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握过他的手
飞不动
孤寂的夜里,明月当空,很多不知名的昆虫发出很好听的叫声。翠拉开窗帘,站在窗前,不敢走出屋子,心底有一种淡淡的胆怯。不知是害怕突然有一只大灰狼闯进院子,还是有一个虚无飘渺的身影,要么身披银沙,要么红衣飘飘,要么有身子无头,要么有头无身子,总之是很可怕的样子。或许是母亲曾经说过的血脸红头发,丈二长的脚趾甲,从不相信鬼神的她忽然想起别人说过的话,鬼魂出没的时间总在半夜里两点到四点,从听到这样的话一直到现在,一个人的夜晚从来不敢在这一段时间出房门,单怕遇到他们,单怕被他们缠住,可命运总是跟她开这样的玩笑,总是让她一个人独自度过一个个漫长寂寞安静的连老鼠喘气都能听见的不眠之夜,就连出去撒泡尿的胆量也没有,有时憋着一泡尿到天亮。无奈买了一个便盆,可便盆放在屋子里那种尿骚味总是刺激的鼻子不由自主地往一块蹙。这样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很可怜,为什么要这样可怜地空空守着这个死一般安静的小屋,为什么痴痴地等待一个任性够了才肯回到这个屋子的人。今夜,又不知为了什么,打电话不接,最后干脆关机,在鬼魂快要出游的这个时间还不见回家,是不是被鬼魂迷住了,是不是不小心摔倒在路上,是不是……曾经的很多猜测已经成了经验,没有那么多的是不是,没有那么多的可能,有的只是过上几天他会默默地走回家,殷勤地扫地抹桌洗衣,做好饭端到她的跟前,把菜里的瘦肉片一片一片地往她碗里夹,她沉默着流泪。他会拿来毛巾轻轻地擦去她的泪,用手轻轻抚摸她的头,用细细的柔柔的甜甜的腻腻的声音说“对不起,让你担心,让你受委屈了,可我这性格”。
他的性格就是他从来不和她说话,他好像有无穷无尽的心事,他的心好像总是飘离他的身体,飞到很远的地方袅袅的在空中滑翔,回不到他的肉体。他的话可能是他和她在介绍人的撮合下,在村边的那个小渠边见面的时候说完了。
她记得很清楚,二十年前的夏天,太阳快落山的时候,马大叔到她家给她妈说了几句话,两个人都走到她跟前,她妈说:“翠,你马叔说的那小伙子来了,在村东的小渠边等你,你去见个面,成与不成你自己拿主意,你不见,你马叔给人家不好回话”。她走出家门的时候,听见身后传来父亲的话——“真的没办法,不知道想啥?”马叔加了一句——“你家女子太稳重了”。
她远远地看见了他,跨在自行车上,两个脚尖点着地。她停下了脚步,迟疑片刻,想到妈说的话,又继续走。“个子有点低,看不清模样,管他呢,敷衍两句完事”她这样想。
看她走近,他把自行车撑好,微笑着伸出了手说:“你好”。她很被动,伸出手去,他轻轻地握了她的四个手指,就像蜻蜓点水。
“在这说话,过来过去的人,咱俩边走边说,给,你吃瓜籽——”说话的同时他递给她一包金鸽瓜籽。右脚轻轻往后一蹬,只听“砰”的一响,自行车就沿小渠朝北边走去,紧挨着小渠就是一条不算宽的路,平时很少有人走。她接过瓜籽,却没有拆开袋口,她也不知咋的,就被动地跟着他走。
“三年前,我就见过你,我还去过你家”他笑笑,扭头看着跟在他身后的她。她诧异地抬起头却没有看他的脸,眼睛平视前方,轻声问“啥时候?”
