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沈阳腾越公司碧桂园樾璟台分公司恶意欠薪
2020年8月份,举报人与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腾越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腾越公司将沧州市海兴县碧桂园樾璟台项目工程劳务五项发包给举报人,合同期限自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止。合同签订后,举报人积极履行合同,先后购买了整个施工所需的大量材料,如方钢、架管、盘扣、模板、钢筋制作机器、临水、临电、消防、道路、机械设备等,置办了工程所需的文明施工所需准备和施工人员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共计800多万元。上述材料、机械、设备材料已经全部运至在碧桂园樾璟台项目施工现场,并均有相对应的合同、票据转账记录等予以证明。
自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中旬由于甲方证照不全,
举报人不仅在施工现场修建围墙大门等临时设施,还按照腾
越公司要求抢建售楼部;施工降水来不及,举报人加倍支付
工资才组织到工人集中去降水、施工;后来按腾越公司要求,
举报人带领工人施工了六栋商品房、两个地下车库;以上共
投入了1500多万。12月15日因冬季不能施工,因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全部返乡,举报人经腾越公司同意后,工人暂时停工。在这期间,举报人因多次讨要农民工工资与腾越公司徐国安等人发生矛盾,互相辱骂后农民工通过各种途径,腾越公司迫于政府压力,当时开了200万工费下欠民工款答应2021年1月5日拨付,让工人写承诺书照相,让工人回家等待,一直未拨付,工人多次拨打市长热线,甲方拿着承诺书到青年办已说付了的谎言。直至2021年春节前一天才支付了130万元,农民工收到工资才安心过春节。但是其中16万农民工工资支付到蒋可账户后,蒋可一直利用其职务行为,向举报人索要红包才愿意支付,举报人未按其要求给其送红包,蒋可至今都未将此笔款项支付给举报人以及农民工。
2021年2月28日,春节过后,各班组农民工准备复工。徐国安指使赵欣、蒋可等人带领一批人未经本人撬开的民工宿舍并强行入住,并把举报人办公室里的生活用品占位己有,举报人构建的宿舍、食堂,施工现场所有举报人购买的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成果。仓库里存放有大量电缆线》红外线、放线仪、全站仪、电脑设备等贵重物资,价值几十万,至今也不归还。
各大媒体将持续跟踪报道,澄清事实真相,还举报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以上举报全部属实
如有虚假承诺我担全部责任
举报人:修士君
日期:2021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