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岱岳论坛]"评诗台"第3期
醉汉
粮田菜圃尽荒芜, 垢手难离破酒壶。
有兴提鞋追路犬,无聊借故骂乡儒。
衣前点点由汤染,被上圈圈用汗涂。
度日谁知欢与苦,时常卧道任人扶。

军歌(大连):
这首诗的作者很老道,文笔辛辣,语汇丰盈,功底深露!
一、1.格律严谨,对仗讲究;
2.语言犀利泼辣,入骨三分;
3.描绘形象,活脱脱一个懒汉醉鬼的模拟。
二、不足:
1.垢手?懂,但更大众语好些;
2.提鞋,借故?词性不符;
3.用汗涂,弱了点。被上圈圈吐渍污。更好吧?
4.鞭挞有余,教化不足。
诗文是讲教化功能的,从这点看,削弱了主题深度。

张慧杰:
首联起的平稳:
诗人由“场景”写到“人物”出场。
“尽”字用的恰到好处。用最极限的手法写出了“荒芜”。“垢手”字用的巧妙,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人物手都是污垢的,就不用素描其人物的其他了,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邋遢之人。“破”字更是恰如其分。试想:一个嗜酒的人,连酒壶都是破的。那么他不嗜好的又会如何?
第二联:对仗工稳,一“提”一“借”,一“追”一“骂”把人物的(泼皮无赖)特点刻画的淋漓尽致。尤其后边搭配的“路犬”和“乡儒”更加进一步的突出了人物的又一个特点。试想如果不是路犬,他可能怎样?如果不是乡儒,又会怎样?或许他就不敢追,也不敢骂。(懦弱无能)
三联:对仗工稳,意像鲜活。转联如果能拔高一个层次,就更好了。(首联已经展现出邋遢的意思,这里就有些重复了)。尾联结的漂亮。看似弱了点,其实不然,“谁知”“欢与苦”“任”用的漂亮。把人物内心与世人的看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耐人寻味。
诗人抓住了人物的特点,惟妙惟肖的把人物内心与形象刻画的活灵活现,语言朴素,遣词凝练,笔法娴熟,足见功底深厚。

王宜华:
《醉汉》一诗佳作,耐读!
1.韵、律严谨,对仗工整;
2.人、物熟悉,立意讨巧;
3.词、句清浅,语言幽默。
鸡蛋里骨头:粮田菜圃冗复,田间屋顶如何?尾句软了些,带有寓意、启示好些。
张学杰:
以诗为论(不言政治),写的真不错,因我不写律诗,所以不考虑平仄关系。就诗意到诗感,写出了一个醉汉人生过程,上下贯通,一气呵成。如"汗″改"渍″如何。

吴建伟:
该诗作者功底深厚,该诗语言流畅、对仗工整,将一个醉鬼的形象刻画的栩栩如生。
存在不足:
1、颈联和颔联换一下位置似乎从结构上来说更合理一些。
2、题目是否换成《酒鬼》更能与内容相符?

李凤玲:
这首诗写出醉汉的特征,作者描写细腻,选材独特,写作有功力。善于观察人物形象,用56个字把醉汉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首联直奔主题:
第一句,粮田荒芜,第二句,难离酒壶,都说明醉汉不认干。好喝懒汉。
二、颔联写特征:
第三句,提鞋追狗,
第四句,无聊骂人,
两句说明他不顾形象,醉到什么程度。
三、颈联:这两句对仗非常好,词性掌握的很熟,用字很有技巧。
1、衣对被,两个名词对名词。
2、前对上,方位词对方位词。
3、点点对圈圈,叠名词对叠名词。
4、由对用,在这里是介词对介词。
5、汤对汗,名词对名词。
6、染对涂,动词对动词。
特别是颈联词性一一对应。
四、尾联:再次点题,喝酒的欢和苦,
醉到不会走有人扶,从头到尾体现醉。
不足之处:
被上圈圈用汗涂,这句话是作者的想象,不会看到被子,因为他在大街上,有点隔景。再就是正常人也会出汗。

故乡的草原:
《醉汉》这首诗写得精湛,只是一点美中不足“被上圈圈用汗涂”应更正“是尿涂”作者何必手下留情,顾及醉汉颜面呢。

陈义耀:
这是一首描写醉汉的讽刺诗,入木三分地写出了醉汉不仅不愿干活,就连自己的个人卫生也不讲究。‘’粮田菜圃尽荒芜, 垢手难离破酒壶‘’。清醒时闲来无事,提着草鞋追赶路狗,醉酒时借故辱骂乡亲,甚至倒在路上要别人搀扶。整首诗始终围绕一个酒徒进行描写,从好吃懒做到垢手拿酒壶,从辱骂乡亲到醉卧路边,环环相扣,款款道来。所不足的是:被上圈圈用汗涂不妥,应该是房子漏水所致吧?这样不更能体现此人很懒吗?连房子漏水也不修。

风平浪静(辽宁):
1.该诗合律。
2.采用白描手法,仅用56字,生动形象的刻画出一个游手好闲,脏兮兮的懒汉醉鬼形象,字里行间渗透出作者对其厌恶之情。是褒是贬,读者一目了然。
3.不足,颈联中有个别词语用得不够精准。可这样修改!
“衣襟点点稀汤迹,被罩圈圈汗渍图”

王辉(满洲闲人:
此诗中心思想明确,一个农村不务正业的二溜子,手不离酒,醉不离身。荒芜了土地,骂街打架,地痞流氓。真实的讽刺了那些不务正业之人,由其"度日“用的好,说起好赖不知不奇为过,都醉成那样了,还有人管,这说明文明的社会里,还是文明的人多。起句直奔主题,尾句收的也妙。
即性评诗,没有改字。

王开天:
该诗对仗工整,词清句妥,无可挑剔,颈联上句:衣前点点由汤染,改一字:衣前点点饭汤染,下句:被上圈圈汗水涂。也改一字,这样更流畅些。尾联上句:度日谁知欢与苦,改为:度日不知欢与苦,这样一字之改更好体现醉汉的心境。

杜文明:
(醉汉)该诗第一句就开门见山紧扣主题。第二句更深一层点明农村一醉汉的行为举止,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垢手拿壶,酗酒如命。然后衣襟,被子脏之至极。紧接着又是醉卧街头,任人扶。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有兴提鞋追路犬,改为:眯眼拿鞋追路犬。衣前点点由汤染,改为:衣襟点点由汤染。个人意见,未知可否。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