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贾建国,男,汉族,身份证号:14232719******1730,柳林县人,系山西省柳林县柳电加油站的原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联系电话:155****2222。
被举报人:刘新云,山西省公安厅厅长。
被举报人:贺艳珍,又名贺欣,柳林县人,系柳林东霖油城、兴武加油站的实际控制人,系离石昶宁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价过百亿的女老板;白旦,原任金家庄乡中眉芝村党支部书记。二人系姐妹关系。
举报事项:
一、查处刘新云在任期间督办的“2018.7.20贺艳珍涉黑专案”包庇犯罪、重罪轻查、不查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刘新云在任期间帮助贺艳珍摆平其侄儿白晋宇重大跨境贩毒案件的违法行为。
三、查处刘新云在任期间帮助贺艳珍勾结下级司法机关,摆脱司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事实理由:
一、“2018.7.20省厅督办的贺艳珍黑恶专案”终以普通刑事案件处理,两罪刑期仅为一年四个月,案件草草了结。
2018年山西省扫黑除恶的两大案件,其一“陈鸿志4.13专案”,其二“贺艳珍7.20专案”。其中“贺艳珍7.20专案”是2018年微信网络疯传:“人大代表实名举报:公安部交办省长批示的涉黑案竟不了了之”,是在网络的趋势下,2018年7月20日山西省公安厅指定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立案侦查。但直至2019年11月23日,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最终仅以普通刑事案件处理,贺艳珍仅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贺艳珍刑满释放后,其妹白旦大肆宣扬“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一,“7.20贺艳珍涉黑专案”作为省厅督办案件,刘新云作为时任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对此案件应审查批示。但是,该案贺艳珍作为首要被告人,不仅未对其涉黑行为进行调查,亦未对其任何手下采取逮捕措施。那么贺艳珍做为黑恶势力头目,一个人如何成为黑恶团伙?显然,侦查机关没有深入彻查,仅敷衍调查结案,刘新云作为时任督办厅长,其中必然存在包庇犯罪、重罪轻查、不查的违法行为。
第二,“7.20贺欣涉黑专案”,对举报所列明的贺艳珍犯罪行为有理有据的行为均未查处,仅对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归还的金额、以及寻衅滋事罪中轻微案件作为犯罪事实,从第一被告人变为第十被告人,最终仅处以一年四个月刑期。其两罪刑期比其他被告人一罪的刑期更少。这其中必然存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为其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让其得以重刑轻判,再度猖狂。
二、“7.20涉黑案件”的头目贺艳珍摆平跨境贩毒大案,省公安厅充当其保护伞。
2018年年初,贺艳珍侄儿白晋宇从俄罗斯贩卖大量毒品,山西省缉毒大队追踪至白晋宇位于太原市体育西路家中(贺欣房产),当场人脏并获。当时白晋宇被省缉毒大队带走,但时隔几日,经贺艳珍出面,白晋宇安然无恙。此案,刘新云作为时任山西省公安厅厅长,省缉毒大队侦办的跨境贩毒大案必经其审查批示。但此事件却不了了之,这其中必然存在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等违法行为。
三、贺欣为首的黑恶势力并未铲除,其再度官商勾结、以商养黑、巧取强夺、破坏执行活动,导致涉及受害人众多涉及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贺艳珍家族以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讨债、逼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发家,在柳林县城“称霸一方”,与政界官员关系错综复杂。
事件一:由于“2018.7.20贺欣涉黑专案”草草结案,贺艳珍本应重查重判的案件草草结案,贺艳珍家族再度猖狂。其刑满释放后,将其弟弟白彦斌合作经营的东霖、柳电、兴武加油站的投资商河南中海亚能、石油、湖北天海石油、21站石油强行撵出,导致该三家公司的上千万投资款索要无门(合同签订人白彦斌监狱服刑)。
事件二:柳林县东霖油城占用的土地系柳林县青龙村村民康志兵的承包地,柳林县东霖油城修建租赁该土地。但自贺艳珍刑满释放接手加油站后,拒不支付土地使用费,并扬言土地属于柳林县东霖油城。为此,康志兵多次报警寻求帮助,却被多次扣留派出所谈话。 现贺艳珍强行霸占他人土地,并未按环保部门要求改建双层罐,非法经营具有安全隐患的加油站,实属肆意妄为!
事件三:柳林县东霖油城、柳林县兴武加油站均是贺艳珍实际控制人。柳林县东霖加油站作为借款人的金融借款执行案件,涉及的柳林县兴武加油站、富众加油站、柳林县柳电加油站等均是担保人,该案涉及的被执行人早于2018年被离石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但是贺艳珍刑满释放后,于2021年1月13日、1月14日擅自将主债务人柳林县东霖加油站、担保人柳电加油站变更登记至其手下刘云名下。现涉及查封单位离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义务人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林县行政审批局均对此事置之不理,导致担保人柳电加油站的上千万财产被其巧取强夺。贺艳珍敢如此肆无忌惮,行政机关、司法部门视若无睹的表现,无疑是已沦为其帮凶、保护伞。
现阶段正处在扫黑除恶、政法系统整顿、肃清刘新云流毒的高压态势下,举报人请求有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彻查,铲除这颗毒瘤,肃清保护伞,让其不再逍遥法外。
举报人:贾建国
2021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