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陈运发 刘晓明 孙园园)为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7月26日上午,叶县法院特邀请县人大代表、九龙街道办事处北关居委会主任陈金玉,县人大代表、叶县 昆阳办事处东卫庄支部书记刘建闯,顶着烈日,耐着高温亲临执行第一现场。
平顶山某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先后经叶县法院一审和平顶山中院二审后,被告马某拒绝履行搬离涉案房屋的生效法律判决义务,申请人向叶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对马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又多次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严重后果。但马某多次以各种理由迟迟不搬离。7月26日,在叶县两名人大代表的 见证下,执行局局长齐勇业带领执行干警头顶烈日,经过4小时的强制清场,腾房行动顺利完成,法官当场与双方当事人办理完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