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滨州市星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被认定为慈善组织
责任编辑 / 张 君

2020年8月20日,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滨州市星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为慈善组织,期限2020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

本中心第三届理事会5月16日成立以来,慈善组织认定成为本届工作的重中之重。被认定为慈善组织,根据慈善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本中心可以开展定向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并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项。本中心慈善组织的认定,是星火公益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必将开启组织发展的崭新篇章!

据悉,本中心获得慈善组织认定,在滨州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尚属首次。由于我省尚未有相应慈善组织模板,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暂出具证明。
滨州市星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