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己
文/苏小妹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话一点儿不假。
我是在电视上无意看到他的,当时被他讲的故事深深吸引了。现在想想,他那时讲的是一件很普通、很微不足道的事,可被他一讲就变得扣人心弦、耐人寻味了。他说起话来抑扬顿挫、有板有眼,不疾不徐,字字都送入你的耳朵,让你听着心里很舒服。
我记住了这档节目的直播和重播时间,只要有他,我必看。

一次他讲了一个农村妇女遭到家庭暴力的事,他说:“我建议那些遭到不公待遇的女性朋友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说得慷慨激昂,掷地有声,俨然一副振臂一挥,应者云集的样子,完全忽略了自己的性别。“保护女性,尊重女性,不只是口号,更应该落在实处。”我很认同他的话,作为女性,将心比心,他的话无一不说到我心坎里,让人感到很亲切,很温暖,因此我对他很有好感,爱屋及乌吧!
有几天,我被分家的事困扰着,食无味,寝无眠。他说:“家庭纠纷用法律的手段很好办,但会伤了家人和气。”我也是这么想的!他与我的的想法不谋而合!如果我们闹到法庭,法院当然会给我们很公平地分家,可那时我们和大哥、大嫂岂不成了仇人?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兄弟妯娌之间怎么相处?谁心里都不会舒服的!甚至还会影响到我们的孩子。“家庭纠纷还是自己协商解决的好,你可能失掉一些财产,可得到的是亲情!”他的话犹如清脑剂般点醒了我,是呀,我就该这样!什么房子呀,车子的,都算些什么呀?都是身外之物,争到了又有什么用呢?相反,退一步,海阔天空,大家其乐融融,我又何乐而不为呢?困扰我好几天的“大”问题,在他的点拨下就这样轻松解决了。他还真是我的指明灯呀!
我决定和他通一次电话,谈谈我们分家的事,是我给他打电话的理由,其实我是想对他说说自己的心里话。说说我是怎样在他的启发下,决定了自己的观点,从而和睦顺利地解决家庭纠纷的;谈一些法律上的细节问题;请教一下社会上一些事是属于道德范畴还是法律犯罪呢?等等,等等。我相信他一定会肯定我的看法,支持我的决定。相信这么热心的一个人,一定是耐心的有问必答,解决我头脑中对法律的模糊认识。一定会的!知已嘛!甚至想,以后是否有可能会见一面,当面领受他的教诲,和他畅谈社会上的一切。一定会的!这样的胸怀,这样的博学,这样的热情!知己吗!人生得此知己,足矣!

在摁了三次号码后,电话终于接通了。“您好,**律师事务所。”一个匆匆的声音传来。“您好!……”我突然好紧张,这就是他的声音,电话的另一头就是他。这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说什么。“我是……我想……”我结结巴巴,语无伦次。“您有事请说!”他是在催促我快说,我心中隐隐有些不快。我早有准备,就怕到时忙乱,把所要说的话都写在一张纸上。我对着话筒念稿:“我的婆家是兄弟两个,有两处宅基地。……婆婆说结婚后分家。”他一声不吭,毫不表态地听我读着,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该继续‘读’下去。“……大嫂说家早在她结婚时就已分好了,婆婆已经把她住的那处好的房子分给了她……我该怎么办?”我勉强‘读’完,想来他也是勉强听完的。“你这属于家庭纠纷,你们协商解决!”他死死平平、毫无感情地说。通话好像该结束了,我还心存幻想:“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那个声音不耐烦地说:“这是你的家庭事件,你们协调解决吧!好吗?”冷冰冰地一句。我自然而然应该说:“好的!谢谢!”他求之不得,立刻,迫不及待地说:“再见!”随即“嘟嘟”声响起。
什么狗屁律师,根本不理我!一直以来,他都是我生活中的指南针,是为我指点迷津的人,是那个最最理解我的人,可我却根本不存在他的生活里。我觉得很悲伤,很沮丧,不,是很绝望!我把他当作我的知已,其实他什么都不是!他奶奶的!什么东西!呸!

晚上打开电视,还是那张熟悉的面孔,合体的西装,带着磁性的声音。“有事找我!谢谢收看,再见!”他依然微笑着,很知心地对我说。

郭红娟 笔名:苏小妹 红杜鹃 80后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华夏思归客石家庄分会》 特邀编辑,《遗風文学社》副总编,都市头条认证编辑。作品语言犀利,文笔细腻,发表过多篇小说、散文、诗歌、新闻。2017年参与了藁城区《织锦村志》的编写。现正在红袖网写长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