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土高原上的灵魂
——高鸿中短篇小说论
文/杨柳岸

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在一次公开谈话中也说过大意如此的话:陕西文学的高度,就是中国文学的高度。她当时主要指的是路遥、陈忠实、贾平凹等这一代作家而言。就这三位小说家其作品的全国影响力而言,铁凝所说的这句话并不过分,是有足够说服力的。而随着路遥、陈忠实那位小说巨擘的离世,尽管其作品已经有足够程度的经典化,具有了长久的影响力,但作为创作群体是否会有削弱呢?答案是否定的,江山代有人才出,陕西这片文学沃土上新一代小说家如安黎、寇挥、高鸿、侯波、云岗、周宣璞、杜文娟等等已经亮相文坛多时。其中作家高鸿就已是当代陕西及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小说家。
高鸿的小说创作和别的同龄作家相比,是有两个明显特点的,其一是他的写作是从网络成名的。可以说作家高鸿是互联网时代里作家的成功者和弄潮儿,他的小说在网络文学和传统纯文学之间的沟通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尽管他起初的一些小说不可避免地带有网络小说的某些特点,诸如通俗易懂,在文学性深度上或显得不足等问题,但因为他经历丰富,艺术悟性高,许多小说作品突破了这些特点而达到了很高的的文学性创造。其二,正如冯积岐评论他所说,“在陕西青年作家中,高鸿是以长篇小说见长的”。他在短时期内以三部长篇小说“井喷式”集中发表出版而登上文坛的,这在青年中青年作家中是少有的。他的长篇小说“陕北三部曲”(《沉重的房子》、《血色高原》、《农民父亲》),广受好评,特别是其中的《农民父亲》这部小说是从一个人的成长史遭遇史,从一个家庭的苦难史衍变史,来写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段的苦难史,这种凝视苦难、直面人生沧桑的文学追求,使这部小说客观上具备了一定的宏大史诗品格。“农民父亲”这一生动具体形象,不正是对应着“农业中国”这个宏大主题吗?所以有人评论说这部小说“是继《平凡的世界》和《白鹿原》以后,陕西又一部全景式展示农村生活的厚重之作。”
如果说还有第三个特点的话,那就是高鸿经历丰富。如高鸿自己所承认的,他的小说创作可以说是从2003年他四十岁才真正开始的。可以说他是大器晚成。而实际上,高鸿的文学写作并不比其他陕西六零后晚,他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即开始了,八十年代可以说是一个全民热爱文学的时代,“在进入陶瓷厂的初期,我便开始写作,陆续发表在当地的报刊杂志上,受到当地文坛的肯定,当地报纸甚至给我开了一个专栏,我的文学梦从那时起便开始腾飞。”只是他在九十年代时暂停了写作:“我停止了写作(1993年,我从北京上学回来,被任命为技术厂长),这一停就是十年。”其实也可以说,这十年是他在为了更好的写作而进行的“深入生活,体验生活”。作家这种职业和其他职业不同的是,作家的所有经历,都可以转化为写作资源。到2003年的时候,高鸿在一家企业任策划,编一本企业杂志,工作相对稳定下来的他又开始了写作。高鸿是一个自传味浓厚的作家,丰富的生活经历都转化成他小说创作的素材。
小说家高鸿除了以之成名的广为人知的长篇小说写作以外,他也写了大量中短篇小说,只是他中短篇小说的成绩并不显著,或者说,他的长篇小说创作的盛名暂时掩盖了他的中短篇小说创作成绩。他的每一部长篇小说的发表与出版,都会有评论家的评论跟踪而来,但他的中短篇小说就少有人作正式的评论文章,这固然与他的中短篇小说的影响力有关,但更是文学上体裁歧视的体现。我们的文坛对中短篇小说的重视度不够。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中短篇小说的写作,是他小说写作的一个基础。如同作为一个画家身份的高鸿,对他来说,素描是其最基础的工作与功课。一个小说家的综合实力,即使他以长篇小说名世,他的中短篇小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他的中短篇小说写作来说,2011年是个时间点,在这一年里,高鸿同时出版了两本中短篇小说集《二姐》、《银色百合》(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这可以看作是他此前中短篇小说创作的一个总结展示。
短篇小说《雪地上的灵魂》(原载《炎黄文学》2007年第2期)可以说是他小说的处女作。这篇小说写了一个生长在贫穷农村的十五岁美术天才少年茂才的意外死亡,一个未来画家、艺术家的夭折。他死在一个大雪之夜的山谷小路上,他死在腊月初八这个他的十五岁生日里。他是在县城上完美术学习班回家路上遇大雪,夜里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冻死在路上的。小说的主要内容就是写这个少年在死亡前这个他生日里一天的情形。小说通过不断地闪回,此时与往昔交替描写,把这个少年的一生经历的生活,在心灵上重新再生活了一次。作家高鸿也是美术工艺师和画家,可以说他在这篇小说中,用工笔画的手法层层渲染刻画了一个绘画天才少年的人生与艺术世界。少年茂才生活在贫苦的农村,特别是在那个年代,苦难几乎成了生活的主题。但是,对于这个天才少年来说,他于苦难中也能发现艺术的因子,小说中充满着一种纯真少年对这个美丽又苦难世界的诗意打量。由于作者如工笔画般的从容叙述语感,小说在凝重、抒情,又有人生历史开阔感中,把少年茂才的诸多亲人逐个都有详细描写,每个人都有真实的生活感和人生沧桑感,有动人的生活细节,在写这些人物时,把真实的社会环境也鲜活地刻画出来,可以说,这篇小说就是一幅以少年茂才为画中心的人物群像,背景是正飘着大雪的黄土高原,如果再配上音乐,那应该是陕北的信天游或者是柴可夫斯基的《悲怆》。小说有着很浓的艺术气息,把一个有着绘画天才少年,在乡村感受到的艺术熏陶描写得真切动人,在一些城里人看来穷苦的山沟沟里也感受一种苍凉雄浑之美,乡村山野的山水草木,四季更叠,都有着艺术因子等着他去捕捉。显克微支的短篇小说《音乐家杨科》里小小的孩子杨科,没有正式演奏与谱曲,怎能称为音乐家?就是因为他们有着美好的梦想。《雪地上的灵魂》中关于茂才在感受梁家河那些美景,和他在利用暑假去山野放牛时临摹连环画《西游记》画了近二百个页码这些描写时,这和《儒林外史》开头关于画家王冕的有关描写,少年茂才死于大雪之夜时,让人会想到了安徒生《卖火柴的小女孩》和契柯夫的短篇小说《万卡》,只是在契柯夫小说中,可爱又可怜的小万卡没有死,而是作了个好梦。而这一篇《雪地上的灵魂》中,同样可爱又可怜的少年天才,正是在他十五岁生日这天死去了,小说结尾是这样的:“一个护山老汉在山谷里发现了茂才的尸体,他的衣服和身体已经冻成冰块,像睡着了似的,嘴角含着笑,手里紧紧地攥着一张获奖证书。”
高鸿后来在一篇创作演讲时谈到这篇小说:“后来文化馆就让我免费在培训班学习素描、色彩等美术专业知识,我每周去一趟,走三十多里的山路。有一次大雪迷了路,差点冻死在山沟里。这个故事我写成了《雪地上的灵魂》”。这篇小说又在县市地方杂志发表时,改名为《一九七九年的雪》,自传的色彩非常浓。一九七九年,高鸿十五岁,这一次非同寻常的生死关口的经历,当然会对他有着重大的触动,对死亡的思考,这是一个人的哲学启蒙。如同陀斯妥也夫斯基经历的那次绞刑前的生死关口一样。在某种意义上可说这篇小说是高鸿的小说处女作。在他十五岁的记忆里就完成了这篇小说的底稿,在他记忆怕底片上留下了最初的影像。
