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作与打工(杂文)
杨爱昭
我喜欢写作,准确地说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的,那个时候的人朦胧,不懂得什么是理想,什么是目标、梦想等。只知道把语文、算术两门功课学好,每次考试都打双百分就行了。只知道书本上的东西是别人定的,我们只有老老实实的学就行了。
小时候记忆力特好,老师每次在黑板上出现的生字词我都能当堂消化,汉字、拼音语文基础打得特别牢固,作文写得也很不错,小学时坚持天天写日记、周记、月总结,一次不经意间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校园的专栏里,老师同学都在一旁观看,我也走近一看,怎么也有我的名字?难道有人和我同名不成?再定睛一看,是我写的作文……
原来总以为只有别人写的东西才会出现在书刊报纸杂志上,那种自己的文章也能刊登在校报上让人观看,那种超越自己想象的好奇心和自豪感就甭提啦!打那以后,每次的作文课对我来说就是快乐开心的时刻到了,也许从这时起,我与写作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老师经常跟我们讲,要想写好作文,只有多看、多记、多背、多写、多练才行,老师的话我都记住了,从那时起,写作文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快乐。因为喜欢,所以就肯定能写得好,我的文章每次在班里范读,并经常在校报上刊登。幸运的是我从重点小学轻松地考入重点初中,第一批率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还经常给青年杂志社投稿,偶尔也能刊登上一篇两篇,我的初中班主任熊之选老师对我勤奋好学、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大加赞扬,他对我文章的评语至今完好无损的保存着……从重点初中又考入重点高中,高中阶段短篇小说《女队长》的问世,我想“校花”这个词大概就是因此而得名吧!
仔细算来,我爱好写作的习惯差不多四十年有余,我最大的乐趣看书看报,我看书看报有瘾;我最大的享受就是一个人独自坐下来静静地写一点东西,我写作有瘾。枕边上、写字桌上、茶几上、电视机旁,凡是手能触摸的地方,大多都有我的笔纸之类,每个大大小小的包包里都有事先装好的笔纸之类,以免出门忘带了,口袋里每时每刻都离不开纸和笔,用过的笔类千支有余,虽然没有一鸣惊人的作品出现,但几十年来,无论顺境逆境,我都一直马不停蹄的努力着、奋斗着。坚持写作,倒还真的非常感谢生活的艰辛和逆境给了我智慧,给了我力量,更多是给了我灵感,我在报上发表过上百篇文章和尚未发表的几十万字的作品都是我身处“逆境”或者说在“卑微”的劳动中“迸发”出来的“灵感”。
我这人特别热爱生活,属于奋发向上的那一种。从出生的那一天起,我都一直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这人也很自信,因为我打小就懂得“自信是成功的一半”。
我每到一个新环境(即工作单位)都有新的作品出现。此话怎讲?说来话长,我这一生,凡我所做过的每项工作中,从来就没有厌烦过哪一项工作,从来都是工作厌烦我,我把每项工作都看得十分珍贵,也特别珍惜,《我把一切看成那将失去》。肯定有人要问,既是如此,为什么三番五次频频调换工作?!对!好!这就是我苦口婆心、下笔千言,多少年来一直想表达,又不敢表达的,一直占居着我的心灵的一块大面积最重要位置的点子上的问题。
这里不排除命运的安排,谁不想拥有一份既稳定又适合自己的工作?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做了十一年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婚姻的选择,我从一地来到另一地,糊里糊涂地把工作给“失误”了……
紧接着,改革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因此,我的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在我的笔端下演绎出了我在“打工路上”遇到的一段段带有传奇色彩的打工故事,从此也铸就了我传奇的人生……
我生平第一次“打工”是在武汉市七里庙一家私立职业学校做办公室主任兼家教,这家学校的体制是家园班子组合,门卫、保安、看守一条龙,来自全国四面八方的学员们都是靠家长一毛一毛积积攒攒的血汗钱来学得一技之长,将来好谋生,哪知道,老板们学费一收完事,什么事都不管了,天天退学的人堆满了办公室,我只有向这份工作“转身”说声拜拜了……
