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据最高检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邹万银、李洪祥、肖玉海、孔祥辉决定逮捕。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邹万银决定逮捕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原主任邹万银(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万银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洪祥决定逮捕
日前,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洪祥(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洪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肖玉海决定逮捕
日前,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肖玉海(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肖玉海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孔祥辉决定逮捕
日前,青海省海西州政协原副主席、茫崖市委原书记孔祥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孔祥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本地之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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