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莲县撤销对教师追罚处理,人民日报为此发文,善待基层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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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
前段时间,山东五莲县某中学教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处理两个月后,又被当地教育部门追加处理,不仅要求学校不再与该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还将其纳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人们热议。7月28日上午,五莲县发布情况通报:该县教体局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同日,人民日报发文:《善待基层教师,别动辄“追加处理”》
学生犯错,教师理当教育,但却不该体罚学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及时依规进行了处理。但由于当事家长要求,教育局在两个月后又对教师追加处罚,这种“息事宁人”的处理不仅不公平,更不合规,不仅侵害了当事教师的权益,更伤了众多教师的心。人民日报为此评论说,这次相关部门撤销追加处理决定,是及时纠偏,还了老师公道,也抚慰了人心。
有教育,便有惩戒。但事实求是地说,教师是人,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在教育过程中,在一定的场景中,情绪也会有冲动,稍有不慎便可能“过界”,这其实也在“情理之中”。事情出现后,当然我们不能因为教师的“好心”就原谅,便却也不能没有“上线”的“任情”“任性”处理,更不能因“爱子心切的家长要求”,动辄给教师的正当惩戒扣上“体罚”帽子,那样,便会导致教师不敢管、不想管学生,最终形成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教育甚至社会“多管齐输”的局面,更不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作为教师,要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爱生如子,学生犯错,要依规惩戒,不能体罚学生!作为家长和全社会,要尊重教师,体谅教师,当学生甚至自己孩子犯错被惩戒时,当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协商处理,家长绝不能以“爱孩子”的名义对教师不依不饶,非将其“拉下马”而后快;学校和相关部门,在处理相关事件时,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绝不能为“息事宁人”就按“家长要求”,漫无边界地恣意去追罚教师!唯有保持良好的教育生态,才能还学校一片净土,让教师放手去教育学生,让我们的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