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米 的 选 择
作者:织金县纳雍乡小学六年级周雨婷
有个叫李米的女孩儿,她的爸爸是个杀人犯,她一直不知道。可是有一天她看见了爸爸的日记,上面写着每一次爸爸杀人时候的作案方法。

十年过后,女孩成为了一名警察,因为她一直想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但是对于她的父亲,她很矛盾,可是在正义和亲情之间,她很难选择。经过了许多次激烈的思想斗争,她劝父亲投案自首。但是她的父亲拒绝了她的劝告,并且选择了逃离。她无可奈何,只好网上追捕。最后她的爸爸被缉拿归案。她爸爸因为杀的人太多被判了死刑。

她觉得对爸爸很愧疚,爸爸一直很爱她,将她视为掌上明珠,但她还是选择了正义,将爸爸绳之以法。虽然她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但还是无法承受内心的折磨,最后她自杀了。



小作家简介:
周雨婷,十一岁,贵州省织金人,贵州省织金县纳雍乡中心小学六年级(2)班学生,贵州作家网特约驻站小作家。
平时爱好写作,在贵州作家网上发表诗歌、散文,童话故事、微小说100多首篇。其作品在贵州作家网点击率经常排名前8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