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1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亓新政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亓新政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亓新政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亓新政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亓新政利用其担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保险代理资质、提高保险推广费率、减轻行政处罚、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亓新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亓新政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此前的“双开”通报:经查,亓新政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使用“小金库”款项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故意泄露检举材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干股由特定关系人代持,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借用被监管机构人员大额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调整处室职责分工,揽权滥权;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此前报道:
其他媒体曾在报道中提及亓新政的“表功”行为,亓新政充分发挥自己做秘书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创造各种机会和途径,向上级“花式”表功。
据悉,在宁夏保监局期间,他通过当面汇报、专题报告、信息简报、工作座谈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保险工作,并对此津津乐道。
比如,2012年在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中,亓新政多次向自治区领导汇报大病保险工作情况,得到了自治区主席及4位副主席的6次重要批示。
亓新政还组织编写了《保险资金运用手册》,向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等部门及各地市四套班子、相关部门赠阅,并定期在新闻媒体刊登报道,嘴皮子功夫用得十足。
出任江苏保监局长后,亓新政仍然带去了这一做法。他时常对人谈起,时任江苏省委一位领导对保监局理赔盐城龙卷风灾害作出批示,表扬了江苏保险业理赔工作及时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