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临县大队持续加大消防安全整治力度,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临县大队监督人员发现位于临泉镇胜利坪村的临县友德医院四层楼梯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为防止此类材料引发的火灾,大队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临时查封。
在查封现场,大队监督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详细阐述了其违法事实,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并要求该单位负责人要尽快整改火灾隐患,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预防整改期间的火灾事故发生。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在了解了这一行为的火灾危险性后,已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全力确保场所内消防安全。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