师、护士等等。这需要工资表和单位内部调动介绍信等文件支持。这部分人最多,最复杂,材料难搜集。这部分人还需要高中文化。好了,学校专门为其中部分人办高中文化班,拿个高中毕业证书,一切ok了。
我当时在石化厂政工科,参与办理了这次转干工作的全过程。这一次,全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不知有多少人正式进入了“国家干部”队伍的行列。这时,“国家干部”队伍的数量,达到历史最高值。
当时国家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后提拔使用中层以上干部的,必须有国家干部身份。
随着形势的发展,这样的制度规定显然不适应了。1984年春天,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给国有企业放权。其中就有“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优秀的工人中提拔使用干部”的规定,才让国有企业的用人机制放开。 后来,我当了石化厂的组织科长,管干部人事工作,对国家干部人事政策有进一歩的体会。如果还按照原有的规定办,不能从优秀的工人中选拔干部,那企业还有什么活力?
现在,企业中的国家干部身份,已经没有了,都是企业职工,同企业签劳动合同,这就是全员劳动合同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身份,原则上也没有了,全部实行聘用制。(只不过有无编制待遇不一样罢了)。按现在体制,可能只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单位如党群机关等人员)和现役的军官,才能算是“国家干部”。
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之中。“国家干部”将越来越少,越来越精干 。
2015.2.1发表于《淮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