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职业中学部分学生及家长投诉,称该校以“校企办学”为名,违规收取巨额费用,学生及家长怨声载道。
通过“晋城市城区职业中学”官网看到,醒目位置处写有“学生在校就读免收学费及住宿费,并享受国家补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字样,而通过调查走访,记者了解到,学校以欺骗方式吸引学生就读该校后,巧立名目,以多种项目收费高达8000元。一名名叫晓虹(化名)的学生告诉记者,今年全校共招生300余名,虽然班级不同,培养方向不同,有电商班、航旅班,但每个学生都向学校交纳了近8000元的费用,且名目众多,光收费单就有十几张之多。
国家对职业教育相当重视,先后下达了《关于加强公办学校校企合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职业学校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自费用。不得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费。不得强制、引导、动员、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并开具企业收据。确需向合作企业支付成本费用的,由学校按规定从生均拨款和学费收入中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但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职业学校却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变相违规收费,忘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的初心,忘记为国育人的使命,将校园变成敛财平台,将学生视为发财之途径,令人寒心。
关于此事2020年9月15号向晋城市城区教育局做了详细的情况反映,于9月17号城区教育局做出回应声称;8000元其中将近2000元是学校收取,剩余6000是企业收取。城区教育局如此不负责任的回应,是不作为还是故意不作为?本网将继续关注后期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