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上)离娄章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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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原文】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
“曾子养曾皙1.,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一一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注释】
①曾晳:名点,曾参(即曾子)的父亲。父子同是孔子的学生。②曾元:曾参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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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曾子说:“事奉,以谁最为重要呢?以事奉父母最为重要;守护,以什么最为重要呢?以守护自身的节操最为重要。不丧失自身的节操又能事奉自己父母的人,我听说过;丧失自身的节操又能事奉自己父母的人,我未曾听说过。谁不做事奉的事呢?可事奉父母却是最根本的。谁不做守护的事呢?而守自身的节操是守护的根本。”
曾子奉养他父亲曾晳,每餐必定有酒和肉,用完餐请示父亲、余下的酒肉给谁吃;父亲要是问还有没有剩余,一定回答说有。曾晳死后,曾元奉养父亲曾子,每餐饭也还是有酒肉,但用完膳却不请示父亲,余下的酒菜给谁吃,碰到父亲问还有没有剩余,曾元就说没有了,为的是好将刺余的酒菜下餐再次奉呈。这叫做奉养父母的口腹和身体,像曾子那样才可称为奉养父母的意愿亲情,不但是奉养父母的口腹、身体而已。事奉父母像曾子那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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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社会又名郭克会,笔名森燚,山东省汶上县人,男,汉族,现居广州。只上过小学,自学法律专业,获山东大学毕业证书,干过律师。曾通过行政诉讼分别撤销过济宁市政府砍树有奖的文件,山东省政府收费不当的文件。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央视礼宾书特聘签约诗人,中国诗歌百年华语诗歌百位奠基人之一,世界圣火艺术妍究院理事,世界汉语文化作家协会广州分会副主席。曾获2018年首届诗歌大赛一等奖,《当代百家经典》全国征稿大赛荣获十佳诗人第三名,世界华语文学精英争霸赛杰出诗人奖等大奖。作品分别在《中华诗词大辞典》等多部大型书籍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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