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背后的罪与罚
——浅谈王方晨的长篇小说《老大》
王娟

米兰昆德拉在其《受到诋毁的塞万提斯的遗产》中提到小说的精神之一是“复杂性”,“小说作为建立于人类世界相对性与暧昧性之上的世界的表现形式,跟极权世界是不相容的。”[①]王方晨笔下的核桃园村就呈现着种种复杂,其中人物的生死沉浮都有着神秘、暧昧的色彩。小说中王方晨对中国乡村政治以及中国当代农民生命史、精神史展开了思考,在这些思考的背后是他对人性深处罪与罚的本源性探究。
一、乡村政治的经验书写
“现代性作为一个无形而巨大的推手在推动着中国社会的剧烈演变和前行……尤其是被挤压得最严重最惨烈的社会板块——“乡土大陆架”所呈现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生活形态,为中国作家提供了巨大的创作场域……”[②]《老大》中,王方晨以核桃园村以及核桃园村的人为表现对象,展现了其中积习难改的旧疾,批判着乡村社会的民主进程,为我们呈示了一幅历史中的乡村图景。
老大原来仅是庄至桓对儿子庄镰的称呼,并无任何特殊含义,但随着情节的发展,“老大”成为了一个有着丰富意蕴的象征符号,其中一层象征意义就在于,“老大”是独特的乡村政治的反映。中国的乡村世界有其独特的乡村政治风貌,典型特征之一就是村长为大,村民们对村长俯首称臣,一切遵从村长的安排,一切需遵从“村长的原则”(赵月斌语)。庄至行、庄镰都曾经是村长,都是某一时段的“老大”,他们或多或少的把持、影响着整个核桃园村的生命和精神走向。如果把一个村庄比作一个家庭,那么村长就是绝对的封建式家长,这个“家长”可以为其内部成员做决定,而且其内部成员以顺从为主,如果有触犯“家长”威严的行为,那么必定会受到一定的惩罚。小说中有大量描写“老大”威势的精彩细节,例如金元的破草席被烧掉后,庄镰给了金元一块草苫子。草苫子,因为是村长给的就变得“熠熠闪光”,变成了“一种能够时时刻刻引起人们内心崇敬的圣迹”。在村人们的眼中,庄镰给流浪汉金元送草苫子是高高在上的村长对金元的庇护,是一种权利的垂青。在以后七八年的时间内“在院门口的地上放草苫子,就成了核桃园村特有的时尚”更是体现了村人们对能够得到村长“恩荫”的渴望至极。另外,庄镰为了得到村长之位不择手段地利用金元,跟踪丫丫,强暴丫丫,不也反映了乡村社会中村长这一权利象征的诱惑力了吗?因此,在第一个层面上,庄镰成为众人的“老大”是拜村长这一权利地位所赐。
核桃园村的人对庄镰的敬畏首先是对权利的畏惧,王方晨借“老大”的故事批判着乡村中的一个顽疾——权力至上。更进一步思考,一个村庄之中,出现“村长独大”的局面难道不是乡村民主缺失的反映吗?王方晨对乡村中存在的顽疾进行了批判,并反思着乡村中并不乐观的民主状况。