中篇小说《一个少年死在冬季》(原载《长城》2010年第1期),在自传这个意义上,这篇小说可以看作是《雪地上的灵魂》的扩写版。小说写了在那苦难岁月里一个十六岁乡村少年有粮的全部人生。小说把一个十六岁少年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写到了,苦难的生活让一个少年与大自然有了充分的接触,“有粮八岁跟父亲砍柴,已经有八年了。”八年的劳动让他对家乡的沟沟壑壑有了非同寻常的熟悉,小说对此有着非常优美的描写,但更多的是苦难,是山路的陡峭和少年的一次次生命的惊险遭遇,一个不得不为生存而打拼的少年眼里,冬日沟壑里所有干枯的植物,在他看来都是他要砍的柴,他了解各种柴的特性,是不是容易砍,能不能背得动。他也要与社会充分接触,他要背着他砍的柴走几十里路去到县上卖掉柴而为父亲治病。小说也写到了他的初恋,他的爱情。队长的女儿巧巧,比有粮大两岁,他们从小说一年级就是同学,从小建立了感情基础,后发展出了爱情。当然这爱情的幼苗在艰难的环境里只是短暂的希望。小说描写了一系列乡村人物和事件,是从一个十六岁少年眼里观察的,如曹列云的这个女性人物,她有着乡村女性的粗鄙与泼辣能干,也有着同情心和细腻的感情,她也是个媒婆,小说写到她作为媒婆吃鸡尾梢犒赏她嘴皮子这细节时,很有一种民俗美学。小说也写到了有粮的姐姐的婚姻,作为弟弟对姐姐在婆家的遭遇表示同情。姐姐在他成长过程的地位。高鸿后来多次写到姐姐这个农村形象,比如《二姐》。这篇《一个少年死在冬季》和《雪地上的灵魂》相比较,二者都自传色彩浓厚,《雪地上的灵魂》更倾向性于艺术一点,而《一个少年死在冬季》更倾向性现实生活一点,也由于篇幅的因素,《一个少年死在冬季》更全面地写到了一个少年的生活,是一个乡村少年的苦难史诗。如果说《雪地上的灵魂》是一个少年的艺术之梦,那么《一个少年死在冬季》就是一个少年的现实苦难史。苦难和艺术有着同构的难解之缘。
有一个说法,说女人的结婚就是二次投胎。设想一下,如果有这么一个农村女孩,她各方面都很优秀,家境还可以,长得漂亮好看远近闻名,性子强有能力,那么,她以后会有怎样一个婚姻家庭呢?要是在当下,这样的女孩肯定会利用结婚这个二次投胎的机会,就算不能嫁到城里去,至少也让自己过上比此前更好一点的生活,这是人之常情事之常理。中篇小说《二姐》(原载《清明》2011年四期)中的主人公二姐,就是这样一个很优秀的农村女孩,但她的“二次投胎”不但没有嫁到城里去,而且嫁到农村一家非常贫穷的家庭里去,经历了苦难的生活。这篇小说写的就是这个女性婚后的一系列命运遭遇。小说的内容是很丰富的,它在不长的中篇小说篇幅里,几乎容纳了一个长篇小说的内容。这也可以说是高鸿许多中短篇小说的一个共同特色,那就是厚重,有非常密实的生活内容。小说中,作者把许多看似非文学性的生活琐事,能转化成文学形象。高鸿的许多中短篇都有这样的特点。小说写了一个农村女性的前半生,在这个二姐身上,有着千千万万乡村妇女的影子,她经历的那些苦难,是许多女性都经历过的。我们从一个女性生活肖像上看到了丰富的生活内容。小说写得很“实”,凝重,似乎也显得过于饱满充实了,而缺少点轻灵,如此丰富的内容却要容入一个中篇小说之中去。当然,这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了这篇小说对生活的概括力,小说中有一种“如实去写”的意图和愿望,不顾许多写作技巧之类的东西,为了真实,宁可牺牲一些优美和艺术性,所以小说显得如同真实生活那样粗粝,有一种赤裸裸的真实感,有必达之隐无难显之情,小说把人物内心感情描写得纤毫毕露,把事情的原委如实呈现,写人物不虚美不隐恶,如写到婆婆的粗俗生活作派那些小细节时,不回避一些“丑”的内容。在描写二姐这个人物时,不把她写得完美,尽量还原一个真实的她,小说写到了她的撒泼,她和婆婆必要时也敢与其撕打,完全忘记了她文明斯文的一面,她在那一刻也有泼辣农村妇女的一面。而她对待那个一直爱着她的那个四平,也有点太绝情冷漠,爱是自私的,她的心一点儿也不给他,哪怕是安慰一下对方。但,这就是一个真实的她,正是小说这种求实的写作追求,才塑造了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物,她身上的缺点也使得她更真实。高鸿的这篇小说把一个农村女性前半生的生活经历进行回顾,梳理,审视,他用一个女性形象来对这几十年乡村生活进行批评,对那些曾经的生活,他有爱,有遗憾感慨,有叹息。
这个人物形象二姐,她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而母亲,是生活的孕育者,她能把苦难化解为有意义的生活。小说中也有一种改革开放二三十年历史变迁的历史感,在一个女人的成长史生活史中,融入了乡村从贫穷走向富裕,从愚昧走向文明的变化进程。高鸿之所以对这部中篇小说投入太多的精力与感情,这篇小说之所以这么优秀,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二姐”的原型,就是作家本人现实生活中的二姐,作家有着非常真切的生活来源。
中篇小说《爱情规则》(原载《延安文学》2010年第2期)也是写“姐姐”的故事。小说写了八十年代一个叫福娥的乡村普通女孩的故事。福娥,即幸福的、有福气的女孩。她在上中学时对他们的班主任郑老师产生朦胧的好感,而这位郑老师已是有妇之夫,但他利用单纯不懂事对她进行性骚扰,进而诱骗她的感情,发展成畸形的师生恋,最终她被学校开除。她在县城流浪时遇到了她生命中第二个男人,建筑队的老板唐军,年轻的唐军不到三十,为人正直有爱心,他们相爱了。当他们结婚时,他发现她已经不是处女了,二人感情出现重大危机。她把她的处女之身给了那个郑老师,可现在她才彻底看清了这个郑老师是个人渣,失望之中的她采取了极端行为,她想杀了造成她不幸的人。结果她被故意杀人抓获,幸好那个郑老师没有死,她不会被判得很重,而唐军也回到她身边了。小说在情节结构上很像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的故事,两个男人一正一邪,而两个“正”的男人都有一个落后的传统观念,那就是“处女情结”。对于八十年代的男人唐军们来说,这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最后两个“正”的男人都回心转意回到了他们深爱的女人身边,而不同的是,福娥的故事不像苔丝那样悲惨。至于作家高鸿写这篇小说时是否有意是对名著的致敬,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篇小说真实地写出了那个年代里一个乡村女孩的命运,有着非常真实的时代气息,和北方黄土高原乡村人们曾经的生活。
