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庸的小说:
一位老吏飞快地为一队波斯客商做完登记,然后对排在后面的人招招手。一个穿双翻领栗色短袍的胡商走过来,把过所双手呈上。
“过所”一般指通关文牒,为中国古代护照,它是古代通过关戍时拿的通行证,曾被称为符、节、传、公验、度牒、路证等,每到一国需加盖该国印玺方可。从清末开始称为护照,我们现在称为出国护照。
出处:
1、《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
2、《资治通鉴·后汉隐帝干佑二年》:“邠(杨邠)又奏:‘行道往来者,皆给过所。’”(胡三省注:“盛唐之制,天下关二十六,度关者从司门郎中给过所,犹汉时度关用传也。”宋白曰:“古书之帛谓繻,刻本为契,二物通谓过所也。”)
3、明·杨慎《丹铅续录·过所》“过所者,今之行路文引也。”
网络解释:
过所
过所,就是古代通过水陆关隘时必须出示的交通证明书。唐朝为保证正常的商业贸易往来,稽查行旅,防止偷漏国税、逃避赋役、拐卖人口以至查清来自境外的破坏活动,实行严格的过所制度。唐朝的过所由中央尚书省或地方都督府或州颁发。失落过所须审查后才予补发。领到过所者就可以照规定的路线,从西北边疆到东南沿海,迢迢万里,通行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