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是约束公知言行最后一道防波堤】时政文化心观天下(265)
作者/张有清
图/作者提供
近日,古墓派公知罗昌平因将冰雕连叫成“沙雕连”,侮辱英烈被刑拘,网民还扒出他许多违法言行,比如将人民币伟人头像与女人上身合成,侮辱开国领袖,这样的公知不刑拘刑拘谁呢?
但近日又泛起了一股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开脱的言论浊流,一个微博名为@周雷律师微语的账号,以什么“谦抑性、包容多元观点”为由,要求不能追究罗某平的法律责任;另一个微博名叫@王飞说法,转发并评论@周雷律师微语的微博说道,“他本人已经道歉,影响已经消除,没有必要再动用其它手段处理”;又有微博名为@浙外马晓霖的声称,罗某平知错并公开道歉,批评教育和封号就行了,刑拘太重,是在制造仇恨;还有一个微博叫@褚朝新的,希望海口警方枪口抬高一寸云云,什么对罗某平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违法言论从轻处罚,让人感受到执法机关在践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时所体现的人性光辉。目前,@王飞说法和@浙外马晓霖两人因违反公约,账号已被禁言。
可以说,法律是约束抵御公知疯狂言行的最后一道防波堤。任何为之开脱洗白的行为都是徒劳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是由于出台英烈保护法,民众有了法律保护英烈意识,那种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已经没有市场,民众也看得清什么叫历史虚无主义了。那就是否定英烈,否定中国文化,否定中华民族奋斗史,达到割断历史虚无历史的目的。前些年公知的疯狂大有前苏联解体时抹黑苏联的那种状况了。自从颁布了系列相关法律之后,法制昌明,公知势微了。
二是法不容情,是可容,孰不可容?如果违法犯罪可以逍遥法外,公知会翻江倒海,各种奇谈怪论会层出不穷,国无宁日,国将不国。前些年辱祖灭宗,侮辱英烈,抹黑领袖,诋毁国家的行为猖獗便是明证。什么:法律谦抑性,包容多元观点。什么:道歉了便不予追究。什么:刑拘制造仇恨。什么:枪口抬高一寸,以体现人性光辉。真的是扯蛋,这就是公知的独立思考,这就是公知的法外施恩,这就是公知的人性光辉吗?在法治面前,公知没有特权,而且,这是约束和阻止公知疯狂的最后一道防波堤。人心似铁,国法如炉,让这些违法犯罪,知法犯法,妄言妄行者受到法律的惩处,是让他们长长记性的最好办法,不然,明朗的天空不知会刮起多少狂风,卷起多少乌云。
三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要是诋毁侮辱英烈,执法司法就该出手。为诋毁侮辱英烈的人开脱,就是对国家精神和宪法原则的釜底抽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有法可依的必然延伸,执法司法是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长治久安与发展利益必须承担的职责。
四是任何为违法犯罪开脱都是徒劳的。企图以公知式独立思考,人性光辉为犯罪分子洗白可以吗?公知的一大招数就是在法律边缘徘徊,我不越过法律法规底线,你能把我怎么样?所以才有了许许多多的奇谈怪论,妖言惑众,蛊惑人心。才有了许多的以自由主义之名,精致利己之名,行贩卖与中国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相对立之实的歪理邪说层出不穷,你说他不对么?他说这是独立思考。你说他不要极力贩卖么?他说需要不同的声音。如果对于这种肆无忌惮践踏法律的公知言行放任自流而不刑之以法,不知有多少沉渣泛起,浊浪翻滚,那些在法律边缘试图踩越红线者便会仿效而行,那法律岂不成了摆设,成为儿戏。
总之,群众性运动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但群众性讨论可以让情理越辩越明,而法律法治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最好途径,用法律的武器惩罚违法犯罪行为,是执法机构的当然职责。
(2021年10月)


张有清: 男,汉族,江西省宜春中学高级教师。对古诗词,现代诗歌,小说散文,时政评论均有涉猎。诗歌曾入选《南吟北唱》诗集。在《中国诗歌网》《世界诗歌联合会》《华人文艺联盟》《中国现代诗歌文化传媒》《中国现代诗歌文化传媒黑龙江总社》《中国现代诗歌文化传媒山东总社》《江西一道琴棋诗书画总社》《江西云裳文学社》《江西诗声》《宜春诗词》《宜春市曲赋学会》《袁河茶话》《诗艺国际》《兰馨文轩》《蝶舞霓裳诗书画社》《诗意文韵》《诗码头古韵悠长》《都市头条扬歌文学社》《都市头条莲叶之珠文学社》《中国新梦文化传媒》《今日头条微头条》等网络平台发表诗歌五百余首,被诗歌平台专业朗诵者朗诵诗歌散文政论一百余首篇,编发中短篇小说若干篇,发表“文化时政心观”评论四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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