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晨昏,觉天地
——王方晨和他的《大马士革剃刀》
王干
(《中国艺术报》,2016.7.8)

王方晨创作颇丰,而我对他最为深刻的认识则来自他的《大马士革剃刀》。这样具有经典意义的短篇精品,现在较为少见。
在国内文坛,王方晨是非常有爆发力的长跑运动员。一般长跑运动员有耐力,但爆发力不够,爆发力强的,耐力又不够,而像王方晨这样既有爆发力又有耐力的不多。我曾将作家概括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流星型的作家,比如上海的卫慧、棉棉,从黑暗之中骤然起飞,骤然一亮,然后就坠入到无边的黑暗之中。他们把所有的精力、心血、热情在短时间内爆发出来,特别是在北京,一出来就是光芒闪耀,而且是那种让人感觉睁不开眼睛的光芒,但是这些作家一生的才华好像在那一刻全部爆发掉了,这就是流星式的一个特点。
王方晨则显然不属于流星型的作家。他已写作多年,最重要的代表作到《大马士革剃刀》才创作出来。有一些属于恒星型的作家,不注意观察,好像看不到他的光芒,因为他并未拉着长尾巴在天空呼啸而过,但这颗星会时时被人看到,今年会看到他,明年、后年还会看到他。王方晨即属于恒星型的作家。起初看到他在漫天星空中就是那么一颗星星,但是过了几年之后,这颗“方晨星”依旧在那里闪耀。我们需要流星型的作家,但是更需要鼓励恒星型作家。实际上,王方晨这颗恒星发出的却又不是那种幽暗的光,他经常发出明亮的光。
为何我们要提倡做一个恒星型的作家?因为文学是一个寂寞的事业。王方晨写了600余万字,我知道他更多的时间是在黑暗当中自己跟自己一个人较劲。天上的那些恒星也都很孤独,也都是“碧海青天夜夜心”。王方晨这种坚韧的持久的对文学的无限的爱值得我们表示敬意,因为他从来就不是那种流星型的玩票性质的写作。
《大马士革剃刀》曾获得《小说选刊》2014年年度茅台杯的优秀短篇小说奖。那个奖还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每年选择好小说都费尽周折,但是王方晨的《大马士革剃刀》是脱颖而出,当时全票通过。
实际上,《大马士革剃刀》这个小说是王方晨的一个转型之作。首先,我认为它是一个市井小说,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城市小说。中国小说真正进入有点现代意义上的小说作品是《水浒传》。《三国》《西游》都是写神、写英雄,《水浒》也写英雄,但是《水浒》设计了武大郎、潘金莲这样一些有市井味道的人物。王方晨的《大马士革剃刀》作为一个市井小说,写两个剃头匠市井生活的皮里阳秋,并且是发生在当今中国城市化、国际化、现代化进程中的老实街故事。他的最为突出之处,就是把市井小说放置在一个大的背景中来书写。

第二,《大马士革剃刀》具有武侠小说的味道,两个市井人物暗暗较劲,像两个武林中人比拼武艺,他们是在比拼剃头的手艺,也是在比拼德行的标高,有点像倚天屠龙刀,这个屠龙刀则像大马士革的剃刀,因为武侠的一个特点就是较劲。它某种程度上让人感觉到了现代武侠小说的感觉,有点像金庸,也有点像古龙的味道。

第三,《大马士革剃刀》还是一个荒诞小说或者叫哲理小说。它写两个剃头匠的日常,但是又很抽象。看到这个小说以后,能让读者思考很多,不仅是两个剃头匠,而像两个部队、两种政治力量在斗,具有它的抽象性。小说有些地方又是荒诞的,其中有个情节写把猫的毛浑身剃光,令人毛骨悚然,我认为这个好。至于能否把猫剃光光并不重要,因为这是小说。
我因而想到《红楼梦》。大家公认它是现实主义创作,但是里面很多是荒诞的,而且荒诞又非常高级。比如“胡庸医开虎狼药”。晴雯和麝月两个人吓鬼,没吓住麝月,自己被冻感冒,贾宝玉又不敢让贾府的人知道,他认识胡太医,就找胡给她看病、号脉。看病时因为男女授受不亲,一个红幔子里面伸出一张手,这个手的指甲有三寸长,用凤仙花染得通红,没有写晴雯的脸,只写她的手指伸在外面。胡太医一看扭过头去,老妈子赶紧把一个手帕盖住她的红指甲。胡太医当时号脉肯定没号准,胡乱地开了一些补药,胡开的虎狼药。感冒不能补,是要泻的。这个小说通过虎狼药,就把晴雯的美丽、妖娆、性感通过两个手指头就写出来了。
但这指甲三寸长怎么长,如何工作?效果就像《大马士革剃刀》中那个猫全被剃光一样,实则写晴雯的漂亮。而到晴雯临死之前,曹雪芹还不忘渲染晴雯的指甲。晴雯被赶出大观园,贾宝玉偷偷去看她,她就把指甲铰下来送给贾宝玉。曹雪芹在这里写指甲也特别好,因为生病指甲只剩两寸,不写其它,只写晴雯把“像葱管一样”的指甲交给了贾宝玉,让人联想到这个葱管很细、很白、很嫩。
王方晨的小说里面有类似的荒诞,但是小说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能把真写成假,把假写成真。如果把真的写成真的,那叫新闻;把假的写成假的,那也叫新闻。所以,我觉得王方晨的《大马士革剃刀》是具有多重意义上的艺术精品。既知晨昏,更觉天地,《大马士革剃刀》之后,王方晨再有一两篇这样的小说,那就很不得了,离我们期待的目标也就越来越近。对他与此相关的老实街系列小说写作,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