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 淼之龙

关于诗的格律的形象性发言
----读华兹华斯一首十四行诗
万龙生
湖畔派诗人是英国早期浪漫主义的代表。指居住在英国北部昆布兰湖区的三诗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塞结成的诗歌流派。他们早年向往法国大革命,以后转向保守立场,主张恢复封建宗法制。在文学上,共同反对古典主义传统,向往唯情论,歌颂大自然。通过缅怀中古的淳朴来否定现实的城市文明。其中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序言》成为英国浪漫主义的宣言。他的代表诗作是《丁登寺》。

英国的十四行诗是从意大利引进的一种格律严谨的诗体。但是在节式上将意式4433改变为4442。诗内多跨行,韵式比较复杂。英国十四行诗有许多珍品,例如《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勃朗宁夫人的《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集》。
这是我从著名英诗翻译家黄杲炘先生的《英国名诗选》中抄录的一首他的《无题十四行》。
此诗可以说是关于诗的格律的形象性发言。他举出许多遵照一定之规生活的人(修女、学者、隐士、纺织女工)以及蜜蜂,都能“意足心满”,最后总结道:“倘我们自己把牢房选中\就算不得牢房”,就像诗人“束缚在十四行的狭小范围里\却是种消遣”!他甚至奉劝那些“对过于自由感到厌烦”的诗人,也不妨到格律里“找短暂慰藉”。
这真是与闻一多先生所说写诗依照格律是“戴着镣铐跳舞”异曲同工!那些浅薄的论者竟连比喻中的喻体与主体都分不清楚,对之加以讽刺,说戴着脚镣怎么跳舞?
事实上,古往今来,古今中外,绝大部分诗歌都是遵照一定的格律规范写成的。自由诗晚至19世纪中叶才由美国惠特曼肇始写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