中篇小说《女人》(原载《延安文学》2005年3期)当初在杂志发表时,被编辑改名为《家事》,可能是因为这篇小说写得很实,确实有些纪录“家事”的意味。小说主人公叫茂才,这也是作家高鸿的真实小名,他在好几篇自传色彩很浓的小说中,都使用这个名字。现实生活中,高鸿和妻子结婚十年后才有了孩子,这在农村乡间是很少有的。也可以说,小说中的“女人”就是以高鸿本人的妻子为原型的,这篇小说是他以小说的形式为妻子献上的赞歌,贫贱夫妻百事哀,当年点点滴滴的艰辛都融着爱。和作者的现实生活不同的是,小说中最后茂才和“女人”因传统观念而分别了,是一个生活悲剧。有人评论说高鸿是第二个路遥,可能是因为二人都是出生成长于陕北,且高鸿的文学成绩和创作势头都直逼路遥。那么高鸿的中篇小说《女人》就是他的“人生”,这不仅是从作品分量上说,也是从作品内容的相似度上说,都是写一个乡村青年的城市梦。那个年代里,中国城乡二元化非常明显,路遥的《人生》之所以取得了那么大的成功,是他在那个年代里写了一个中国乡村版的“于连”高加林,他要凭个人奋斗改变自己农民的身份。城乡二元化、“跳出农门”是那个时代乡村的社会主题词。而作家高鸿也曾经是一个“高加林”,他是一个成功地“跳出农门”的高加林,而他这部自传色彩很浓的小说《女人》,其基本结构就是他跳出农门的经历,所经历的几个女人。小说题目中的“女人”,既是泛指,也是特指。泛指的是主人公在这十年里经历的几个女人,有农村女青年,也有城市女大学生,有大学女老师。小说通过这些女人群像,将八十年代中国城乡社会风貌描绘出来,有社会风情画意味。“女人”也是如小说中已经很明显地叙述的是特指茂才的妻子芳芳,她才是小说的第一女主人公。她和姐姐、二姐一样,也和刘巧珍一样,是那个年代乡村女性的典型。
短篇小说《秀秀》,讲了一个美丽的疯女人的故事。故事发生在那个阶级斗争的年代里,一个年轻的姑娘的爱情婚姻悲剧,而一个书香门第的后代,一个下肢重度残疾人,外号叫憨面的小伙子,最早就爱上了这个秀秀。当然,这个如同卡西莫多一样丑陋的憨面,尽管心地善良,也赢得了秀秀一家人的好感,但还是不能得到爱情。但憨面多年来一直爱着秀秀,默默地关心着秀秀的生活,用自己的方式爱着这个他得不到的女人。而秀秀也找了个比较满意的丈夫,可文革开始后,悲剧就开始了,秀秀的丈夫被迫害而自杀,秀秀肚子里的孩子也流产了,后来秀秀精神失常了。而憨面仍然爱着已经疯了的秀秀,他尽自己的能力而给了秀秀爱。这篇小说有点《巴黎圣母院》的意味。美与丑,爱与恨,苦难与幸福,都形成了强烈的对照。残疾的憨面身体是丑陋,但内心却是极其美丽的,他在那个苦难的年代里,有如爱与善的灯火一样。这个短篇小说有一个宏大的历史背景与框架,它可以改写为一部厚重的有着历史人生沧桑感的长篇小说。
短篇小说《奶奶的葬礼》,写了一个村里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奶奶的死亡,和她死后的葬礼。其中也插述了这个老奶奶年轻时因过早地出嫁而对婚姻两性生活。小说对旧时代一个嫁入乡村大户人家的女人,一生要经历的大的风俗礼节,有着细致入微的描写,特别是对这个老奶奶去世后的葬礼的描写之详细,似乎都有点脱离了小说的情节之需要。当然,小说对这些礼仪习俗描写生动活泼,有着隆重的永恒的仪式感。这也使小说有了记载保存民间文化礼仪习俗的作用。小说很有画面感,小说如同一幅庄重严肃的老人油画肖像画,一个旧时代老妇人的肖像画。小说《卖牛记》几乎是一个小小说的篇幅,写了父亲卖牛这一件事,写出了农民父亲的善良纯朴的天性,写了人和动物,农民和牲口的那份天然的感情,生动感人。小说如同一幅速写画。高鸿早年在陕北某陶瓷厂工作过十年,他说他从那时候开始写作小说。那是八十年代,那是个文学的时代。关于在陶瓷厂,《昨天的故事》、《老工人茗世杰》,可能都是这个时候写的或起草稿的,记录生活中逝去的人,在记忆中为他们留一幅幅肖像。
短篇小说《如意》(原载《延河》2011年第2期),一个孩子的病,牵动两家人的心。小说写了发生在八十年代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时期,围绕一个患病女孩,发生在两个家庭里亲情的故事。小说《为了忘却的纪念》(原载《延安文学》2005年第3期),可以说是一篇非虚构小说。尽管高鸿的另一些小说也可归入非虚构小说范畴内,但这一篇正如小说前面的引子所写的:“在这里,我要纪念一些远去的人,我同他们谈不上很深的友谊,但却经常会在梦中相见了,并时时地想起。为了给他们和自己一个交待,特撰此文,以记之。”这应该是以散文的真实和真情去写小说。小说分四部分,也相当于四篇更短的小说,写了作家自己生命中四个已经辞世的人。一个老同学是个医生,一个“领导”,一个山东威海的朋友“小温”。而其中以《卞姨》一节最为有文学性,这个女性经历丰富而坎坷,伴随着我的童年记忆和成长经历,有着非常深的感情,她是一个当代版的祥林嫂,她的遭遇不幸,而她又是个生命力和生存能力特别强的女人。像这样的纪念亡人的小说还有《昨天的故事》、《老工人茗世杰》,等。这些写“真人真事”的小说,除了《卞姨》写得真挚感人,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性外,其它几篇都因为缺乏小说这体裁必要的提炼而显得粗糙了些。当然,它们的写作,对作家本人以后的写作,是很有意义的,就如同作家高鸿此前是个画家,工艺美术师,素描对他们来说是少不了的基本功,也记录了生活,锻炼了用文字呈现生活的能力。这对于一个有长远追求的作家,是很有意义的。事实上,这些小说因为在写作时,作者的一个目标就是尽量“如实写”,为了“真实”而暂不顾及其它如艺术性之类,所以这些作品,就像璞玉。
农村女青年,她们相比于男性,更是弱者,她们的人生出路在哪里呢?《拯救小芳》里的小芳在都市打拼挣钱供养上大学的姐姐,《银色百合》里逃婚的小琴。她们在都市从事着灰色地带的工作,她们都是失足女。小说《拯救小芳》(原载《当代小说》2009年第6期)写了“我”的一段特殊的感情经历。 “我”作为一个企业的小领导,被下属和朋友强拉着去了一次所谓的娱乐场所,遇到了一个刚十八岁的小姑娘小芳,她初涉这个圈子,而“我”也是第一次来这种场所,两人都是第一次,“我”是出于善良和同情心,想要“拯救”她,给她钱,让她离开这种地方,不想让她从事这种职业。于是他们算是认识了,可几次相见后,她成了他的秘密情人,这主要是她的主动,她说:“俺觉得你帮了俺,俺就要报答你啊…”。在这个商品时代,作为一个单纯的从乡村来的女孩,她所拥有的,只有年轻和漂亮,这是她的资本。后来,被包养并生了一个孩子,但那个男人是不会和妻子离婚而娶她的,并且还不允许她的孩子喊她妈妈。唯一的好处就是她有钱了,有房有车有钱,她在经营自己的生意。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一个这么年轻的女孩能做到这样,也算是一种成功罢。可是一场金融危机后,包养小芳的那个老板破产了,老板娘也知道了有她这个二奶的存在,逼着老板赶走了她。“我”也破产了,无能力留小芳,只能借给她点钱,任她去另作创荡。可“我”后来再没有见到过小芳,小说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想像空间。城市有个姑娘叫小芳,就是当年那个“村里的姑娘”。当年的歌是美好的,现在城市里的小芳的歌,虽然也充满了辛酸和苦涩,但这个“城里的小芳”,对自己的命运更有主宰权,她更有独立意识,这是这篇小说的一个亮点。
