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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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重污染天气单双号限行措施结束,继续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治市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长政通字〔2020〕6号)执行尾号限行措施,限行方式为: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限行时段为: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2020年11月18日
以下为通知原文
告 示
感谢广大乘客配合
长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责编:张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