二、现代化降临的喜与悲
现代化进程对乡村的影响是巨大的,它不仅仅为乡村带来了物质方面的改变,而且对乡村世界中的传统文化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小说中,王方晨并未直接描写出现代化对乡村世界的改变,而是在小说急促的叙事节奏中展示着乡村中现代化力量的逐步蔓延。当乡村世界遭遇天灾的时候,根儿爷向天祈祷“我们走了很远。我们迷失了方向。我们追随外来的人,他让年轻的人丧失廉耻和良心,甘愿与蝼蚁畜生为伍。”根儿爷是乡村历史的见证者和乡村传统文明的代表,由他口中说出这样一番话自然别有一番深意。在根儿爷眼中,是外来的人让原本淳朴的民风退化,外来的人带来的不正是现代化吗?纵然根儿爷的这一说法有些偏激,但是传统乡村文化中“廉耻和良心的丧失”与外来文化的侵入是脱不了干系的。
从根儿爷的话中,我们得出的是现代化作为“外来者”对乡村的入侵式影响。但现代化的影响并未仅局限在这一层次上,它的更大影响在于它隔断了走出乡村社会的年轻后生们与乡村传统文明的“血缘”关系。当年老者无力对乡村世界的改变做出什么努力时,他们会将希望寄托在象征着希望的年轻人的身上。做了镇长的袁广田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从镇上回到核桃园村时,他的大儿子对根儿爷的问候方式是“朝根儿爷直直地伸出了一只手,嘴唇稍微一动,轻飘飘地跑出了两个字,‘你好。’”并随后“抽出了自己的手,把手探在身子一边,仿佛手被弄脏啦”。这是接受了外面世界现代文明浸染过的孩子回到自己的故土时的反映,他丝毫没有表现出对这片故土的向往抑或是敬仰,相反表现出来的是一种鄙夷之态。由此看年老者对年轻者的希冀是否也失去了意义呢?那么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正轨又在何处呢?
三、精神秘史的罪与罚
《老大》中除了批判着乡村政治的旧疾、表达了作者对乡村现代性文明进程的隐忧外,更深刻地揭示着乡村中的人精神上背负的苦难,就此而言,《老大》书写了乡村中的精神苦难史。
庄镰被称为“老大”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村长,他在上任村长前的举动和主动卸任象征权力高峰的村长之位后的表现同样赢得了村人的敬畏。他有着不同于他人的铁腕手段,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他敢。当全村人处于饥饿状态下时,只有他敢去杀羊,用一碗碗的羊汤换回了村人的性命,用一幅幅羊骨架换回了镇里的芋头面;他是阴沉沉的,可以不顾情面的辞掉大作坊里的工人,在核桃园村里他“就像覆盖在核桃园上空的、一块无边的黑色的尸布”,连女儿芒妹都认为他心太狠;他是孤独的,用一种极端的方式保护着自己不受到来自外界的伤害,也以这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女儿不再受伤害。这样的一个人物,让人既敬、又怕、又恨。这样的一个圆形人物并不是陡然间就生成的,而是有着多重因素的相互作用。
对他造成刺激的是他第一次进城的经历。他始终忘不了他进城寻找父亲时被人戏弄为小叫花子的经历,这样的经历不仅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更是一种伴随着人物成长的难以抚平的精神创伤。这样的创伤,使他在往后的生活中慢慢变得沉郁,阴冷,让他仇视一切,他为自己筑了一道厚厚的墙,将自己的心灵遮的密不透风,他的初衷也许只是保护自己不受到人格上的侮辱与欺凌。由此看来,庄镰的给人的阴沉感是他受到伤害后的自我保护反应,同时也是人性中恶的一面在他身上的投射。
他给大多数人的感觉是阴冷的,坚硬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无坚不摧的,相反,他内心承受的困苦或许比任何人都要多,都要复杂。庄镰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的强大才能被人重视,因此他在选择将自己封闭之时,也选择了让自己成为别人眼中老大的方式——掌握村中政治大权。他为了村长之位,牺牲了自己与麦的纯真感情,放弃了自己的良心与道德,他最终得到了他想要的权力,但是却因此陷入了害怕毒誓的惩罚的不安中。当初让他发毒誓的庄道潜允许他可以反悔,但是他却无法原谅自己,可以说,真正没有放过他的是他本人。他害怕毒誓应验,所以从象征权力巅峰的村长之位上退下来,但是这样做仍旧无法摆脱誓言的纠缠,他的内心依旧是惶惑的、畏惧的。他强暴了丫丫,丫丫在生下他的儿子稼祥之后投河自尽,而稼祥却由一个洞悉自己灵魂中不安与阴暗的庄道潜来抚养成人,这在庄镰看来,无疑不是一种讽刺性的惩罚,这种惩罚是众叛亲离。众叛亲离的惩罚在女儿芒妹与自己闹翻之后达到了高潮。他内心需要来自家庭和女儿的“欢乐温暖的情绪”,也深知这种情绪对他的重要性。这样一种自己必需的感情如果受到了伤害,那么他内心的绝望之感便会加重许多。所以,当他发现女儿也无法理解他,甚至与他翻脸时,他内心的众叛亲离的痛苦可想而知。在庄镰自己看来,自己是一切罪恶的源头,是他亲手造成了现在的状况,他试图为女儿安排好一切,以这种方式为自己赎罪,避免女儿被仇恨包围,却又在不自觉中掌控女儿的命运。当他最终明白无论自己怎样挽救,怎样弥补,都无法摆脱掉那个毒誓的折磨,都无济于事时,他选择了告诉女儿真相来取得女儿的谅解,然后在火中赴死,以此完成对自己的救赎。
《圣经》中,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小说中王方晨清醒地认识到了个体的“罪感”存在于普遍的人性中的,无法获得拯救,“负罪”的状态将存在于每个人身上,以老大为例,仇恨的种子自小埋在了庄镰的心中,是仇恨成就了庄镰,也是仇恨毁灭了庄镰。仇恨成为了庄镰灵魂里的原罪,它的存在使得庄镰做了种种他愿做或不愿做的事情,构成了他一生所犯的各种错误,构成了他的本罪。他以身赎罪,用一把火烧掉自己的罪恶,却无法烧掉原罪的继续,继而也就无法阻止他人本罪产生的一系列后果。庄镰死后,芒妹又陷入了赎罪和报仇的心态中,最终受到煎熬的还是她自己。王方晨在小说中表现了人性中善与恶的纠缠,在对人性善与恶的思考中阐释了人性的复杂性。
《老大》中的核桃园村是中国乡土社会的一个缩影。在这里既有宏观的历史经纬,更多的是微观的人性褶皱。王方晨在乡土伦理与现代文明的矛盾冲突中,将乡村历史与心灵秘史交融在一起,展现了人性深处的善与恶,罪与罚的纠葛。从这一角度来看,王方晨的《老大》透出了乡土文学写作的一种新可能。

[①]米兰·昆德拉:《小说的艺术》,董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18页。
[②] 程光炜、丁帆、李锐等:《乡土文学创作与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乡土中国现代化转型与乡土文学创作学术研讨会”纪要》,渤海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