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人:柳林县孟门镇李家塔行政村桥则沟自然村村民被举报人:柳林县孟门镇李家塔行政村副主任 王玉平柳林县孟门镇李家塔行政村主任 白海强举报事项:查处我村干部多年来村务不公开的错误行为。追究被举报人损害国家利益、侵占集体财产、贪污腐化、涉恶势力的党政纪和刑事责任。事实理由:我们是柳林县孟门镇前冯家沟村委乔则沟自然村村民,现就我村委主任王玉平和白海强严重违法违纪事实特举报如下:1978年以来,被举报人王玉平一直担任村干部,多年来,其不为村民谋利益,而是凭借手中之职权作威作福,贪污腐化,强奸民意,可是许多村民敢怒而不敢言。特别是在2009年,村民们得知其在2008 年东辉集体邓家庄煤矿因采煤导致我自然村98亩土地塌陷,应获得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91176元,可是其让该矿将其中的145588元补偿款汇入我村账内,剩余145588元补偿款直接汇入其亲戚王爱平(非我村村民)帐内据为己有。更为可恨的是,该塌陷土地内根本没有其父子的承包土地,然而其给自己瞒报了10亩,给儿子王非非(党员)瞒报了8亩,另加其误工工资,共领取人民币52900元。为此,部分村民一直上访,中共柳林县纪律监察委员会于2009年11月27日,以柳纪(2009) 16号文件,对其处以留党察看一年的纪律处分,但至今未将其犯罪事实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犯罪金额至今未予退还或上交。2017年11月,王玉平、白海强为了阻止葛兴旺在村里竞选村干部,排除异己,竟然带领他人在路上设卡围堵葛兴旺在王坪也的出入必经之路,围堵半月之久不让通行,施加压力于葛兴旺。2011年冬季,王玉平借口向东辉煤矿讨要好处,盅或其他村民在路上安设栏杆,在王玉平家中安设监控,借着村集体名义日夜围堵王坪也通行车辆,在当地造成非常恶劣之影响。2012年,因凌志集团采煤沉陷区治理,刘家坡村建设移民村,王玉平得知这一消息,伙同柳唤昌将乔则沟堰塔集体土地,私自纳入刘家坡村卖给凌志集团,并修改伪造了土地手续,事后被村民发现,屡次反映至今未的解决处理。为了把持我村务,充当凌志涉黑集团马前卒。、白海强伙同他人作虚假手续,欺骗群众和组织,从未在柳林县凌志焦煤集团上过一天班,竟然采用瞒天过海手段,于2018年6月1日,由陈鸿志父亲陈月福主持召开党员会,说明其由柳林县凌志焦煤集团正式党员迁回村内,、迫于陈鸿志黑恶势力过了党员会,一月左右柳林县凌志案件告破,但至今被举报人的虚假欺骗入党事宜未能发现和处理,由柳林县凌志集团扶持当了村主任仍然逍遥法外,如此有问题有污点的村主任,遇到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怎能让村民放心。2018年,白海强未经支部村委及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私自在前冯家沟用国家下拨的经费修建人畜吃水工程,总投资18万多,建成后还未正式投入使用,出现下沉漏水,成为名副其实的豆腐渣工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我村主要负责人的白海强、王玉平,在他们执政期间,遇到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本不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而是由他们擅做主张,强行实施;更让村民不满的是,在他们执政期间,对村委帐务不向全体村民公开。当村民提出合理性建议时,他们居然当成耳旁风,有些村民当遇到一些不合理问题提出反对意见时,他们便采取各种威胁手段,甚至编制一些谎言愚弄老百姓。纪检委针对农村村务公开问题曾再三强调:在处理集体大型项目问题,必须及时向村民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可是白海强、王玉平无视党纪国法,把权力凌驾于法津之上,知法犯法,却沆瀣一气,利用手中掌控的职权,借企业征用集体土地之机,损公肥私、坑害全村百姓,是可忍孰不可忍。出于无奈,我村民只得再向上级部门书面举报,请求上级尽快成立专案组调查核实,同时依法审计村委帐务,如发现白海强、王玉平有中饱私囊情节,请求政府严格根据《纪检监察条例》从重处罚:如构成犯罪,请及时移送法律机关,依法追究他们俩的刑事法律责任,否则,不足以平民愤!此致举报人:柳林县孟门镇李家塔行政村桥则沟村民高改连15534386936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