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省高级法院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全省各级法院积极行动,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详细填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自查表,边查找问题,边及时整改,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省高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向全省法院印发了《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提出了工作要求。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上,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毕正华分别提出工作要求。同时,省高级法院职能部门为认真贯彻好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防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规范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与律师和当事人的行为,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两个坚持”专项活动,印发《关于填写<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自查表的通知》,编印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个专项”活动学习资料资料汇编》,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海东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听取各部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活动的汇报,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全省各级法院通过召开启动会、工作安排部署会暨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对“三个规定”专项活动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安排。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将落实“三个规定”与“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促进规定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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