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记忆:一枚初级社印章文图/赵海文
我平时好收集农村各时期发展的照片和实物,十几年前偶得一枚赵东岭村初级社时的印章,印章的名称是《赵东岭村万全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如获至宝,精心保管,并了解到当时办初级社的点点滴滴。
1946年至1949年我国成功地进行了三年土地改革。根据毛主席“组织起来”的号召,赵东岭村在1951年根据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广大农民积极开展劳动互助,成立了互助组,每三至五户组成一个互助组,组成互助组时,以地邻和邻居为主,坚持自愿,以人工换畜力,人工互助,工具互用,互通有无,解决了农户经营不足的困难。1952年冬,根据中央办合作社的决议,“办大社”,“全村办社”,由互助组转办、并办、扩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初级社。赵东岭第一个初级社是由原第四生产队赵梦兰任社长的初级社,紧接着由原第三生产队赵二春任社长的初级社成立。这枚印章就是赵二春为社长的合作社印章。到1953年底,全村都建立了初级,实现了农村初级合作化。农村集体力量进一步壮大。这枚印章见证了我国农村变革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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