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古村落“百村景区化”沉浸式主题文化旅游创始人
我国是一个有着上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农业文明在我国有这及其漫长的历史,村落文化作为农业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各地有着各种各样的独特形式。随着城市文明的发展,古村落作为民族文化的源头和根基,是历史信息的载体,是一种独特而又脆弱的文化旅游资源,具有很高的观赏与科学价值,已成为旅游开发的热点。然而在各地古村落旅游开发过程中由于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论证,以及人们急功近利的发展模式,古村落的文化核心正在随着旅游的开发而逐步消失。那么怎么在开发过程中保护古村落文化成为各地政府和人民必须解决的问题,就结合晋城古村落谈下我国古村落旅游开发与保护方向。

晋城历史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保存着许多有价值的古代建筑和大量古村落,犹如一座历史博物馆。现存宋金以前木结构古建筑占全国同时期1/3,居全国之冠,是名副其实的“古建筑博物馆”。许许多多历史悠久、遗存雄厚、文化典型的传统村落形态各异,各具特色,无声地记录泽州地区的历史变迁和文化积淀,是祖先馈赠给我们的丰厚遗产,古村落是中华文明的根基,保护古村落是许多人的责任和情怀所在,也是关系保护民间文化大事,守护好世世代代居住于此的古村落,挖掘古村落厚重的历史文化,鲜活的名情民俗,优
良的祖训家风、风俗名情,古为今用,加以利用,传承保护,开发乡村旅游,造福子孙后代,是我们直以来份淳朴的祈盼,也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

旅游开发要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与市场导向原则,在旅游开发之前要对晋城古村落进行开发规划,哪些需要修复,哪些需要重建。旅游定位是什么,游客人数控制在多少。并且要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改变和提高,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

我国各地古村落的开发实践,大体分为以下四种不同的表现形态:原生态型开发、次生态型开发、博物馆型开发与文化移植型开发;基于经济角度我国古村落旅游开发也分为

政府主导模式、项目公司模式、经营权出让模式、村民合作开发模式。
我们认为传统民居旅游开发原则为保护原则、文化原则、特色原则和与古城墙、古街道、古寺庙相结合原则还有参与型原则。

主任:李海涛总编:阳 光
《21世纪文化艺术专刊》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