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积岐的信仰写作
文/ 湖北 张泽勇
不知为什么,读陕西著名作家冯积岐的小说,我总感到他有一种倔劲,一种与文坛主流对着干的倔劲。仿佛评奖啊吹捧啊转载啊,都难改变他写作河流的方向。掩卷沉思,我终于明白,惟有信仰的写作,才有如此的淡定与从容。
他是什么信仰呢?从当代文坛来看,有的信奉现实主义,有的信奉现代主义,有的信奉新写实主义。如今,现实主义显然深受中国读者青睐,依然蓬勃,而现代主义却日渐冷却,许多先锋作家走现代主义之路,但终究忍受不了读者的冷漠,只好回头上岸。冯积岐却剑走偏锋,走融合之路,借鉴现代主义精神,传达中国乡土经验,闯出了一条现代现实主义的路子,成为中国文坛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表小说,他就这样执拗地坚持了三十多年。可见一个人一旦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就不会轻易改变。
那么,什么是现代现实主义呢?冯氏好像并没有完整地解释过。从我有限的阅读范围来看,综合他创作谈里的观点,似乎是这么几句话:所谓现代现实主义,就是用作者的主观精神照亮客观现实,让客观现实服从主观精神的表现,表现自己的情绪、意识和对这个世界的看法,用自己的主观意识解释伦理、道德、两性关系,以及人生的处境,但细节描写却依然是现实主义的。当然,作者的主观精神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来自于对现实生活的观察、体验、感悟和提炼。
这么说,总觉得还是有点空玄,说白了,冯氏所谓的现代现实主义,其实就是叙事方法上的革命。从大处说是创新,缩小说是借鉴。
情节设置的修正。现实主义尤其讲究完整的故事情节,即故事有头有尾,有因有果,而现代主义却淡化故事情节,如伍尔夫《墙上的斑点》,甚至连情节也没有,但冯氏不走极端。他的小说还是有故事的,但保留之中有修正。故事情节要么有因无果,要么有果无因,保留了故事的一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腾出笔墨更好地表现作者的主观精神。如冯有个著名的短篇小说《刀子》①,说的是一个屠夫杀死一个叫化子女人的故事。从情节来看,他只保留了故事的一头,即屠夫和叫化子女人都先后死亡的结果,叫化子女人被人杀死,屠夫自杀。至于叫化子因何原因被杀,屠夫为何自杀,小说都没交待。是不是不交待,小说就不精彩了呢?不是的。相反却引起了读者巨大的好奇心!原来,刀子是屠夫的最爱,爱到何等程度?爱到与生活了三十年的妻子同等重要。妻子死后,他依靠磨刀来怀念自己的爱妻,也依靠磨刀来抑制性的欲望。但这种平静的日子却被一个叫化子女人的前来乞讨打破了。这个女人好看的身材和漂亮的容貌引起了冯长义的注意。有一天,他在儿子的鼓动下,进入儿子开的歌舞厅,那些年轻女孩子的肉体和丰乳肥臀,深深地刺激了他。不久,叫化子女人被杀,屠夫自杀。读者从以上的情节可补充还原两个死者的真相。原来,已有五年没有接触女人的屠夫冯长义,终于按捺不住原始情欲的冲动,或许与叫化子女人苟合一处,或许遭到叫化子女人的殊死反抗,但他事毕后悔莫及,觉得是对他妻子最大的不忠,无脸见人,只好以死谢罪求得救赎。小说把屠夫一会爱情占上风,一会儿道德占上风,最终崩溃于性的欲望里的过程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这个过程,显然不是作者交待的,而是读者补充想象的。那么,小说究竟表现什么精神呢?表现的就是作者反传统的精神!爱情道德固然重要,但人性的原始欲望是多么强大!小说写出了人性的原始欲望与爱情道德的殊死搏斗,直致毁灭人的生命,即“本我”杀死了“超我”,传神地表现了作者对两性关系的主观认识。
荒诞隐喻的借鉴。卡夫卡的《变形记》、《饥饿艺术家》等荒诞小说无疑深刻地影响冯氏的小说叙事。我这里要极力点赞的是,冯氏在他松陵村的乡土小说里借鉴荒诞与隐喻的叙事手法是何等的自然。《曾经失明过的唢呐王三》说的是唢呐王三,19岁那年突然失明了,经过一个时期痛苦磨炼,他习惯了黑暗的生活,正如我们平常所说的,上帝关上了一道门,却打开了另一扇窗。从此,他的听觉变得特别灵敏,大脑特富想象力。后来娶了媳妇,有了孩子。他用手摸,并通过想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可有一年春天的晚上,他的眼睛突然又恢复了视力,他借着淡淡的月色,再去打量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从想象的巅峰上跌下来,美丽的想象被摔得粉碎。他忍受不了见到的真实的痛苦,举起拳头捶瞎了自己的眼睛。后来在一次送葬归来的路上,摔到沟里断气了。王三眼睛经历失明、习惯黑暗、突然恢复视力、再次失明的四步曲,看似荒诞,如果冷静分析人的心理,却又是那么合情合理。不是么,他失明后,他用感觉和想象构建了一个理想世界,等恢复视力后,理想世界却被现实世界残酷刺伤,他无法承受现实世界对他理想世界的冲击,只好让复明的视力重新失明,期盼重新回到他想象的理想世界。这个失明复明的荒诞故事,藏着一个巨大的隐喻,那就是对荒诞的异化的物质世界的控诉,对当今崇尚金钱和权力的现实世界的讽刺,深刻揭示今日之世界的某些荒诞本质。
