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莱山区检察院与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文件全力服务退役军人
——转自【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近日,莱山区检察院联合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区检察院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合作全力服务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水平,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合力保障辖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实施意见》共计23条,提出建立“涉退役军人及军属办案绿色通道机制”、“信息互通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专项国家司法救助机制”、“法律咨询宣传工作机制”等五项合作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
莱山区检察院建立涉退役军人及军属办案绿色通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作用,最大程度保障退役军人及军属涉案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退役军人及军属的控告、申诉、举报,莱山区检察院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处理、专人办理,不断加大涉退役军人及军属案件的支持起诉、执行监督等工作力度。同时,莱山区检察院通过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加大辖区英烈保护力度。
《实施意见》规定
双方进一步强化常态化交流和长效性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涉退役军人及军属案(事)件信息的互通互联,定期总结、梳理、分析、解决涉及退役军人及军属的突出问题。
《实施意见》指出
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双方探索搭建涉退役军人及军属专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平台,建立退役军人及军属国家司法救助台账,确保救助成效。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双方积极协调社会保险、民政救助、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救助。
《实施意见》要求
双方认真执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原则,依托莱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进社区”、“法律六进”等法律服务平台,定期联合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退役军人及军属知法、守法、用法、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