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瓜
在去单位上班的路上,我遇到过一只狗,一只在我看来并不起眼的狗。我不知道它是什么狗的种,除了狗模狗样之外,它沒有一点特别的地方,一身灰沓沓的皮毛,也不亮光。它对我很不友好,几次三番,一见到我就咬。咬了三次后,我开始检讨自己,是我招惹它了吗?没有呀!我只是匆匆忙忙走自己的路,那它为啥不选择咬別的人,而只咬我呢?那狗不说,我也至今无法得知。
我也仔细想了想,它可能是看错了人,把我当成了它犯病的那个。人也常会看走眼,何况是一只狗呢。不过,我很快又把自己的想法给否定了。看错人是一回半回的事,不可能每回都看错了的!我想,它绝对不可能看错人,它看我时,两只狗眼目光炯炯,似乎还露着凶光,它又沒生眼病,怎么可能呢?想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是它看我不顺眼!我想,世上的事可能就是这样,人看人有不顺眼的,人看狗有不顺眼的,狗看人也有不顺眼的,我可能就是狗眼中不顺眼的那个人。但是,我想,不顺眼你可以不理我,你当你的狗,我活我的人,相互之间没有利害关系,没必要见一次咬一次呀。这可真是狗眼看人低,我再不阳光,也不会瓤过一条癞皮狗!

最近的一次,是一个下午,我去上班,路过一家店铺时,它又撵出来咬我,这回我真是忍无可忍,我想狠狠地教训它一顿,好让它长点记性,以后不再咬我。可是,我手里沒有任何东西,摸了摸衣袋,只有一支钢笔和一部手机,別无他物。那段路上,竟然连一块砖头都没有,我拿什么来教训这可恶的东西?
几乎是在一念之间,我顺手脱去左脚上的鞋子,调过头来抓在手上,用力朝那狗头砸了过去。我心里想,我虽然不是锥鞋匠,我也要让你尝尝我的厉害。不料这一鞋子沒有打着,狗东西吱吱咛咛叫着逃走了。这时,我看见狗主人在店铺的玻璃门后,恶狠狠地瞪着我,看起来那样子比狗还凶。我急急去拣我的鞋子,不小心一个玻璃渣子刺破袜子扎入脚掌,脚心一下子扎出了血来。我痛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那狗乜斜着眼看到后,一副欣喜若狂的样子。我看到后,不由得骂了句:"你这狗娘养的狗东西,竟然还欺到我的头上来了!"
打狗不成反伤脚,真是气煞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