叙述语言的运用。我崇尚《玉米人》作者阿斯图里亚斯的观点:一部小说就是一桩语言的壮举。张炜也说:文学除了语言也许了无他物。综观冯氏的语言,这个几乎是喝欧美文学之奶长大的作家,他的语言除了夹杂陕西方言外,无不深刻着欧化语言的烙印。比如,《栓在一根绳子上的孕妇和勋章》光是这篇小说的题目,就叫人眼前一亮。且看正文中的一段:
秋月曾经努力地翻寻对母亲的记忆,三岁的记忆如浮云一般,一飘就走了。一张飘忽不定而有些疲惫的脸庞是母亲留给她的最后的印象,还有那双绣着红花的黑布鞋。母亲已经被挺在了一张木板上,木板支得像她一样高,她的手在母亲十分俊秀的布鞋上抓了抓,干净的布鞋上便有了她的小手印儿。后来她才知道母亲的死去和不名誉是和好多个男人联系在一起的。只知道埋头干活只知道埋头吃饭只知道埋头睡觉的父亲是她贮存记忆中的一个过客。唯有抚养她的姑姑是真实的,因此,对她来说,姑姑是永远的年轻的具有魔力;姑姑永远是一个不衰落的传奇,一个撰写者和读者共同完成的传奇。
就是这么一段流水般的语言,我读出了两个妙处:一个是精微的意识流叙述语言。冯氏把三岁时对母亲的形象、父亲的形象、姑姑的形象的记忆油画般的涂摹出来。不仅追踪了人的心理活动,还诉诸于生理上的感受。另一个则是复句,有利于营造回环往复的气质,绵长而忧郁。《栓在一根绳子上的孕妇和勋章》写的是一个留守妇女与无性功能丈夫生活,结果与小叔子私通之后发生的悲剧,冯氏便使用了复句,加大了小说的忧郁气氛。总起来看,复句是冯氏语言的主体。这无疑与他追求的风格有关。
如果有人以为,冯积岐只会吸取现代主义的技法表达中国乡土经验,那显然也是对冯氏的误读。真正的优秀作家,其实对传统的现实主义手法是烂熟于心的。不过于冯氏而言,表面上看似乎是回归现实,但整个文本的意味却是现代的,标志着现代小说的技法已融入他的血液中,形成了冯氏独特的艺术个性。如《一顶草帽》,写的是一位普通农民田广胜的遭遇。有一次,田广胜赶着牛路过乡政府,因牛闯进乡政府的大门,田广胜对乡长曹友亮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了几句对曹友亮不敬的话,而曹友亮竟指使三个乡干部羞辱了田广胜一顿,最明显的就是把他的草帽顶弄坏了,不能戴了。为此,田广胜便先后上访乡、县、市乃到北京,讨要说法和赔偿,一晃就是十年,田村乡换了三任乡长,问题始终没有按田广胜所愿彻底解决。第三任乡长哭了,田广胜也哭了。小说深刻地揭示农村干群关系的对立,针砭了中国乡村政治痼疾,即人治大于法治的非常环境,是对农民个性觉醒的赞歌。冯氏选择一顶微不足道的草帽作为道具,显然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但在这篇鲜明的写实作品中却了无痕迹,非要掩卷沉思之后,才恍然大悟。

冯积岐的文学信仰之所以如此笃定,其精神资源,我以为有二:一曰仰望星空;一曰脚踏实地。
所谓仰望星空,就是说他几乎精读了19世纪特别是20世纪的文学经典。且不必谈他所读的书,只说他读过的经典作家数不胜数,恰似満天的星。他最初阅读和喜欢的是莫泊桑、契诃夫、梅里美,接着他扩大了视野,是蒲宁、托尔斯泰、陀思妥也夫斯基、帕斯捷尔纳克、肖洛霍夫、辛格、菲茨杰拉德、鲁尔福、福克纳、海明威、布尔加科夫、福楼拜、纪德、杜拉斯、卡夫卡、博尔赫斯、卡佛、卡尔维洛、加缪,等等。他不停地读,不停地悟,不停地写,不停地吸取大师的营养。因此,他的小说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感觉强烈的味儿,这个味儿,我以为就是小说的意蕴和隽永。他明白,全世界的著名作家都是吸取前辈经典作家的营养走出来的。他的短篇小说时常出现的“达诺”这个作家人物,其实都是他自己的影子,暗含着他向诺贝尔文学奖奋斗的志向。这也就是我常常惊叹他作品的意蕴和语言的时候,总让我想起卡夫卡、福克纳、加缪、辛格等这些大师作品的重要原因。
所谓脚踏实地,就是说他同福克纳一样,立足家乡打一口深井。福克纳一生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小说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而冯积岐的12部长篇小说及260多部中短篇小说,大多都是写他的家乡陕西岐山县的“松陵村”。大凡有成就的作家,似乎都很难走出他的故乡,很难走出他早期的生活世界和生活经验。如沈从文之于湘西,莫言之于高密乡,莫不如此。最为可贵的是,冯积岐的小说虽说永远是松陵村的乡土,但他把松陵村的乡土故事放在对整个社会和整个时代的全面把握上,这就使得他笔下的松陵村,具有相当的思想深度。
我赞叹冯积岐的文学信仰之笃定,是佩服他对文学评奖的态度,即使不获奖,也不改初衷。是的,他的作品没有获过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可他从不沮丧,从不失落。他相信经典,相信时间,相信认准的艺术道路,相信他那瘦弱的身体流出来的血和泪。
这或许就是信仰的力量吧!
201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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