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及全国网络媒体:
我叫孙祖金,男,1965年10月1日生,重庆市巫山县人,身份号码:512227196510018199,汉族,大专文化,曾任重庆市巫山县建平乡瓜瓢村支部书记20余年。
2004年我与妻子杨习友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的身份承包了本社群众共同认定的神仙堡集体荒芜耕地面积70亩,经村社干部群众同意,2005年林业部门现场规划纳入退耕还林补助范围,规划6号小班面积68.5亩(现存于巫山县林业局退耕办)。我们夫妻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进行了退耕还林。从2005年至2012年,每年都是通过林业站及政府工作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领取退耕还林资金补助。这8年间有7年验收合格面积为68.5亩,苗木成活率在85%以上。只是在2007年为了迎接国家验收,巫峡林业站组织专门复验队伍对建平乡历年退耕小班进行复查验收,验收时,工作人员发现我老婆杨习友神仙堡6号小班勾图不准,除去不准确的地方退耕面积有点不足,所以对不足的面积作了扣减。当年该小班验收合格面积为63.5亩,并现场对原小班图进行了整改更正,更正后的6号小班面积68.5亩为矢量图。2004-6-68.5(现存于巫山县林业局退耕办)2013年3月巫山检察院对我老婆杨习友退耕还林验收合格后领取的补助款按贪污罪立案侦查,同时将我拘留逮捕。
2013年7月30日检察院第一次组织林业局与我老婆杨习友退耕地连界的村民共10余人,对我老婆杨习友退耕还林地上山实地测绘,据当时的辩护人称,此次测绘的面积70余亩,但不知什么原因此次勘查结果未移送巫山法院。同年10月检察院第二次组织林业局,因林业局派去的工作人员没参与原6号退耕还林小班的验收工作。加之没有我现场指认,也没有连界村民指界,又没带小班规划图的情况下,站在我屋院坝重新勾画的承包地面积为47.8亩,故而认定退耕范围面积也仅为47.8亩,并以此定案。法院最终判决我利用职务之便,虚报退耕还林面积20.7亩,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40527.00元,够成贪污罪,我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于2019年委托重庆市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隶属于重庆市林科院)对神仙堡承包面积进行实地测绘,测绘结果总面积为93.01亩,其中:造林前耕地面积67.32亩,旱地6.36亩,林地19.33亩。同是一个地方,验收、复核都是林业部门,面积却不相符。可能是测绘技术和计算过程造成的面积差异。也可能是界线勾画不准,不论何种原因所致,我郑重承诺:
我不想追究任何人,也不要国家赔偿,只希望还原事实真相,我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对我的事情有异议:1、定罪量刑没有嫌疑人现场指认签名,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基本事实?2、定罪量刑的实际土地,无法改变和隐藏,任何时候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3、定罪量刑面积20.7亩,没指出地块具体位置,缺乏定罪依据?4、2005年至2012年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认定的面积均为68.5亩,2013年检察院与林业主管部门认定核实的面积仅为47.8亩,前后面积不相符问题出在那里?有到场村民都自愿为我冤案签名盖指印,承担法律责任,有现场实地录音,录像,照片为证。到现场达100%群众都签了名盖了指印。
受害人:孙祖金
2020年12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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