“不是说三年前吗?”他的语气里充满了喜悦。
“我不知道”她平静地回答。
“你当然不知道,我是跟着你们村的一个人,从你家后门进前门出,走了个穿通过,你坐在门口剥玉米,见了人连句话也不问,不过那时你是低着头的,不像你现在这样走路时头微微仰着,给人一种清高孤傲的感觉,以后走路最好平视前方,这样不但庄重而且随和”,他一直微笑着说这些话。“我这个人说话很随便,你要学会适应我,我看你好像不太开心,不要紧,跟着我,我会让你开心的,别人有啥咱有啥,到时候,我给你买项链,戒指,给咱家买大彩电,你别怕,绝对不让你受一点委屈,唉,你咋不吃呢?”他停下自行车,又是轻轻地右脚一抬往前一蹬,右手抓着自行车衣架往后一拉,车子就稳稳当当地站在他们中间。“以后咱们就不骑这破自行车了,先买摩托再买汽车,你想到哪玩咱就到哪玩,不过,现在最重要的还是你先吃瓜籽。”他说着就从她手里接过了瓜籽袋,“哧”一声响,一小撮瓜籽就到了她的手心。“头次见你一包瓜籽,不成敬意,下次请你吃饭,马叔说你很犟很执,我看不是,你一定是没有遇到我这样随和的人!”他说着呵呵笑了,“我抽根烟,你不反对吧?”他说着就点燃了烟,轻轻地吸一口,微微一仰头,轻轻一吹,一个烟圈就在她的头上袅袅地飘荡起来。
“往事如烟啊,八年前,我们的教室挨着,我经常到你们教室去找张鹏却不知道教室里还有一朵花,张鹏说有一个女生很冷很美该不会就是你吧?”他微笑着歪着头看她,等待她的回答。
“你认识张鹏,你是三班的,我们同级?”她睁着大大的眼睛,眼光里装满了疑惑。
“你以为我哄你吗?你知道张鹏最后的结果吗,张鹏病重的时候,我去看过他,他很可怜,曾经的潇洒倜傥都被屁股下的轮椅轱辘碾碎了,虚弱的他,还给我唱了徐良唱红的《血染的风采》,唱完一首歌,苍白的脸上就流下豆大的汗珠,随后就分不清是泪珠还是汗珠了,他的母亲在屋子哽噎的声音就像刀一样割在我的心上,遗憾的是张鹏离世时我没有去看他最后一眼,也没有去看过他的母亲,你去看过他吗?”他看着她的眼睛问。
她看见了他眼睛里温柔的泪花,她不由又看他一眼,他眼睛很小,单眼皮,不过很快她就把目光移到了小杨树上。
“我怎么去看他,你知道咱们上高时男生和女生不说话,我没有跟张鹏说过一句话”她坦然而诚恳
“真的?”他怪怪的一笑说:“张鹏说的冷美人不是你吗?你不是他们班的团支书兼副班长吗?你等到现在不是因为张鹏吗?可惜呀,张鹏!”他仰着头,吐出一个烟圈。
“我真的没有跟张鹏说过一句话,况且高二就分班了”她憋红了脸。
“看你急的,我是开玩笑,不过张鹏真的说起过你,说你是骄傲的孔雀,眼睛总是往天上看。”他微微一笑说,“来,孔雀,吃瓜籽”他把一小撮剥好的瓜籽倒在她的手心里说:“你紧张啥呀?你看你手都出水了,快擦擦”他递给她一张纸。她感激地看看他,笑一笑,接过纸,擦着手心的水,眼睛的余光告诉她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她的脸。
“能给我一个答复吗?”他恳切地问。
“答复什么?”她不解的说。
“你这人!”他有点急躁。
“咋了”她依然不解
“这是我的地址,明天我就要到厂子去,我去后给你写信”他递给她一个纸条。“天黑了,我得回去了,”说着,他又是轻轻抬起右脚,轻轻往后一蹬,“砰”一声响,右手扶着车座,车头向右车尾向左画了一个圆,她往后退退,和他保持一定距离,他左脚一踩脚踏,右腿往车座上一跨说:“走,我把你送到你家门口,”说着就上了车。
她没有坐他的车,车子离她一丈多远,他又下来,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才知道当时他以为她是想和他多走一会,当他知道她是因为第一次和他接触不可以坐他的车时,说自己太多情。她走在他的右边,他推着车总是往她这边靠,她总是往右移,始终和他保持一定距离。
他笑笑说:“你的戒备心很强啊!”
她没有再说话,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也不想说什么。
“你咋不说话呢?”他扭过头问她。“说啥呢?”她好像是问他又好像是问自己。
“说说你对我的印象。”他坦率地说。
“我不知道”她干脆地回答。说话间就走到了村口,他停住脚,一手扶着车头,一手伸出来,爽快地说:“再见。”
她本能地伸出手,小声说“再见”。他还是像蜻蜓点水一样握了她的四个手指。
“我给你写信,你也可以给马叔说你的想法”他跨上自行车走了。她站在村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拿另一只手轻轻地攥住被他握过的四个手指头,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受,她问自己,本该第一次见面是应该女方先伸手的,他连这个常识都不懂,他伸出了手自己又不好意思拒绝,到底愿不愿意呢,就和他握了手,这么随便的就和一个陌生的男人握手,到时候事成不了,该怎么办呢?他凭什么和我握手?我为什么要伸出手?我拿定主意了没有?我怎么这样不理智,长这么大了,从来没有跟一个陌生的男人握过手,也没有和一个男人这么近距离的说话,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会不自觉地跟着他走,是他的话让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吗?他说了那么多话,留在她脑子里的只有——“我去过你家,张鹏苍白的脸上流下泪水,冷美人,彩电,项链 其余的,不记得了”她这样想着往回走。
妈坐在大门口等她,看她回来,惊喜地问:“咋样?”
