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鹏源
关注媒体圈的朋友都知道,前几年,因为“知名度”不小的媒体人王甘霖的马仔,一个接近00后的小家伙,在王甘霖担任群主的群里没大没小老气横秋攻击我,老王不但拉偏架还把我踢出群拉黑,结果被我起诉到南京法院四五次。
前两次,一审二审,他四次全部败诉;第三次,因为双方和解,我们撤诉;第四次,刑事自诉,一开始老王老兄很紧张,怕有牢狱之中;此后,又神气起来了,估计做了什么工作,心里有底?
涉嫌胡乱判决案件的江宁法院刑庭明星法官刘某,和二审维持的中院副庭长、获得全国性荣誉的王某,被我发表文章在网络公开此事,文章阅读量不小。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今天讲的,是我和王甘霖在成都的名誉权纠纷。
眼见南京败诉很难看,一向很要面子的老王先生也在成都起诉我,说我侵权。
是他们先在500人左右群里诽谤我,然后又首先发文章攻击我,我出于自卫发文章,难道不能?
一审金牛区法院,涉嫌葫芦僧判糊涂案,判决我和转载我的文章的云南司法厅《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网易、深圳在线等侵权。
我肯定上诉,二审法官应该是看出其中有问题,决定公开审理。解释一下,一般二审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基本书面审理,不会开庭浪费时间的。
但后来,南京第三场第N场还得继续败诉的王甘霖主动联系我,法院居中调停,我们一揽子解决了所有争端。
因为他放弃了将来如果维持原判,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书的权利,所以,我就没有必要再去成都中院应诉了。
成都中院后来裁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退还我50元受理费。
一年之后的今天,我偶然发现,他们一直没有退还我的费用。
于是,我私信该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却一直无人搭理。我不知道,他们的公开平台,是否有人打理,还是就是忽悠老百姓的摆设。
同时,我也公开@成都中院,还写文章喊话,可是,人家就是“任尔东西南北,咬定青山不放松”,不回复。
无奈,又致电当初法律文书上的号码,对方给了退费号码。
打了好几次,无人接听。前天终于通了,一个男人告诉我,想退回这法定属于我的区区50元,得提供:退费申请表、二审缴费发票复印件、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名开户行账号,表格得网上下载,全套资料得快递过去。
听了,记了,我头大:仅仅50元,值得这么大动干戈吗?
我问:如果老年人,不会上网搞咋办?
对方将我军:你不会吗?不会可以委托其他人办啊。
我问:我不联系,你们是否就不退了?
他说:我们也不知道你的账号。
我告诉他,前几年,南京法院给我退费,没有成都这样的麻烦。他说,我们就这个规定,要么你建议四川高院修改。
第一,法院财务主动联系我;第二,问我一个银行账号即可。
在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简政放权、简化流程大背景下,我想进一言:成都中院,要司法便民,不要给群众设置重重障碍,好吗?
50元事小,但是,折射出你们的利民思想,是否真的刻在脑子里,落实在行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