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凌

我今年三十岁了,从小就知道我的父亲是养父,名字叫吴斗娃。听养父说,因为我是女儿身,在我哇哇啼哭出生的第二天,就被亲生母亲扔在一个村口的草堆里。他拾粪路过,就把我放在粪筐里挑回了家。那年他五十四岁,一生未婚。旁人不理解,觉得不可思议。有的说:“斗娃纯粹吃饱撑的,拾个女子,这还能指望上?”有的说:“斗娃土都埋到脖子了,竟然还抱回来一个女娃,这不扯吗?”还有更难听的说:“斗娃壹辈子没见过女人,拾个女娃,是不是还想给他当小?这说不上。”任凭大家议论纷纷,唾沫星子能把人淹死,但他初衷不改,抱着着我逢人就高兴地说:“人家嫌是女娃,他不要我要,只要能把我叫爸爸就行。

”我的出现是他有了父亲的身份,他的出现我便有了第二次生命。听邻居说养父把我抱回家,别提多高兴啦,一天走路都是跳着蹦着,走一走就低下头看看我笑一笑,嘴里哼着叫不上名的小曲又走开了。热天那凉快他准在那里,村里的几棵树底下,老池边,新筒口,寨子门,甚至大祠堂也有父亲的身影。有的人穷讲究说什么:“女娃不能进祠堂哦,赶快抱出来呀。”父亲假装没听见,仍旧在逗我玩,只要我不热,爱咋咋的。冬天把我裹在他的棉袄里走在巷子里,隔壁二婶就喊:“捂得太严啦,小娃不得饥寒症。”父亲笑嘻嘻地低下头,把我扒拉的露出脑袋说:“我娃和其他娃不一样,你那娃是生的,我这娃是老天爷给的。”说着又把他的棉袄紧了紧,只怕风吹到我。就这样他一个人带着我这个拖油瓶,晃晃荡荡过了半生。

眨眼间我十六岁要上高中了,有一天,父亲带我出去,说是干点零活。我说:“爸爸,你的衣服太旧了,再看这也不合身。”父亲说:“出力干活的,又不是坐办公室,穿那么新干嘛?衣服大点,干活才能伸展开手脚,不然,一伸手一猫腰,衣服就撕破了。屁股就露出来了。”父亲说着笑着刮了我一下鼻子走到一个类似库房跟前爸爸说我:“你坐着看书,我要去干点活。”说着就咚咚咚走了。等父亲走远,我就悄悄地跟在他身后,想看看父亲是做什么。七弯八拐地就看到眼前不远处,聚集着十多个跟父亲年龄差不多的人,有的推着推车,有的拿着扁担,父亲弓着腰头歪到一边,肩扛着一个大箱子,脚步有点发抖地往前走。走几步停一下,用系在手腕处的毛巾擦额头的汗,再前行几步,把背上的纸箱放到手推车上,接着又跑向大货车,几秒钟后,又弓着腰扛来一个纸箱。如此反复七次之后,父亲又推着一辆车向大车走去,弓着腰,双腿蹬得紧紧的,几十米外的我看得到父亲挽起的裤管腿上高高凸起的青筋。原来父亲赚的是血汗钱!我走到门卫指着父亲那些干活的人问:“大伯,这样搬一次货,能挣多少钱?”门卫轻蔑地说:“下苦的,挣不了几个钱,扛一次箱子五毛钱。我在心里算了一下,父亲扛了七箱,赚三块五毛钱。回家路上我仔细看着父亲,五十多岁的父亲,像个七十岁的老人,老态龙钟,一脸的疲惫,身上背着一床棉絮。

从那一天起,我就下决心做个好女儿,做个好人。谁知天有不测风雨,父亲突然大口大口地吐血,我被迫停学了,陪着父亲住院治疗半年。出院后继续在家疗养逐渐恢复。为了父亲任何付出我都心甘情愿, 我欠他的这辈子都还不完。当我二十岁时,有人说我的亲生那边想认亲,我只说是我谁也不恨,各自安好吧,我一心报答养父的养育之恩。有邻居来家串门时,爸爸就给他们说:“假如有一天我真的不吭声走了,你们要照顾好我的女儿,有事了让着她,她是我一手惯下的犟犟娃,受不得症。”我听到后顿时泪奔了,伟大的养父,感谢她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收养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