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案件或者问题,经过当事人和我们诉讼、发稿、发函、投诉、举报等综合手段维权,大部分能够妥善处理。
我们有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百度等第三方平台全媒体发稿。这些发稿渠道,有的是单位注册,有的是以记者证备案的,有的是个人备案的。
我们和其他机构媒体相较,发稿效果本质上是一样的。无论我们个人认证或者记者身份认证,还是单位认证的平台,经过22年的从业积淀,品牌度和影响力都是可以的,非一般非专业人士和资质浅薄人员可比。
中新传媒麾下的平台发稿,哪怕我们个人给领导发个函,附上我们的以往重大报道,或者网络可查的个人简历,和当事人自己写封信,或者个人发篇稿,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
无论海内还是海外的其他媒体,他们发布稿件和我们目的一样,都是为了传播。我们一些稿件,阅读量最高的几十万,10万+不少,影响力不比机构媒体的差。他们许多稿件点击数,远远不如我们。
另外,我们发布了后,无论阅读量如何,当事人打印出来递交政府部门和领导,他们看新闻网站和知名媒体人报道过,应该会比平时重视的。
有些当事人,超越我们的常规发稿范畴,譬如想上其他媒体。因为一直怕求人,和人情难还,以及当事人让我们给人家行贿发稿违法……等因素,除非非常特殊情况,我们一般不寻求自身范畴外的发稿渠道,尽管也认识许多其他媒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