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长安区有关部门


我们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鸿鼎福门小区业主, 小区就一幢高层248户,231户办理了不动产证,余下的十几户业主在交完契税,大修基金时被告知暂停办理业务,一年后给出答案是拿到不动产证的业主可以正常交易买卖,末拿到不动产证的业主,停止办理业务,同一幢楼区别对待,我们是五证齐全商业贷款的房子,最近获悉政府出台了市资源发[2021]188号《关于印发西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但我们于2021年11月11日去长安区不动产登记局咨询,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我们不在此文件的范围之内,2021年11月15日上午去长安区不动产登记局提交相关资料时也拒绝接收我们的资料,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小区的土地性质有问题需开发商处理,鸿鼎福门小区的开发商从始至终都在欺骗业主且也处于失联状态。既然有相应的政策文件支撑,鸿鼎福门小区土地也属于国有土地划拨,为什么我们剩余的这十几户业主不能根据此政策办理房产证?

现请长安区不动产登记局及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出明确的书面答复意见:长安区鸿鼎福门小区到底在不在此次文件处理的范围之内?
编审:张建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