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监督 促进依法治国
甘肃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
颁证式在兰举行
解放/报道


《都市头条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健全司法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促进司法民主、扩大群众司法参与、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创新和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
甘肃省从2015年底即开始了这项工作。首批50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的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职,为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首届人民监督员任期届满之时,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密切合作,优化结构、严格考查、优中选优,确定了新一届50名人民监督员(其中上届留任18名),并于1月29日在省检察院会议厅举行了隆重的颁证式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


除50名新一届监督员外,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世峰、焦旭红,及这两个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焦旭红副厅长介绍了本届人民监督员选任情况;徐雷副检察长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朱玉检察长、韩世峰副厅长针对在新时期、如何践行总书记法治思想、实施《法治社会建设纲要》,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保证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发表了重要讲话。兰州市检察院、武威市检察院还分介绍了他们通过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行、优质化保障、长效化促进的模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效率的经验。


捧着印有金色国徽、无比庄严的证书,每一个监督员既感到光荣自豪,也感到重任在肩。王勇、甘政法、左强艳、拜荣静等新任监督员不但从不同角度畅谈了自己的感受和决心,还代表全体新任监督员郑重表示:一定要尊崇法律、尊重事实、忠诚履职,既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全心全意为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而努力!



解放、陝西韩城市人。甘肃省人大法委办原主任。退休后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专家委委员、甘肃省司法厅调解专家、甘肃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甘肃省陕西商会名誉会长、甘肃省絲绸之路文化经济促进会首席顾问、甘肃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副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兰州大学硕导、甘肃政法大学硕导、陜西英才委员会甘肃青海联络处主任、《甘肃调解》总编辑国家注册高级策划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