短篇小说《保姆小琴的爱情生活》(原载《绿野》2009年第二期)讲述了一个奇特的爱情故事。一个17岁的姑娘张小琴来当保姆,照顾一个瘫痪在床的残疾人广军。广军在工地干活从脚手架上摔下瘫痪的,妻子也弃他而去,平时他母亲照顾他。而小琴这么小就出来当保姆赚钱,是准备给哥哥结婚。不久广军的母亲去世,于是小琴以后就全身心照顾广军的生活,在这个家里二人相依为命,如同夫妻一般,可是如同小说中所描写的,二人却一直没有性关系,并且小琴也一直称呼广军为叔。后来他们还抱养了一个弃婴,这就更像一个三口之家了,可这个奇怪的三口之家,既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夫妻性关系(当然,小说没有写,就不代表一点儿没有,性爱毕竟是人的本能。就算当下没有,并不能代表以后也没有。)男主人还要忙着操心要为女主人征婚。这听起来确实很认奇怪。如小琴说的:“我是一个人,一个有自己想法的女人,我愿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不想被人随意摆弄!”这就像那些女权主义者的宣言,虽然小琴文化程度可能很低。如小说所描写的,他们这个三口之家虽然是艰苦的,但也是幸福的,有着温馨的幸福感。幸福是什么,你感受到了幸福,就是幸福。爱情也同理。这也可能就是作者把此篇小说命名为“爱情生活”的本意吧。小说从一个残疾人的普通生活着笔,写了他奇特的家庭,他奇特的爱情,爱情就是因为它超出平凡生活进入了精神层面而显示了它的神奇特质的。
同样是题目里有“爱情”这个字眼儿,短篇小说《1949年的爱情》(载《渭水》2010年第三期),却是一篇真正意义上的爱情悲剧小说,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同样是一个为爱情做出巨大牺牲的女人。新中国刚成立的1949年冬天的北京,作为公安干部的高远,执行上级的命令:封闭全市所有的妓院,把所有的妓女集中到教养院。这个干部高远,从小就厌恶妓女,可他新中国成立初就还要与妓女打交道,而更让他意外的是,在这些妓女中,他竟然发现了他失散十年的妻子雪雪,她这十年来竟然沦落成了一名妓女。这是为什么呢?小说用电影蒙太奇手法,在当年和现在两个时间段来回切换,讲述了一段凄婉的爱情故事。当年高远和雪雪从小青梅竹马,他们在过家家游戏中就山盟海誓以后要在一起。长大后抗日战争暴发,他当兵保家卫国,而她在后方以另一种方式战斗。在一次战斗中他负伤与部队失散,于是回到家。为了能和他在一起,她和父母大闹之后和他“私奔”同居了。可高远却一病不起,住进了医院。平时她在外干各种临时工来挣钱为他看病。日本兵打来,医院也住不成了,她把他搬了回来。于是,他们的小家就经常出现这么一幅场景:“那时,他天天躺在床上,看雪雪每天为他奔波,累得头一挨床边便呼呼睡去。他不忍心叫她,便用手一遍遍地抚摸那柔顺的秀发。”可这样的温馨场景也难以继续,因为他的病需要做大的手术,可钱在哪儿?有次她遇到了一个有钱的流氓,愿意花大钱包养她,她为了得到钱为他做手术,就答应了。于是他得救了,而她却被那个流氓卖到了妓院,于是两人就音讯皆无失。十年后他们二人意外在这么一个尴尬的场合相见,二人刚一见面就相互认出了对方,但双方都顾忌各自的身份。他更多的是意外,也顾忌自己的身份和政治前途,而她呢,更多的是为对方着想,自己堕落成妓女配不上他。几个月后第二年早春,她自杀了,用了一封长长的遗书来说明了一切。这篇小说用一封遗书来讲述了一个女人为了爱而做出了全部牺牲的故事,这有点像斯蒂芬·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篇小说中,特定时代的革命话语和历久常新的人性命题,两者发生了碰撞,激起了许多可供探讨的命题。比如,大时代的浪潮和个体生命的沉浮,等等。
短篇小说《那人 那狗》(原载《秭归文学》2008年第4期),写的就是发生在文革期间的一段让人揪心的爱情悲剧故事。小说主人公贫苦的农村青年关双喜,用小说结尾处公安人员宣布逮捕他时说的话:“你因现行反革命罪曾被拘役六个月,出来后屡教不改,又引诱人家贫下中农的女儿同你一起私奔,致使刘英英精神失常。经查明,你犯有流氓罪和拐骗妇女罪…”。这可以看作是小说的主要情节,关键词是:引诱,私奔,流氓罪,拐骗。“那人”,是村大队长的女儿刘英英,双喜和她小时候是同学,逐渐有了感情,当他被判刑去劳改时,她经常关心照顾他家里的生活。“那狗”,是他两年前收留的一只小狗,两年长成了一只雄壮的东北猛狗名叫黑虎,很通人性,和双喜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当双喜劳改期满回来,感动于英英对自己的好,但迫于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就建议英英和自己私奔去山东他舅家,然后再作安排。单纯的英英还不想走这一步,她让他去她家向父亲提亲。双喜就算是为了英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就去了她家提亲。想不到被她家里人暴打一顿,而她也失去自由,被关了起来。当她和他再次相见时,她强烈要求和他去私奔。于是他们做了仔细的安排,也带上了那狗,在一个夜里踏上了私奔之路。他们为了不被人发现,晚上赶路白天休息。在野外一个放羊人避雨的山洞里,两个年轻的肉体终于结合在一起。可是发生了意外,他们遇上了狼群,如果不是那狗的话,他们俩可能就葬身狼腹。结果是他俩双双受伤昏迷过去,可能是狗回去叫来村人,他们的私奔以失败告终。她因身心受打击而精神失常,他则再次面临劳改,他不忍父亲被打,供出了狗的藏身之所,狗被枪杀。小说写了文革期间一对男女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被迫害的故事。这篇小说中,双喜和英英当年是同学同桌后发展成初恋这个情节,在小说《一个少年死在冬季》也曾出现过,两者相似度很高,并且《一个少年死在冬季》是篇自传意味很浓的小说,那么,这两篇小说中出现的这个初恋描写,是不是作家本人的初恋呢?这是传记作家应该感兴趣问题。
短篇小说《麦子地》(原载《秦岭》2011年第1期)以第一人称“我”为叙述者,讲述了父母的爱情,写了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和他的“寻父”史。他似乎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母亲说在他出生前作为警察的父亲在一次见义勇为行动中牺牲了。他从小就以父亲为骄傲,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父亲是个警察这个说法产生怀疑,不单是有同学说他的父亲是个杀人犯,而他在家里也找不到任何父亲是警察的证据。在他考上高中那年暑假,他强烈要求母亲带他回了一次陕北老家,见到了爷爷奶奶,更是见到了当警察父亲的遗照,解除了他多年的一个疑惑。这次临走时,他告诉爷爷奶奶,一定回来看望他们。三年后他如愿考上大学,回到那个门前有麦子地的老家来看两个老人。可他却见到一个陌生的中年人,母亲说,这是他的亲生父亲,当年的杀人犯。他很惊讶,他的父亲不是警察吗?不是已经牺牲了吗?小说在最后一节里,揭示了答案,这是一个母亲编织了多年的善意的谎言。当年母亲和父亲谈恋爱时,发现父亲不是一个好人,提出分手,和另一个男孩谈恋爱。父亲知道后和这个男孩打架,误使对方死亡,被判刑二十年。而已怀孕的母亲生下了他,后并没有再嫁。为了他能健康成长,于是编了他父亲是警察的谎言,而他要寻找父亲的老家时,恰好在陕北那个村子有一对失独老人,他们的儿子恰好是在当警察时因公牺牲的。而就在这次寻父之旅后不久,他的亲生父亲,也就是当年那个“杀人犯”,因表现好提前释放,回来找母亲表示要回到这个家庭要重新作人,他在雨中跪了一夜来表示他的诚心,母亲才有点动心,但也对他提了一个条件,在陕北那个村子有一对老人,让他去给他们当儿子,三年后考上大学的儿子才会来认他这个父亲。于是才有了此前的一幕,一家人团聚于那对老人面前,这对老人有了个儿子,而他这个当年的“杀人犯”也有了个亲生儿子。这小说也是一个浪子回头的故事,是一个“父亲”身份认定的故事,是一个家庭近二十年才团聚的故事。小说的构思巧妙,最后的情节安排有点像日本电影《幸福的黄手绢》,有着温馨的亲情。
