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判处赖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小民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赖小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赖小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513万余元;赖小民有配偶而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
赖小民走了,但那些光环似乎还未远去,请看曾经的中国华融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所获荣誉:
2017年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香港回归二十周年资本市场特别贡献奖;
2017年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
2016年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最具影响力上市公司领袖”奖;
2016年荣获“2016中国品牌人物”奖;
2016年荣获“深港十大创新金融人物”奖;
2016年荣获“全国五一品牌建设奖”’十大功勋人物荣誉称号;
2016年荣获“中国金融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荣誉称号;
2016年荣获第十一届“亚洲品牌十大杰出领袖”奖;
2016年荣获“建党95周年全国企业优秀党委书记”荣誉称号;
2015年荣获“中国企业十大人物”荣誉称号;
2014年荣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杰出企业家”荣誉称号;
2014年荣获“2014十大财经年度人物”荣誉称号;
2014年荣获第九届“亚洲品牌十大杰出人物”奖;
2013年荣获“全国生产力杰出人物”奖;
2013年荣获第八届“亚洲品牌年度人物大奖;
2012年荣获“2012年度十大金融人物”荣誉称号;
2011-2012年荣获“全国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2011年荣获“2011年度金融人物”荣誉称号;
2011年荣获第八届“十大中华经济英才”奖;
2011年荣获“建党90周年全国企业优秀党委书记”荣誉称号;
2010年荣获“2010年中国企业创新十大年度人物”荣誉称号。
看一看,哪个称号不是沉甸甸,哪个荣誉不是响当当的。
只是在获得这些荣耀的时候,我们不知多少人被蒙蔽了双眼,今天看来,位高权重的赖小民不过是欺世盗名之徒,自己不知当初那些称号,荣誉,包括奖证奖金是否应该收回。还有,某一些活动是否只是个夺人眼球的噱头与闹剧,某些名人只不过是个人名,甚至说时代的跳梁小丑而已。只可惜不少人簇前拥后,似乎真抱住了个大腿一样。而如今,那些活动的主办者,组织者,是否也有参与这场闹剧与丑剧的编剧导演的嫌疑呢?
看来,《皇帝的新装》中国人是越来越会导演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