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作钩沉35
远离赌博
宋今声
从古到今,人们对赌博行为历来深恶痛绝。早在战国时期的《法经》规定,士民赌博者,处以“罚金三币”。古代称币不惟钱,一颗珍珠、一张兽皮、一块锦缎,均可称之为“币”。汉代以来禁赌的重点着眼于各级政府官吏聚赌,发现以后,要处以重刑。明代对赌博罪分三等,官吏参与赌博罪加一等;初犯且以娱乐形式设赌要受杖刑,惯赌应治以重罪。清代承袭明律,但对官吏赌博要“革职枷号两月,鞭一百”,并且“不准折赎,永不叙用”,官职一撸到底。
近代民间反赌,与羞辱不孝子女等同。有的村里一旦有了不孝敬老人的“牲口”和“耍钱”的逆子,发现认定以后,村官指定青年妇女干部牵头,把赌具如纸牌扑克,用线绳穿上,挂在“赌犯”的脖子上游街羞辱,赌犯还手拿铜锣一路敲打着,吸引群众观看,以示诫勉。对参赌当时“抓赌”没有抓住,事后“咬出”为“赌后犯”,与现场抓住处罚等同。
赌博,作为一种社会恶习,遭到历代文人名士的强烈谴责。孔子主张“君子不博”,因为“其兼行恶道也”。 孟子把它列为“五不孝”之一,予以抨击。《韩非子》曰:“儒者以为害义,故不博也。”三国时韦曜认为,赌博使人“廉耻之意驰,而忿戾之色发。”苏东坡说:“如人善博,日胜日负。”意思是说,只要参与赌博了,今天赢了,难以保证明天还赢,“久赌无胜家”,即便是赢了,也是输了,输了品德、输了感情、输了时光、输了身心健康。王安石看了苏东坡的“如人善博,日胜日负”以后,赞赏之余,感到“一字未稳”,遂改为“如人善博,日胜日贫”,突出了“久赌无胜家”的观点。
宋代吕公著更不喜欢赌博,他经说过:赌博“胜则伤仁,败则伤俭”;参与赌博“两伤”,一是伤仁。“仁”,是我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如果“仁”伤了,什么违背道德的坏事都能干得出来。二是伤俭。“俭”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基本官德。古人“廉俭”并称,俭通廉,奢易贪。俭和奢,是廉和贪的起始点和分界线。倘若入奢,必定“伤俭”。那么,家有多少财富,都要随着不停地赌博而“付之东流”。吕公著小时候对赌博就没有好感,从来不参与赌博,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去玩儿玩儿,他说:赌博“取之伤廉,与之伤义。” 赢了“伤廉”,输了“伤义”。 《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面对一物,处于可取与不可取之间,取则伤廉。赌博本身就错了,赢钱当然不对。“义”是我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管仲把“义”列为“四维”之一:“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消亡。”

人们对赌博败坏社会风气,总结出许多谚语,例如,“赌近盗,奸近杀,赌博场里出贼情,花柳巷里出人命”、“赌钱场上无父子”、“宁遭三年灾,不出一窝赌”,等等。
近年来,赌博这种封建丑恶现象在城乡沉渣泛起,以“小赌怡情”,休闲娱乐名义,“麻将馆”堂而皇之纷纷开了起来,成了现实社会一大毒瘤。它既妨害了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案件和矛盾纠纷,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有些赌博分子倾其所有参与赌博,出现卖房卖地换钱赌博的现象,甚至发展到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亲友反目的境地。再就是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赌博不仅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使人们沉溺于赌博,无心开展经营活动和正常生活,更严重的是它还毒害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导致大众投机心理扭曲,形成不劳而获观念。针对这种现象,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在加强打击治理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赌博的危害,利用典型案例教育和启迪人们,吸取赌博犯罪的沉痛教训,使其树立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从而筑牢远离赌博的思想防线。教育广大群众远离赌博,享受健康快乐生活。
创作于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深识于2021年7月11日敬足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