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于今日对全县干部职工发布了疫情防控提醒函。
原文如下:
各镇党委,普集街道党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各人民团体:
12月9日至18日,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未央区、碑林区、西咸新区相继报告18例本土新冠病毒确诊病例,病例活动轨迹复杂,源头尚未找到,西安市已划定11个中风险地区,我县距西安距离较近,人员来往频繁,疫情防控压力较大,为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按照县委主要领导安排,县纪委监委特向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作出如下提醒。
一,严禁随意外出。即日起,各单位在西安市地区居住的我县干部职工,一律在武功居住;各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接待、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来武人员;各单位于部职工近期非必要不离县、不去西安市,尤其是有确诊病例的地区,确需前往的,做好个人防护,返县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格报备程序。各单位副职领导及一般干部外出,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单位主要领导外出,须经县委书记签字同意,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严管理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上述疫情防控规定;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影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的将严肃追责问责,顶格处理。
中共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