中篇小说《外婆的爱情》(载《秭归文学》2005年第1期)是对母亲的“寻根之旅”。外婆,是母亲的母亲,但亲生的外婆,在生母亲时难产而死。小说叙述是从外公第二个女人开始的,这个女人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是一个灾难,她不是一般的后妈,简直就是一个恶魔。她因为不能生育,就变态地虐待前妻的两个孩子,母亲和舅舅备受折磨,后来她听一个老道士说,吃了男孩的睾丸就可以生育,她竟然割下了当时还是小孩子的舅舅的睾丸!外公“被一个女人弄得家破人亡”。外公和舅舅死去,成为孤儿的母亲被一个心地善良的女法师收养,这个女法师就是小说中特指的外婆,当然这个外婆就与外公没有任何关系。这个外婆当时也就三十岁左右,是个老姑娘。时值抗日战争爆发,“家破”之后,又面临“国亡”,母亲和外婆目睹了侵略者的兽行,在逃亡中外婆遇到她的第一次爱情。外婆的孩子叫乱世,这篇小说就是写了外婆和母亲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母女二人在乱世中命若浮萍随波逐流的求生,与她们的感情生活。可以说,这篇小说的中心事件,就是在讨论一个在人们中流传的误解,或者说一个人间传奇,那就是,当年的一个女法师即小说中的外婆,她怀的孩子是不是日本人的野种?即便就是,外婆和孩子也都没有错,更何况不是。人们要记住的是苦难,而不是仇恨,不能拿曾经敌人的罪恶来长久地惩罚自己人。实际上,这件事却成了“母亲”家庭历史上的一个耻辱。可以想见,这件事是后来母亲讲给了“我”这个潜在故事讲述者,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作者本人的。小说结尾写到外婆带领全家逃难到陕北,而在作家高鸿的另一部长篇小说《农民父亲》中,父亲也是逃难到陕北的,虽然不是同一时间。两部家庭史小说在这里有了对接。可以说父亲与母亲“相聚”到了陕北,后来走到了一起,才有了“我”。关于母亲在陕北的事,在《农民父亲》中有简要提及,也留有太多的空白,例如她和丈夫祝俊是怎么生活的,祝俊这个当年的富家子弟,他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那些年是怎么生活的,他会改掉花心和好吃懒做的富家子弟常有的毛病吗?他为什么没有和母亲走到最后?而在《外婆的爱情》中祝俊的父亲,那个家境富裕,在鬼子入侵家园时,毅然走上战场去当一个抗日游击队员的祝老爷,他为什么没有音讯,他之后还会出现吗?所以,小说也留下了许多空白,这不仅仅是艺术需要,而更多的是生活本身就存在的悬疑线索,等待作家以后去完善去充实。生活,往往是深刻的丰厚的,有着太多的未解之谜,等待作家们去挖掘。
当然,这篇小说在中篇小说的篇幅内描写了如同《农民父亲》那样的史诗结构,已经为我们描写了一个庞大的家庭史、苦难史,和抗日战争流民图,这已经难能可贵了。这篇小说是高鸿早期一篇非常优秀的作品,它完全可以改写为一部如同《农民父亲》那样具有深厚历史感和人性内涵的长篇小说。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可以说这四十年的变迁在高鸿小说中有着明显的体现。短篇小说《银色百合》,讲了他和她两个乡村年轻人去都市打拼的故事。小说构思很精巧,小说共九个小节,其中单数节写他的故事情节,双数节写她的故事情节,两个人的故事双线叙述,这两个人不相识,他曾在这个小区当过保安,知道这个女人比较有钱,而他母亲重病住院,需要钱,实在借不来钱的他只好铤而走险,在晚上知道她不回来,就偷偷爬上她所住的十三层楼潜入她的房间行窃。盗亦有道,尽管他发现了她近十万元,但他只拿走了两万元,他母亲治病两万元就够了,并且他心想等以后有钱了就还给她。而让他意外的是,他发现了一封她的诀别信,看来她是遇到了什么想不开的事要轻生,于是他给她留了一张纸条,劝他。而小说的双数小节,写了她的故事。她是一个农村来的女孩,她由于家境困难,早早缀学,父亲为了得到一笔钱供儿子上学,就要把他嫁给一个三十多岁的身体有残疾的人,她在结婚当天晚上逃婚出走到大城市,被骗卖到卖淫场所,后两次感情被骗,正当失去生活信心时,遇到了他,一个不速之客,一个奇特的小偷。他们开始用短信交流,他还去了一次,“因为他放心不下她”,他这次去时给她带了束银色百合。后来他们在短信中交流,她才知道,他和她是老乡,他就是当年逃婚的那个男人的弟弟,她逃婚后,他们即使父亲去世经济很困难也没有要退还彩礼钱,那个残疾男人后来死在煤矿。那么,他应该是和母亲相依为命了。虽然他们家的命运没有和她自己当年的逃婚有着必然联系,但确实给他们家造成了经济困难。她心里觉得有愧,于是拿出自己的八万元钱要去看他和他母亲,但他拒绝了。而十多天后,她再次收到他的短信,他告诉了医院地址和病房床位,等她来到医院时,没有见到他,只见到了他的母亲。十年前她见过他母亲,如果她不逃婚,那他母亲就是自己的公婆了。不过他母亲没有认出她,避免了太过难堪,可是让惊讶的是,他母亲拿出两万元送给她,说是儿子的嘱托,这是他要还那偷去的两万元吗?他母亲说了,这些钱是他儿子这段时间每天到血站卖血得来的,儿子已经去世了,当天早上去世的。……他临死前,还嘱托母亲把又一束百合花交给她。百合花象征着纯洁的爱和深深的祝福。贫穷而迫不得已的他,并没有失去高贵的自尊和爱心。这是一篇构思精巧又奇特的短篇小说,把丰富的生活内容加工浓缩,小说结尾也有点欧亨利式的结尾。
高鸿也有一些内容与手法都很现代很新锐的作品。如短篇小说《太平》(原载《厦门文学》2010年第4期),小说以第一人称“我”,一个在医院太平间工作者为叙述者,讲述了“我”这特殊行业工作者的人生感悟。这是一个与死者打交道的工作,小说中多杂糅了超现实描写,如“我”能与死人对话交流,能了解许多死者的秘密,“我”的思维穿越生死。小说富于哲思,诸如“我觉得人的影子就是人的灵魂”这样富于哲思的语句比比皆是。“我”如同一个高高在上的形式上的灵魂,在对人世间作着冷峻的观察。小说也如杂文,对现实生活中诸多丑恶现象进行着辛辣的揭露与嘲讽。这篇小说重思想而轻情节,但小说看似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情节,却实际上写了太多的情节,每一个死者都有其丰富的故事,小说如同一个死者群像图。短篇小说《关于一起谋杀案的几种叙述方式》(原载《延河》2011年第7期),其实是一对夫妻爱情走到头后的杀人案。小说用多角度,多个人的视角切换,甚至还有第二人称叙事等多种叙事手法的切换,来讲述了一对夫妻从相恋到最后相互伤害的全过程。她两个家境悬殊的年轻人,因相爱而走到一起。夫妻两个当初相互认识时,就是缘于一把匕首,而最后造成他们两个阴阳两隔的,妻子刺死丈夫的,也是这把匕首。这个杀人案,从对外新闻公报上看,被害人王斌是个恶棍,而杀人者他的妻子林华是个贤妻良母,是个家暴受害者。可实际上却要复杂得多,甚至于超出人们的意料之外。在现实生活中,死者王斌和他的妻子林华这两人的真实面貌,实际上和他们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形象,相差甚远,甚至正好相反。王斌实际上是个内向,腼腆,对家庭对妻子很忠贞的男人,在家庭中他是弱者;而妻子林华,却“是一个披着淑女画皮的魔女”,性欲望很强,传统的夫妻两性生活并不能满足,她出轨与另一个男人魏老师发生婚外情,致使家庭破裂,但王斌坚决不同意离婚,然后她就和魏老师合谋。这个在外人看来是贤妻良母的女人林华,实际上就是一个当代版的潘金莲,奸夫淫妇合谋杀害丈夫。当然,小说并没有轻易给某个人物下道德判断,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小说真实而深刻地写出了人性的复杂性。相比于他此前的一篇而小说《情色之间》(载《炎黄文学》2006年第1期),就要深刻得多。女人出轨杀夫这样的题材,同样是一个女人因背叛自己的丈夫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最后用匕首杀死了丈夫。小说用了第一人称。从《情色之间》到《关于一起谋杀案的几种叙述方式》,明显可以看出作家写作手法的更新。
