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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议告密》
文/杨舟平
如果从先秦法家建立的那一套公开鼓励和强迫国民相互告密的法理算起,告密之风一直伴随中国封建社会的威权统治,甚至形成了一种奇葩的告密文化,历朝历代绵延不绝,阴魂不散。告密在那个时代属于合法的政治行为,最终维护的是封建专制王朝的稳固,但却严重影响了善良民众的“道德底线”,至少是很难确保的。虽然秦汉以后的统治者似乎察觉到告密制度的弊端,崇尚“仁政”,但对告密行为却放任自流,以致于到明清时期,党同伐异、文字狱盛行,告密之风泛滥成灾,人人自危,对整个民族道德造成极大的毒化和戕害。

“容忍”的反面是“专制”,专制大约是人性的弱点之一,是从生物生存自卫机能引申出来的。“颐指气使”“独断专行”是人的劣根本性,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其世袭专制统治,就必须依赖许多制度化的东西,封建皇帝高高在上,不知道谁是持异见者、反对者,这就需要“告密”者,而且给告密者许以高官厚禄,凡告密揭发者都有极大的“皇恩浩荡”:或升官进爵或过上锦衣玉食的贵族生活。撇开人性,人的动物属性都是趋利避害、见利忘义的,告密的结果对告密者既然具有极大的物质诱惑性,告密者自然前赴后继甚或趋之若鹜了。
武则天信佛,所以她就在公元692年颁布诏令,禁止天下屠宰牲畜和捕捉鱼虾。按说这种不杀生的事,自己能刻意遵守倒也罢了,但让全国这样做,其负面影响不言而喻。起初,摄于女皇威势,臣民敢怒不敢言,荤腥不敢沾,但时间一长,终究难耐口腹之欲,大家暗地里怨气冲天,于是慢慢开始违反禁令,食肉喝酒,彼此心知肚明,相安无事。谏官张德中年得子,同僚前来贺喜,张德一高兴,便在家中宰杀了一头羊,又备好酒菜,悄悄地请大家大块朵颐一番。觥筹交错之际,同僚杜肃将一小块羊肉偷偷藏袖,接着又跟大家边吃边喝,直到酒足饭饱宴会结束,完全跟没事人一样。谁知他一回到家,便马上写检举信,并持证据“羊肉”急禀女皇。武则天接到检举信后,不动声色,次日早朝后叫住张德,先是对张德中年得子表示祝贺,接着质问张德:“请客的肉从何而来?”张德立时吓得魂不附体,忙叩头不止,哀求饶命。谁知武则天却缓缓地说:“朕虽下令禁止屠宰,但对红白喜事还是不干预的,不然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爱卿老来得子,在家中宰羊待客,乃人之常情,只是请客时不要请错了人!”说完,将杜肃的检举信让大臣们当朝传阅,此刻的杜肃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女皇的形象由此也大大加分,告密之风从此至少在武则天以后的唐朝没有了市场。

告密者首先伤害的是自己,告密者出卖了他人的隐私,同时也付出了做人的尊严,而知道对方隐私的大都是自己的亲戚、挚友,连亲戚朋友都敢出卖的人,其道德堕落的程度简直卑鄙低级到不可思议,孔子在《论语》中认为:“父为子隐”,意思是说父子的相互隐瞒才是真正的正直。当然,这并不是说孔子提倡相互包庇,而是说一个人能舍弃父亲或舍弃儿子而不顾基本的亲情人伦,他还能顾什么呢?!如果把这种人超擢提拔,树为社会典范,那岂不成社会笑柄或悲哀。固然,举报者举报的内容为当政者所禁止,至于所禁内容是否合理、良法还是恶法自另当别论,但如果鼓励这种行为,势必破坏了人与人之间基本的信任和淳朴关系,所以历朝历代的封建明君明令:除“大逆”“谋反”外,不许告讦,违反者加以惩罚。告密者的好处既然成为不可期,告密行为自然就有所收敛了。

翻开世界法律史,西方法律也是允许“亲亲相隐”的,即所谓亲属拒证权制度,如英美、德日等国,法官的理由很简单:法律不能伤害人伦和亲情。这一制度体现的是伦理与法律的完美结合,有利于妥善处理“情”与“法”、“仁”与“利”的悖论,对良好社会关系的构建无疑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当然举报、揭发包括法律意义上的检举立功、坦白与告密看似形式相同,实则有质的区别,举报、检举、揭发的内容大抵属伤天害理、坏人坏事、作奸犯科、违法违纪、揭黑揭丑一类,多为正义之举或少数原因复杂,其结果为司法执纪机关惩恶扬善助力,其行为为善良民众理解和支持,是应弘扬的,否则就有包庇之嫌了,而告密者如同叛徒内奸一样,与公序良俗格格不入,是遭人唾弃的,名声下场历来不怎么好!
作者简介:

杨舟平,陕西凤翔人,高级法官,宝鸡市作家协会理事,凤翔县作家协会副主席。从1986年开始发表作品至今已一百余万字,主要从事散文创作,获市以上文学奖项数十次。出版有散文集《情关风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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