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 讲 理
-------天马
我在日常接待法律咨询工作中常听人讲、法院、法官不讲理。
我说对、律师也不讲理。
来人会问我,为啥呢? 我说, 现实生活中有时候情、理、法三者是不统一。法院、法官、律师只能依据法律规定评判。
因为我们都是法律工作者。不能说理、我常和我的当事人说,要是讲理你就没必要来找我。去找您舅舅给你评理去。还不花钱。法院、法官、律师、都不敢讲理,因为判决书上不能写以理判决。只能写依法判决。依照XX法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做出如下判决。所以你才有了法院、法官、律师不讲理的错误观点。是你没有搞清楚情理法三者关系。有时候合情合理未必合法、合法又不合情理。讲理往往是在讲道德是停留在道德范畴的高度。例如:儿媳妇赡养公婆,女婿赡养岳父母,这些在法律上不是法定义务。就是说,儿媳妇没有法定赡养公婆义务,女婿也没有赡养岳父母义务。但是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辅助义务。媳妇赡养公婆,女婿赡养岳父母,都是依据此法律规定。相互辅助又不是法定的赡养义务。因为,公婆没有生养儿媳妇长大,岳父母也没有生养女婿长大。他们只生养了自己儿女长大,他们对自己儿女进到了抚养义务,儿女才有赡养父母。这就是法律规定。例如:公婆,岳父母下世了,儿媳妇也没有继承公婆遗产权利,女婿也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权利。这也是法律规定。但在几千年传统中,娶回来媳妇就要赡养公婆,不赡养就是不孝。会受到道德和舆论谴责。
但是,你要说儿媳不孝敬不赡养公婆去法院诉讼诉请判令儿媳履行赡养义务,那就无法胜诉。

潘朝铎、笔名:孟研、正义、天马、潘峰,山野小草。河南洛阳孟津人,法律工作者,洛阳市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网认证诗人。1965年10月生。1995年在平乐镇党委通讯组从事宣传报道工作、1996年县委政法委主管全县政法宣传及孟津电视台《政法天地》编审工作。1997年到县法院研究室从事政法宣传及《法院简报》编辑。2000年洛阳电视台新闻部《今日报道》记者、洛阳市委政研室《领导参阅》编辑部做记者编辑。后在河南城乡经济报财经周刊做记者。作品先后在洛阳日报、晚报、大河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红豆易水寒文学网、中国诗书画家网、中国散文网、等国家、省市报刊网络媒体发表。创作的《咏洛阳》 、《咏牡丹》等作品在第六届中外诗歌散文邀请赛中被评为二等奖、被中国诗文书画家网评为一等奖。作品被收入《2019年中外诗歌散文精品集》、《中国诗文书画家名作金榜集》(2020卷)。创作的《洛阳来吧》、《赏梅》、《抗瘟疫》在第七届“相约北京”全国文学艺术大赛中被评为一等奖并载入《相约北京全国文学艺术精品集》。作品咏春等收入《新中国成立71周年文艺作品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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