应国内外著名的教育家刘道玉教授(武汉大学前校长)的聘请,我在“武汉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做管理教师,当时本人对贵校美国式的管理模式不太适应,也只有“转身”去了沿海一带做了几年家教。
我生平第三次“打工”是在武汉市第一家“虹桥快餐”,报名费40元,当时我好高兴来武汉能找到这样一份工作,里面具体管事的是一位40多岁未结婚姓腾的员工,做企业的“恶人头”。就是无论你做的好坏,“试用期”三天是没有工资的,无计其数的人三天做完走人,我算幸运,三天通过了,其实我比三天走人的人更愚蠢,无论做得多么出色,把吃奶的劲都用上,也只能让你做一个月,每个人如此,在你还未做这份工作之前“他”都事先给你安排好了你在此公司的“命运”,整天想着这人做几天,那人做多长时间,其实,他赚的就是“试用期”效应,农民工的血汗钱。因为“试用期”工资低,没待遇,且每个人还表现好,做得很,在那工作难找的年代,谁也不敢说什么,为了生存,只有乖乖认命。在这里我仍和千千万万个农民工一样一个月到了没有逃出“试用期效应”的“魔爪”。于是“试用期效应”这个词在我的笔端下出现了。比这更稀奇的是这家老板管理员工的方法用的是“挑拔离间计”。对每位员工都说的是一样的与自己套近乎的话语,每位员工在没有识别这种“挑拔离间”的“伎俩”之前,都认为老板对自己一个人好,这样既拼命为老板卖命,又可以当“汉奸”看管别人,你别看这一招还真管用。久而久之,“奸计”败露,这家公司由每天四五千元,每月十几万元的红利到支撑不下去,再以失败关门而告终……
我的第四份工作是刚刚开始改制的国企,办公大楼招保洁员,还真的不是自夸,记得那天下午两三点钟,我和同去应聘的有36个女同志,还真的就录取了我一个人。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天录取我的原因,是表填得好还是口齿伶俐,还是看起来很精悍,搞不清楚。原来要想在这里生存下去很难很难,有几个人是公司重要人物的亲戚自家,未改制前就在这里做了多年,公司想把她们做事不行的人减回去,公开对外招聘得力人员,她们一是自己不愿回去,也不愿招“外人”进公司……在这里是我人生最苦最累的时候,我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说都得半天说,每个星期都要让老公帮忙一天,我在这里做了两年,我把在劳动中的所思、所想、所做都写成稿子,多次被公司宣传部录用,《从他人的禁区中冲出去》、《人间处处有真情》等文章公开在《武汉供水报》上刊登。这就是我失去了这份既辛苦,又舍不得丢的这份工作的主要原因。经理和主管都是女的,有一天亲自找我谈话,说做事可以,你发表什么文章啊?我写文章被受批评,甚至被解聘的事慢慢在公司传开了……
好人的同情,一个电话,把我转到离家很近的这家总公司的分公司,在这里我干了四年,《一天赚一文,不能懒了人》一文在《长江日报》发表,《劳动的乐趣》、《悯农》等等接二连三好几家报纸表了我的好几十篇文章,在这里我失去了这份工作,不是因为发表文章,别人眼红嫉妒的原因。是因部门经理的“情人”说得好听一点“红人”吧,闹非典那年,让我帮她写一份入党材料,我当时还在感冒发高烧,无论如何都推不掉(因为我知道帮这种要强的女人办事的后果),后来也不敢再推了,因为是经理面前的“红人”,下班以后回到家里,连夜赶写好了,第二天递给她,表面是千恩万谢,说材料写得好,党也入上了。就开始在经理面前“生点子”、“献计策”,算是没有直接开我的辟,让我走人,是一种比直接让我走人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一条毒计,找我岔子,说我这里没做好,那里没做干净,每月从微薄的工资中扣除30元,数月,直到自己不做走人为止……
作者简介:
杨爱昭,女,笔名王文。
出生于一个革命干部,知识分子的家庭里。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作协会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作协会员。中国散文网会员。邢台市文学学会会员。河北名人名企文学院院士。
九十年代开始在各类报刊上发表各类文章数百篇!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和热捧。
有作品收录于“琅琊杯《全国诗书画艺术精品集》
《相约北京全国文学艺术精品集》
《齐鲁文学》
《中国2019——2020诗歌双年选》
文章在《文学篱栏》《文学作家》
《南风浅浅》《诗原野》《文学与艺术》
《济南头条》等栏目发表!
著有国家出版社出版的散文集一部:
《和平年代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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