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个窗口、一张名片。随着我县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洛宁交警持续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通过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养、整治道路通行秩序、改善出行环境等措施让我们的城市交通更加安全、文明、有序。今天,就带你看看那些不遵法守规的非机动车。
曝光人员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行人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不得闯灯越线;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停留,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不得闯灯越线或采取绕行的方法强行通过路口;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随意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内停放非机动车。
欲速则不达,没有安全一切归零,让我们一起摒弃交通陋习,让出行更加畅通安全!(洛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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