中篇小说《晚来风急》(原载《检察文学》2015年一期)写了一个农村出身的青年孙文化,他在一、二十年里的生活经历。小说中有着强烈的大时代下普通人物的命运感,小说以喜剧开始,以悲剧结尾。孙文化与张莉这一对夫妻,当年在大学时的一对才子佳人,可谓郎才女貌,但在此后几十年生活中,他们一个为才所误,一个为貌所累。小说主要写这一对小两口几十年的生活或者说命运,小说也穿插描写了张莉的妹妹、孙文化的小姨子张梅的经历。她也上了大学,但到了她这个时候,大学生就业环境突然艰难起来,所以致使她走了歧路,最后走上暗地里卖身之路,精神空虚,还吸毒。小说写到这个人物,是对写主人公的一种补充和对照,她和他们都有各自的艰难,他们都是被“跨掉的一代”。他们夫妻二人,多少点像欧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里的夫妻二人,卖掉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来为对方买礼物,夫妻二人失去的只是礼物,是物,他们爱对方的心却没有失去,心才是最可宝贵的礼物。而在高鸿这篇小说中,夫妻二人,似乎感情付出并不平等,作为丈夫的孙文化,一直执著于他的文学梦,为家庭并没有付出足够的爱心。爱文学,追求上进,这本身没有错,但每个人要有适合自己的文学之路,再者,文学是生活学,是人学,它是和生活同呼吸共命运的,而不只是简单的文本,不是虚名。从小说中所写的内容来看,孙文化所谓的爱好文学,更多的是对虚名的爱好,可以说是多了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的妻子没有过多的指责他,已经是很善良的表现了,而他却没有足够的自省意识,一味地追求所谓的功成名就,导致最终悲剧酿成。孙文化聪明,有才华,特别是有文学才华。“文学青年”这个词,是很富于八十年代特征的一个词。那是个全民有理想的年代,所谓文学青年,就是有思想、追求上进的人,可是,这样一个当年有理想、充满活力的青年,在经历了这二十年的生活“波涛”之后,却被浪花打沉了。他的命运值得深思,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篇小说也不应该简单理解为只是“一个文学青年的画像”,而是一代年轻人的命运写照。
尽管当下的中国比过去有了巨大的改变,但城乡二元对立的社会结构模式的依然根深蒂固。一个农村青年要成为城里人,考上大学,依然是很少、也很重要的一条途径。如果有这么一个农村青年,他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考上大学,最后在城里安家,那他在家乡人眼里,肯定是很成功、很让人羡慕的。高鸿的中篇小说《雾苍茫》(原载《延安文学》2015年第一期),就是写了一个这样的陕北农村青年侯耀宗从他高考落榜,到他最后在城里安家这十几年间的经历。陕西作家凝重的乡村现实主义传统中,从柳青、路遥、陈忠实等,他们的作品中有一股浓重的关注农村青年成长命运这一倾向。而柳青在小说《创业史》写到一句话:人生是漫长的,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路遥《人生》中的高加林,可以说是这些作家关注农村青年成长命运的一个代表,从这个意义上说,作家高鸿本人,也是一个“高加林”,他的许多中短篇小说,都可以看成是他的“人生”,如他的中篇小说《女人》、《一个少年死在冬季》、《雾苍茫》、《晚来风急》等。可以说而《雾苍茫》就是写了一个青年,在他年轻的时候,在他紧要处的几步,他的人生选择。小说是时间的艺术。小说《雾苍茫》如生活流般写了一个农村青年侯耀宗,在十年多的时间里的生活经历。写的是一个普通青年十年断代史。他善良,他是一个好人,他“好”得没有了性格,好的如果混同于许许多多同龄之中就会找不出来了。他这十年,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黄金时代,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十年,人的一生基本轮廓就可以说在这十年中奠定了。这十年,也是一群人的十年,也是社会的十年。小说通过“这一个”而写出了一代人。侯耀宗,他比他的上一代人“高加林”们要幸运,他生活的社会环境要宽松得多,他有着更为丰富的人生选择,他可以通过高考而成为城里人。但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生活,一代人有一代所面临的问题。如《雾苍茫》中侯耀宗这十年来所经历的问题,也就是他这一代人普遍要经历的问题。高加林“人生”失败后,他还可以退回他的家乡亲吻他的黄土地,而侯耀宗在经历“苍茫”人生之“雾”中迷失方向后,他能退回他的老家吗?他在凋鄙的乡村能找到他的生活支撑点吗?小说在看似舒缓的叙事中,暗含着诸多的对年轻人的人生提问与命运关怀。
《雾苍茫》和《晚来风急》这两篇小说题目就是一种象征,似乎是姊妹篇,有诸多可比较之处。作者是否要写一组小说,如多年前的“一百人的十年”那样的以个人命运来写时代命运的小说。可以有这样的写作计划或雄心,至少可以有这样的写作意识。其实,古往今来,许多大作品,往往就是如此积累而来的,当然,如果能早早地建立了这样宏大的写作意识,对具体的写作会更有自觉的帮助。如《晚来风急》写的是一对夫妻这十几、二十年的生活,男主人公是农村籍,因考上大而成为城里人的。而《雾苍茫》也是写一对夫妻十几年的经历,而男主人公也是从农村考大学而成为城里人的。这小说题目《晚来风急》和《雾苍茫》,也都有着某种对命运的暗示意味。这两篇小说都是大时代下对小人物日常生活和人物命运的关注。纵观这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整体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可谓日新月异,发展速度让全世界瞩目,这三十年可谓大时代。但是,正如有太多的有识之士指出的那样,我们的社会“硬件”上去了,而我们的“软件”呢?如政治家所期望的那样,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这些富了起来的人是否愿意“带动”另一部分人也富起来呢?我们的教育、文化、法制,对底层和弱势群体的关注、对人精神生活的关注,是否也都做到了呢?大时代是很让人骄傲的,但是,那些被大时代车轮碾压的卑微生命,对他们是否要给予关注和祭奠呢?如这两篇小说中的人物,他们都是好人,善良而沉默的大多数,他们为什么不能好人有好报,好人一生平安呢?为什么他们在生活中苦苦挣扎,最后还难以避免悲剧命运呢?