“啥咋样?”她冷冷地反问。
“那小伙子咋样?”母亲耐着性子。
“不知道”她还是很冷。
“那我给你马叔咋说?”
“你爱咋说就咋说”她说着就走进自己的房间。
妈也知道她的心思,几年前二姨给她介绍了一个青年,那小伙子是个临时工,在孵化场,高个子,大眼睛,除过皮肤黑外貌没有挑剔的,是个独子。就在她去跟这个青年见了面的当天下午,大姨给她介绍了一个正式工,在商店上班。妈坚持让她再去见大姨介绍的,她说等她打听了解一下这个临时工,再去见大姨说的。可妈说根本没有了解的必要,放着正式工不见,了解一个临时工是吃饱了撑的,她说她不能一只脚踩两只船,妈说她是个傻子,谁又没拿谁一分钱的东西,不就是见了一个面吗,找一个正式工一辈子不愁吃穿,找个临时工以后还不是跟着吃苦,再说这个正式工比那个临时工长得白净,文气,原来,妈中午已经把那个正式工偷偷看了。妈真的很费心,无论谁介绍对象妈都要先看,过了妈这一关她才能去见面,她知道妈为了她好,可她不想去见那个正式工,用她的话说就是:“我不愿抬着头说话,也不愿低着头吃饭”
第二天一早,妈就给二姨说不行。中午大姨遗憾地对妈说那小伙子不愿意找农村姑娘,想找个吃商品粮的。妈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着,很愧疚地问她“那我再去给你二姨说一声?”她鄙夷地说:“丢人死了,我又不是嫁不出去,好马不吃回头草”。从那以后,无论谁介绍对象,第一印象都过不了关,没有那么高的个子,也没有那么大的眼睛,彼此见了面也不说话。因而,介绍的对象能拉一火车皮,二十八岁的她成了村人眼中的怪物。妈再不去偷偷看介绍的对象了,说是让她自己拿主意。
马叔没有来问,妈也没有去给马叔说。这是她决定嫁给他的第一个原因,她觉得他有主见,他给马叔说谈好后他去找马叔。她就是想遇到一个自己婚姻自己作主的人,不要像农村的姑娘一样,没有了解,经介绍人一介绍,就按部就班的见面,看家,订婚,送沾亲花,礼尚往来,结婚,什么见面礼,彩礼,三转一响,上轿衣服在她眼里都是庸俗不堪的事情。
他提出旅行结婚是她嫁给他的第二个原因,第三个原因就是他父母年迈,他想早早让父母放心,她感觉他是一个孝子。第四个原因就是他很体贴很温和,他上过自费大学,自己到处找工作,是个自强的人。三个月后,他们结了婚,一切从简,没有嫁妆,没有家具,没有婚礼,她跟着他在一个城市转了一圈,算是度了蜜月。
结婚后她才知道,他上了自费大学,没有找到工作,他的自尊心虚荣心很强,总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书,回家种地会被村里人耻笑。他宁愿在外地打工也不愿让村里人看见他扛着锄头种地,他的父母总是抱怨,白白养了他。在家种不了地,在外边挣不到钱,给家里帮不上忙,真后悔当初供他上学,如果不上高中他也不会连续补习去考大学,上个自费大学又安排不了,高不成,低不就,书读的多了,回家就像个傻子,不和村里人说话,真的成了书呆子,没有能力,又自命不凡……结婚的当年,他的父母双双去世,葬埋父母,借了人家很多钱。他从此很少说话,性格变得更孤僻怪诞,自己不和村里人说话,也不许她和村里人说话,整天忧心忡忡,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离家出走几天。
就这样跟着他度过了二十多年。如果有个孩子,也许能排解些许寂寞,可他,无论如何也不去医院检查。
起风了,她离开窗子,坐到床上,床头的闹钟滴答滴答,每一声都像一个石头砸在她的心上。她的闺蜜劝她离开他,可是,每当那样想的时候,他握了她的四个手指头后让她为难的一幕就重新在脑子里过电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一而终,这些传统的观念牢牢地扎进她的心底。她理解他的怪癖,可她承受不了他的怪癖,她一直容忍他,可他却把她的容忍看成她的软弱。一次又一次旧戏重演。她就那样想着等着,等到五点半,院子里传来鸟儿的鸣叫,她才有胆量走出屋子。
2012-8-7
作者简介:自由写作者。喜欢文字,善于用文字表达情感。曾有拙作发表于《西安日报》及各大平台。有诗作收录于《中国当代优秀诗人诗集》和《慕色中的城步》以及《荆山文丛诗歌卷》;有童谣收录于《西安市2018年优秀童谣评选获奖作品集》;有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有散文收录于《荆山文丛》。写作主张:不动真情不动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