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金安—七律
文/龚太银
噩耗听来震九天,
精神恍惚矮墙牵。
疑心凶信凭无据,
渴望传言事有旋。
晏驾思河哀且愤,
魂归故里痛和怜。
诚知此恨人人有,
我哭金安不老年。
——陈金安,六七年生,武穴市梅川镇思河村人,蕲春县理工中专职工,庚子年阳历七月二十八日病逝于家中。其人当年就职麾下,重信义,轻名利,诚以待人,忠于职守,是不可多得的帐下同事。惊悉不幸,遂连夜驾车赴思河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