长篇小说来滋补中短篇,这最明显的是两部中篇《父亲的爱情》和《女社员宋桂花》。这也是一种再创作。中篇小说《父亲的爱情》(原载《延河》2014年二期),是节选自他的长篇小说《农民父亲》的开头部分,经过改编另添加题目而成。长篇小说《农民父亲》开头原来还有两句话,在这部节选下来的中篇小说中被省略了,第一句话是以一个独立的自然段冠诸全篇的:“父亲一辈子经历过四个女人。”这可能受陈忠实《白鹿原》的提示与启发。这部长篇小说就是描写了父亲在那个特殊年代里,为了生存,毅然带着全家从胶东半岛逃难到陕北高原,开荒种地,重建家园,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当然这离不开女人,整部长篇小说描写了父亲先后几十年与四个女人的情感纠葛,这四个出现在父亲生命中的女人,她们给父亲带来了幸福,也带来了无奈与苦难,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命运。而这宏大的主题下是有着非常人性化的生活内容的。而被省略的第二句话:“第一个女人到家的时候父亲才十五岁。”可以说是这篇中篇小说主要内容的概括。如果说整部长篇小说是父亲与四个女人的情感史的话,那么中篇小说《父亲的爱情》,就是父亲东子与第一个女人大翠的故事,是“农民父亲”长卷中的序曲,当然是可以独立成篇的。对于苦难的生活来说,爱情这个字眼太过娇情,浪漫得有点奢侈,但却是适用于父亲这第一个女人的。父亲人生不同阶段的四个女人,是否可以代表着四季?那这第一个女人就是代表着父亲的春天了。春天是充满着欢快的季节。这一阶段可以说是父亲的初恋,是爱情的初恋,也是人生的初恋。年少的父亲,还没有经历太多的生活苦难,还有着少年的单纯与少不更事的懵懂任性。这篇小说整体有一种雄性的阳刚之气。小说描写中充满了山东沿海的乡土风情,其中有一节文字描写父亲小时候让奶奶带到夜晚的海边等爷爷回来,他们二人的对话诗情画意,很有人生沧桑的哲学深味。如此很艺术化的细节描写,让父亲的形象更有文学性哲学性深味。小说浓墨重彩地写了一个父亲,是生命早期的父亲,是逐渐担当起责任、一步步走出懵懂走向坚强的父亲,是适应苦难与苦难勇敢对话的父亲,他十多岁就教训姑父“小男人”。也写了父亲的父亲即爷爷,爷爷也是一个父亲,他原先人很好,但就是爱打老婆,后来才懂得体贴爱护自己的女人,小说在描写父亲的爱情的同时,也穿插描写了爷爷的爱情生活。而年少的父亲,设想一下,当初如果父亲能早一点懂得新婚男女之事,他们会早一年有了孩子,就不会遇上如小说中所写的大翠怀孕时赶上那些社会动荡苦难与大饥饿致使流产的情节。当然现实生活不存在假设,一切都可以说是命中注定。小说从一个人的历史来写一个国家的历史。一个人年少无知,或许并无大碍,可是一个国家“年少无知”,其后果可能就是灾难性的。人的生命在时代洪流中是很渺小的。如小说中写到的,我们国家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经历的那些苦难、灾难,让后代人听起来觉得不可思议,平凡的生命在那个年代都变成了传奇,但那确是明明白白的历史,某阶段的官方正史对此可能会有些遮遮掩掩,但民间亲身经历过那段非常历史的人们会口口相传,让后人明白那段历史的真相。当下中国富裕了,或者说正快步走向富裕,但那些关于饥饿苦难的记忆是不能记忆的,那些父辈们艰难创业的历史是不能记忆的。我们正是从父辈那里走过来的,他们的奉献与牺牲,养育了我们。小说题目中“父亲的爱情”这个“父亲”二字,既是具体的,也是象征性的,它象征像父亲一样的男人的勤劳勇敢和担当责任的心胸气魄,是生命的顽强与韧性。小说中,父亲从大海之滨走向陕北高原,最终让自己成为后辈心中的一座山,像一座碑,来铭记那一段历史。
中篇小说《女社员宋桂花》(原载《延河》2013年)仍然节选自长篇小说《农民父亲》,并且在情节上是与《父亲的爱情》保持连贯的。如果说父亲这个人物形象和他的一生的经历,是贯穿长篇小说《农民父亲》的中心人物和中心故事情节,那么父亲一生经历的几个女人,便是这部长篇小说不同章节的中心人物。如此每一个章节便是以一个女人形象为中心的。这种长篇小说描写人物的结构方法,和《水浒传》描写英雄好汉的方法有些相似之处:长线串珠,依次亮相,最后“团聚”。《水浒传》里最终那一个个英雄好汉相聚于水泊梁山,而《农民父亲》里的几个女人相继在父亲的生命长河里亮相,最后她们会在“我”的家谱里“团圆”,在“我”的笔下重生。这前两个女人,大翠和宋桂花,都是山东人,是当年梁山好汉的“乡党”;联系当下流行一个词“女汉子”,想想大翠和宋桂花她们的生命风采,她们的所做所为,同样是生命中的英雄壮举。在小说中,“我”母亲这个人物形象,着墨不多,却也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她是贤妻良母型女人,是女人中沉默的大多数。小说中她是“配角”,这篇小说的主要任务不是写她。每个生命都是奇迹,都有其动人心魄的人性内容,每个人都是一部长篇小说,问题只是你是否具备那双神奇的眼睛。作者下一部从长篇小说节选下来的小说中,不妨就以她为主角,能从她“平凡”的表像下写出“不平凡”的丰富的人性信息来。一部有生命的作品,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呈现在世人面前的永远是未完成式。一般情况下作品期待每一个读者去最后完成、再创造。可以说,作者也是其作品的读者,可能是其作品最认真最在意的读者。作者在读他的作品时,产生了改写它完善它的冲动,这实际也是续写其“没有完成的作品”。可以建议作家高鸿,不妨就这么把原来的长篇小说《农民父亲》节选改编下去,把一部长篇小说化整为零,重新改写一遍。如果有必要,可以把每一个主要人物都可以改写成一部单独的小说,或长或短,即使把“局部”改写得长度篇幅超过原来的长篇小说,也无妨。一篇作品的“容量”多少,不应单纯按篇幅来定。不断地改写,艺术灵感不断地在作者头脑里生长,那些所谓的改写,其实是往深写,往细写,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去写更接近艺术的本质。这些节选改编的以父亲为中心的家族史中篇或短篇小说,合起来实质上是一部长篇小说。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几乎所有作品就是如此。用一部小说来奠基全部小说,这是一种创作雄心,也是一种艺术境界。高鸿笔下的父亲家族史,是不断生长的大树,枝枝叶叶,生生不息,如同取之不尽的泉水,是够他写一辈子的。这是一种文学境界。
中篇小说《矿难》(原载《延河》2013年第9期)写了一个叫广生的矿工,在一次临下矿的时候突然崴了脚,不得不去卫生所,这一偶尔小事让他侥幸的死里逃生,躲过了一次矿难。可他由于经济困难,也有家不能回,于是就外出打工了一年。在这一年里,家里发生了大变故,所有人包括他老婆都以为他也在矿难中和其他遇难矿工一样死了,老婆已经领了二十万补偿费。他突然回家时,老婆当然惊喜,人万幸地活着,是值得高兴的事,可老婆绒花想到一个问题:既然人没有死,那二十万的补偿费就没有理由拿了。她让老公赶紧离开家,继续到外地打工。他们商量好以后用电话联系,过两地分居的日子。可是夫妻二人这次相见,却让村里一个叫拴狗的人看见了,于是这个村里?“黑皮”“无赖”之人拴狗,知道了广生夫妻二人的秘密,就常利用这个秘密来要挟广生的女人绒花,要占绒花的便宜,有一次居然还得呈了,还致使绒花怀了孕。不堪其扰的绒花只得也离家到了丈夫打工的地方,以为没事了,却发现自己怀孕了,算算日子,肚里的孩子不可能是丈夫的,而是那个拴狗的。女人不敢告诉丈夫实情,但最终还是让丈夫发觉了,她只得如实以告。当他们要打掉肚里的孩子时,因为时间太长了,做人流不安全,他们只得听医生的建议,先把孩子生下来,到时候不想要了再送人也好。于是,孩子生下来时,是一个女孩,广生立刻要送人,绒花说孩子这么小送人就等于送死,说过上一个月等孩子大一点再送人。广生无奈,只好如此。谁知等孩子满月了,女人又舍不得孩子了,于是夫妻二人发生了矛盾。想想,如果当初不发生那次矿难事故,就不会有那一系列的故事。所以有人说,小说是生活走出常轨的产物,这话有道理。从事故到故事,新闻关心的是事故,而作家关心的是新闻背后的故事。中国近年来,如矿难之类的事故屡见不鲜,我们的新闻多是报导伤亡数字,而这些数字背后会造成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或者造成家庭的重新组合,这些就只好留给作家们去关心了。而这篇小说,一个本分老实的人,偶尔一个脚伤意外捡来一条命,而一念之差的离家外出打工让他又意外地“骗得”了二十万补偿费,而这巨款又让他们丧失了平静的生活,甚至于要离婚。事情就是这样祸福相依,好事坏事来回转换,就像生活本身一样,难以用既定理念去框定。小说写得活泼好看,大事件制造了无数小事件,情节此起彼伏,层层推进,环环相扣,合情合理,其间三个人物形象很生活化,很真实,作者不刻意拔高或贬低他们,而是还原他们在真实生活中的情态。
