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宪华原创作品
在当农民的日子里(连载之三十)
曾宪华
(之三十)
晚饭后,生产队组长会议在龙队长堂屋举行。龙队长抖了叶子烟灰后,“经大家的努力,我们终于将物资局仓库土石方活儿拿过来了。下午,我与李副队长,成明,王五就如何保工期,保安全进行初步商议,今晚就落实下去。下面由成明说一下我们初步商量的情况。”
成明翻开作业本,“此次的士石方后坎最高的有6米多,经物资局基建科测算方量2100多方,除一锄深的表层为土外,余下的石谷子和砂夹石……全队65岁以下的劳力为85人,科研组和蔬菜组人少,且劳动力较差,分别打左边8米宽,右边10米宽,后坎较矮的土石方,余下的38米宽由农业一组,二组,二一添作五……”
未等成明说下去,才当组长几天的张强就拉开了嗓门,“科研组和蔬菜组拣粑合了,我们农业组吃亏了,这样分肯定不行,应该抓纸团确定顺序……”
龙队长“啪”的一声拍了桌子,板起面孔,“应该个铲铲,就你张渣闹,你来分均匀嘛,都是天天见的乡里乡亲,何必斤斤计较,何况是以实际方量为准呢!”接着龙队长的脸色由阴转晴,“土地是全队所有人的,为啥将年龄放宽到65岁,他们虽然挑抬,打二锤不行,但可以上泥巴,找点秤盐打油钱……”龙队长打了手式,“成明接着说。”
成明喝了一口水,“好嘛!我就接着说,也是最重要的。根据与物资局签定的《安全生产协议》和《会议纪要》,物资局派基建股的黄工程师和小李驻现场,负责确定炮眼位置,验炮眼,炸药,雷管,导火索的发放。王五当过兵,放过炮,由王王五负责领炸药,雷管,导火索,并逐一登记,并签字画押。四个组均由王五负责装药放炮,各组一天抽一块钱作王五的补贴……”
“那都安逸哟,放点炮都是四块钱,我们打二锤,钻炮眼,嘿哟嘿哟把泥巴,石块挑几十米,可能都还摊了四块钱呢!”“其实放炮没那么吓人,修西山大堰我放过炮,给老丈人打屋基我放过炮……”“我们二组自己放炮,也不出那一块钱……”
未等成明说下去,人们就议论起来。龙队长拍了桌子,“我们几个可是《安全生产协议书》上签了字,盖了手印的。确定专人装药,放炮是为了安全起见……”龙队长打了手式,“成明,接着说注意事项。”
成明摆了手,“我口干舌燥,不说啦!你自己说。”
王五猛吸了一口烟,“你们认为四块钱多了,谁愿意装药放炮谁干。若不是龙队长,李副队长点名要我干和物资局要求专人装药放炮,我才不接既危险,又不讨好的烫山芋呢!我明天就去把名字换下来……”
李副队长站起身子,打了手式,“合同和安全协议已签,大家都少于点气话和打白的话,团结一致,齐心协议,早日完成好土石方工作……每天放炮时间为上午十一点半和下午五点半,放炮前十分钟吹哨子,挥旗帜预警,除放炮和监督人员外,其余人员撤到200外的安全距离……”
(未完待续,谢谢阅读)
作者简介,曾宪华,60儿童,重庆市垫江县人。曾有小小说,散文,诗词,论文等散见于报刊网络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