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畅律师是中国致公党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畅谈法律》公益法律沙龙创始人。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大量民事、经济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多年的执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每一位委托人尽职尽责,具备深厚的文字功底、精准的语言表达、缜密的法律思维。多年的执业经历,使其在办理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人身损害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和非诉的法律业务上有着独特的视角与观点,能够以独特的高度和视角进行分析,深刻而精准的把握隐藏于表面事实之后的本质法律关系,在复杂的诉讼案件中力挽狂澜。

陈畅律师认为,对律师而言,处理某一案件可能只是一项很普通的日常工作,而对于委托人,很可能是一生中只遇一次的大事。因此,律师必须想委托人之所想,急委托人之所急,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刚直诚信,不畏权势,不贪金钱,坚守职业准则,绝不能出卖委托人的利益。

多年来,陈律师先后代理大量在省内外有着广泛影响的案件,担任河北企业家赵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辩护人,经过辩护对赵某免予刑事处罚;担任济南某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陈某帅的辩护人;担任某公司负责人李某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辩护人(涉案资金合计20多亿人民币);担任济南刘某远故意杀人罪的辩护人;担任济南某区贩卖毒品罪王某东的辩护人;担任济南xx粮食市场业主非法拘禁罪杨某东的辩护人;担任济南xx通讯市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魏某真的辩护人;担任江苏省某运动中心教练员及运动员伪造身份证件罪董某艳的辩护人;担任xx创富(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亿多人民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吕某哲的辩护人等等。
陈律师执业多年,勤恳踏实、一丝不苟,尽职尽责,积累了一大批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客户资源,先后受聘于法制经济观察网法律顾问、山东省鸡西商会常年法律顾问、济南市舜陈传统文化交流中心副会长兼法律顾问、济南市清河实验小学法制副校长等职。为顾问单位避免或挽回损失达数亿元,得到了政府、企业和市民的一致好评。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陈畅律师以他的实际行动,通过自己的力量、专业知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追求公平正义,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以信仰法律、尊重法律为准绳,继续谱写一名优秀律师更为光辉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