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流行着一种新的腐败现象,这种腐败现象即似懒政怠政,又似不作为或慢作为的工作格式,存在无意识又存在有意识不担当的推责,在不触及党纪法规的红线又心知肚明、光明堂皇的为官不为,致使纪律意识荡然无存、原则意识丧失殆尽、党性观念软弱无钢,党风焕散、政风恶化,党群、干群关系高度紧张,严重危害党的光辉形象,侵蚀党的执政肌肤,这种腐败现象没有固定的意识形态,又无条框的区别分割,基层人民把这类现象称作为“软腐败”。“软腐败”之所以能够在乡镇基层长期存在,人民群众感触颇深,这与直接的腐败有着“上牵下挂”不可分割的关联,看似无关系,实则为一体。笔者认为,催生基层政府“软腐败”现象的根源关键原因概括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基层党建软弱,干部与干部之间,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级村委之间,村级与村级之间都存在纵向与横向的密切关联,这种关联往往以权力、金钱、山头、私欲、作风等问题为纽带,长期滋生着腐败现象,他们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利用,互为依靠,严重着党的肌体。二是权、责方面懒政、怠政,权为已用,责为利用,个别领导干部心胸狭隘,胸无大志,利用官权随意欺骗组织、欺骗干群,利用官权,随意刁难,对自己有利的为之,反而则拒之,毫无政治规矩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权力的泛滥随意导致党纪、政权在干群的心目中,无诚无信,时刻损害着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三是工作中推诿扯皮,以“拖”为工作原则,都想把责任推走,更有甚者为避其责任,把工作职能委婉的拒之门外,不想担当,不愿担当,私下捅“刀子”,背后烧“底火”,毫无领导干部举止言行的表率,时刻挑战着政治规矩的底线,对群众利益冷眼旁观,漠视群众利益和群众的疾苦,这种现象轻则导致部门工作散沙一盘,重则影响整个机关工作作风,强化班子团结、凝聚战斗力、提升工作效率等等都终将化为泡影。四是山头主义现象,个别人以恶意为目的,形成由上致下的裙带关系,相互利用,相互帮助,处处影响着党纪、政权,产生着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人事利益,权力利益、山头主义危害影响之深,扬恶之远,损害之大,足可以导致政权混乱,其危害之大无法用固定的言辞去标注。乡镇纪委、监察办是最为基层的纪检执纪单位,在目前强化反腐执纪的政治环境下,充分发挥职能显得尤为是力不从心,在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上也是略显吃力,在执纪查案上更为苍白无力。不可否认,大多数乡镇纪委、监察办在人事体制、案件查办制度上,都无法逾越种种限制、突破实际工作中的“瓶颈”,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本职工作职能。众数周知,乡镇纪监干部在执纪上受到很大的限制,这是“瓶颈”问题,也是体制问题所决定的。对乡镇部门违规违纪问题不敢监督,无法监督,干部违规违纪更不敢查处,对受监督的“村两委”成员以及其他受监督对象也是礼让三分,从而使基层纪委、监察办失去没有了原本的执纪监督的意更为痛心的是,亲眼目睹“苍蝇”乱飞,却无力“拍苍”,眼睁睁的看着在自己身边的违规违纪案件时常发众数周知,乡镇纪监干部在执纪上受到很大的限制,这是“瓶颈”问题,也是体制问题所决定的。对乡镇部门违规违纪问题不敢监督,无法监督,干部违规违纪更不敢查处,对受监督的“村两委”成员以及其他受监督对象也是礼让三分,从而使基层纪委、监察办失去没有了原本的执纪监督的意义。更为痛心的是,亲眼目睹“苍蝇”乱飞,却无力“拍苍”,眼睁睁的看着在自己身边的违规违纪案件时常发生,群众对基层执纪单位丧失信任和信心。反思之余,乡镇纪监干部能办什么案、敢办什么案、办成什么案,好像都是定律,很多案件不外乎“走程序”“完善手续”,处理一些“不痛不痒”的“保护性案件”,真正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也是屈指可数。这些情况在乡镇纪委、监察办是共性问题,问题的根源很复杂,结合实际,多数原因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乡镇基层纪监干部队伍配置管理不科学、不规范,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执纪业务不精、不专业,缺乏献身敬业精神。受编制和身份的限制,很多优秀干部不能充实到纪检队伍中来,办案业务人员稳定性无法从体制上去保障,无法从人事管理上去强化,出现了“留不住,进不来”的怪像,没有一个创新的、科学的、规范的管理制度是无法保障基层队伍稳定性、连贯性、可持续性,培养一线办案执纪业务干部更是迫在眉睫。二是查办案件协作制度以及异地查案工作制度无法充分发挥作用。本辖区查办案件受限制、受干扰因素过多,有时很多案件无法查处,要不就是压案不查,不了了之,单位政治关系的交织、权力影响的交织、利益群体的交织、“人情、亲情、情面”交织等等,让简单的案织、利益群体的交织、“人情、亲情、情面”交织等等,让简单的案件却变得尤为复杂,办案人员不但人累,心更累,上级批办、交办的案件,受利益、权力等方面的影响,无法查办,甚至有违初衷,充斥着无奈和担责,苦不堪言,创新适应新形势下的案件查办制度,强化上级纪监部门的监督、指导、督办己是势在必行之势。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制度缺乏规范性、统一性,阵地建设缺失,无法提升案件查办质量,聚焦主业在落实上很多地方存在纸上谈兵,纪检队伍无法专业化、职业化,案件查办质量低,专业技能低,办案设备差,经费、待遇无法保障等等,处处都导致基层纪监队伍的战斗力无法提升,显得尤为混乱,从而也无法形成执纪威慑力和严肃性。由此可见,打造基层纪监队伍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统一化,是提升战斗力的有效途经。四是基层纪监队伍的政治保障无法实现,没有坚强的政治保障,对形成无畏强权,公正办案,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纪监干部要参加年度工作考核、评先评优民主投票、干部推选民主推荐、让违纪违规以及案件初核对象的裙带关系参与评定、测评、考核纪监干部极为不妥,让办案人员存在政治上乃至工作晋升上的后顾之忧,直接影响工作职责的落实和案件查办的质量。故此,提供坚强有序的政治保障,打造一支职业化、技能化的基层纪监干部队伍,更好发挥执纪职能,值得思考。
赵峰
2020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