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权利
作者:傲然
关于权利,我在几篇杂文中都谈到过,可吾为什么还要论权利,我遇到过几件事,可见权利是多么的重要。有权便有利,同是很有力,从过去的科举考试,到清朝的买官卖官,一直延伸到现在。而当官是为了发财,追求名利,古人曰:人不为己,天珠地灭。这是作官之道,也是为人之道,这只是个别的官和人。但大部分的官都是好的,处处事事为人民着想,替人民办事,濂洁奉公,受人敬重,方志敏同志率领抗日先遣队,在山中突围不幸被捕,士兵对他搜身,从上身摸到下身,连一个铜板都没有找到,他们用手榴弹做出投掷的姿势,大声说:赶快把银元拿出来,不然要炸死你,方志敏轻蔑地说:"我们共产党当官的与你们国民党当官的不一样,你们当官的个个都有钱,想从我这里发洋财,你们想错了。”为官之道那有不贪之理?这是个别当官的逻辑。而大多数的官是人民的公仆,清正为民,一尘不染。
这是我又想到了:″不谋其位,不在其证”宋朝的包正,他不在开封府做官告老还乡。一天,包正无事曾在河边钓鱼,钓了半天也没钓着鱼,就在河岸摔起鱼钩来,随从说:"大人,怎么摔鱼钩呢?”正在发怒时,一位妇女身披孝衣含冤而来。包正听到喊声,问起告状之人,而告状之人将冤情诉说一遍,包正听后十分怒火,可是转念一想,而自己有不在其位,让告状之人到县衙去告,他无权接受民间之事。而随从有意煽动告状之人非要包正接管此事,包正心想自己身在开封府是威风凛凛,三口铜铡又是何等威风,而现在没有权利,怎奈如何呢?可是转念一想,民间冤情大如天就随告状之人到开封府告起状来。
身为开封府之官,初见包正还念旧官之情,当包正把告状之人冤情伸诉之后,当场把包正赶了出来,把伸诉之女押入狱中。可见开封府当官之人,权势之重,后台之深,所谓后台就是当朝西宫娘娘。包正无奈闯入宫中,将此案向皇帝诉说一遍,皇帝不但不受理此案,反而说包正多管闲事,包正遭冷遇仍不回心,还是想到民间之事大如山,此事一定要管到底。替民伸冤非同小可,于是他想到国太,每逢中秋佳节到寺院烧香拜佛,包正又闯进寺院将此事告知国太,皇帝十分怒火,非将包正五马分尸,国太劝皇儿,包正是忠臣,开国元老,在朝内朝外享有崇高威望。应该再任开封府官位,处理此事,皇帝无奈宣旨照办,包正上任后,原开封知府听后处罚,由此可见权威的力量有多大,在位与不在是何等的明显,人若下台之后,如凤凰落水不如鸡,虎到平川受犬欺。总而言之,当官一定要伸张正义,你要知道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办事是天径地义,看你如何行施你的职权?如何做个受人敬重的好官,名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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