中篇小说《一九七三年的拖拉机》(载《延河》2016年9期)写了村子里几个北京来的知青,他们和村民们一起生活劳动,尽管他们劳动积极,挣了不少的工分,可是他们辛苦收入却也和村民们一样,都少得可怜。穷极思变。这群知青中有个叫张文强的年轻人,年轻气盛不甘平庸,他自告奋勇当上了村长,要带领钱村人修水库想办法改变极其贫穷的生活。但修水库这样巨大的土方工程,每天靠着人力挖掘搬运,自然效率就很低,如果能有一台拖拉机就好了,但买拖拉机需要四千元,而他们村全部资金就只两千元,最后拴狗想出了一个“来钱快”的办法:邻村马家河那边有个煤矿,一个矿工下去出苦力一天能挣十多块钱。于是张文强他们经过考察与组织,他和他的知青同伴张逸轩,还有拴狗和另两个村民,他们五个人组成一个特别劳动小组,为了给集体买拖拉机而去干一项特别的劳动,当临时矿工出苦力,后又当了短时的筑路工,终于挣够了买拖拉机的钱。之后还经过了一点波折,买到了拖拉机。他们在煤矿井下劳动的情节和场景,是小说花了不少篇幅浓墨重彩去描写的重头戏。他们都是第一次下矿井,作者借他们的眼睛与感受,全方位立体式地描写了这个地下的世界,使读者有强烈的身临其境之感。那台拖拉机,两个北京知青带领三个村民,他们付出特别艰苦的劳动,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买来的。它见证着那个非常年代,见证着那个年代里的普通劳动者,见证着一群知青一段青春激情燃烧的日子。它是那个非常年代里理想的象征。拖拉机,这是劳动者的工具,小说中很明显地有一种对劳动和劳动者的歌颂与礼赞精神。作家高鸿出生于文革爆发的两年前,他的童年青少年时代正是中国多灾多难时期,早慧且具有艺术才华的他,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其中他就是被生活所迫早早地参加到体力劳动中去,他这篇小说《一九七三年的拖拉机》里的主人公张文强身上,就凝结着他自己当年的一些影子。他对劳动有着切身而深沉的感情。而他成年时正值正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开始时间点,所以他的成长史创作史,可以看作是近四十年来中国改革开放历程在一个作家身上的的投影,他用艺术的眼光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富起来强起来,用他的文学作品见证了记录了中国日新月异的变化,见证了中国一代代劳动人民的辛勤贡献。这篇小说发表于2016年,正值文革爆发五十周年。从文革时的贫穷到现在中国的富强,是几代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换来的。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张文强,他身为一个村长,为一个村的利益,他可以说竭尽全力地献出了自己的身心,尽情挥洒了自己的青春和理想。鲁迅说的中国的脊梁是那些“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而张文强他们也就是这样的人。
以上简要回顾梳理了高鸿多年来的中短篇小说创作概况和主要作品,这些中短篇小说作品既给他长篇小说创作输送了营养,又既汲取了他长篇小说创作的能量,它们和他的长篇小说共同构成了高鸿小说创作的完整的有机生态。这些作品既是过去式,也是正在进行时,更是将来式。高鸿的这些中短篇小说风格各异,绝大部分都以陕北乡土题材为主,既洋溢着鲜明的地域特征,如陕北黄土高原和陕西秦人的的粗犷与深情与浓烈诗情,又有着普世的生命感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他的中短篇小说有着强烈的主体意识,或是以“我”为叙述者的第一人称的自传意味浓厚,或者就是写生命中经历的真人真事,一切生活经历,都可以小说表现之。当然,也有不少短篇小说不够成熟,缺乏深度,更多的起着记录早期创作的足迹的作用。但即便是早期这些不成熟的短篇小说,对作家自己也有着可宝贵的价值。他的短篇小说有着强烈的主体意识,他的许多中短篇小说,或是以“我”为叙述者的第一人称的自传意味浓厚,或者就是写生命中经历的真人真事,似乎一切生活经历,都可以小说表现之。它们之中蕴藏着难得的经验和创作的热情,还有生命青春的密码和印记,即使有些小说不成熟,比如高鸿小说中所有关于文革时期的细节或情节,是对那个时代的第一手资料。它们是文革时期作改革开放早期社会生活记录的鲜活的第一手资料。这是那些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作家所无法具有的优势。随着作家本人的创作能力的提高,那些“资料”会越来越显示出价值。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作家高鸿以后要继续创作一部反映过去那个时代的长篇小说,那么,这些过去这些中短篇小说所积累的经验就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这些中短篇小说,本身已经取得了足够的文学成绩。有的已成为名篇而广为流传,如《二姐》,《一九七三年的拖拉机》;有的或即将被改为影视剧,如《矿难》;有的将成为他以后长篇小说创作的蓝本,如《秀秀》、《外婆的爱情》,等等。这些中短篇小说创造了过去时代里一个个人物群像,描绘了现实生活里的一个个生活场景,讲述了一个个黄土地上的悲欢离合故事。作家高鸿生于陕北靠南的富县,这里是陕北和关中的交界处,民风既有陕北塞外的粗犷豪迈,又有着关中深厚悠久的传统文明。这地理因素也在高鸿生命和作品上打上的烙印,黄土高原是他永远的乡愁,是他文学上的故乡。他生命的“上半场”经历丰富,早年由于早早地参与劳动,踏遍了家乡的沟沟坎坎,成年工作后以工艺美术师的身份足履遍及大半个中国,饱尝创业的成功与失败,人到中年后在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紧邻古城西安的咸阳安家立业,从事文学创作,其长篇小说小说风行中国大江南北。如果说他的长篇小说是红花,那么他的中短篇小说就是绿叶,并且这绿叶也独立构成风景,甚至是更为壮阔有顽强生命力的风景。
(本文来源:作家高鸿新浪博客网站)
高鸿,陕西富县人。曾就读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陶瓷系、中国人民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鲁迅文学院第十四届作家高研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陕西长篇小说委员会委员、《西北文学》期刊主编、西北文学社社长、西北文学研究院院长、中华历史文明大讲堂文学顾问,“陕西百优计划”文艺人才。2005年开始,先后在《延河》《当代小说》《长城》《清明》《北京文学》《中国作家》等刊物发表作品。
已出版长篇小说《沉重的房子》(《黑房子,白房子》)《农民父亲》《血色高原》《青稞》(《爱在拉萨》)《情系黄土地》《平凡之路》,中短篇小说集《二姐》《银色百合》,散文集《遥望陕北》《走进西藏》《南泥湾》,长篇报告文学《艰难超越》《一代水圣李仪祉》《水无穷处》等600余万字。《沉重的房子》入选《陕西文学六十年作品选》;《农民父亲》荣获吉林省第二届新闻出版精品奖、陕西省第二届柳青文学奖,入围第九届茅盾文学奖;电视连续剧《血燃烧》荣获“首届中国工业文学作品大赛”最佳网络人气奖;长篇历史人物传记《一代水圣李仪祉》入选2015年中国作协重点扶持项目和陕西省委宣传部重点资助项目,荣获第二届“昭明文学奖”;报告文学《金色的脚印》荣获陕西省柳青创业人社文学奖;散文荣获第二届孙犁文学奖、第八届冰心散文奖等,入选《大学语文》教材、《中国最美的散文》等国内20多种版本并屡次获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