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车超载的思索
文/逯家驹
2011年发的帖子至今仍然适用。因为在稽查校车的时候,只要发现多坐一个人,那就得罚款,就得扣分,就得追究责任。我认为,国家在制定政策时要有一些理性才是。前八年沸沸扬扬的“校车门”事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难道以前不知道校车的重要性,而在发生恶性事故之后才知道的吗?还有,校车仅仅是因为超员才导致车祸吗?超员和超重的性质一样吗?
我就不明白,究竟怎样才算不超载?所谓“荷载”,难道仅仅是对人的数量要求吗?我不是抬杠,如果载了9个体重超过300斤的人是不是不超载呢?而幼儿园的小朋友10个人的体重也不抵一个大胖子,9座坐10人怎么就超载了呢?所以,所谓“荷载”应该看看多少吨。虽然所谓“超载”――9座坐了10个人,但是这样的辆校车已经安全运行了数年,难道不合情合理吗?我觉得在重量上并不超载,充其量超员而已。这倒不是我在为这样的校车辩护,为其无理变辩三分。假如一个拥有9座的校车仅仅载了9个“袖珍”儿童,不但全国没有一个范例,同时也是资源的极大浪费!不消说校车适当的超员可以理解,就连公共汽车、轻轨、地铁以及火车的严重超员,我们不也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给予了理解和宽容吗?公共汽车一般是20几个座位,但是每每都要挤进去70多人。难道这就不是超载了?难道这就合情合理了?这些林林总总的所谓“超载”现象人们都已心知肚明,而一旦出了车祸后又为什么不拿超载说事了呢?为什么不说是因为超载才出的事儿呢?
综上所述,无论什么类型的车,只要不是重量(吨数)上和体积的超载,决不会成为安全患!即便现在所谓最规范的校车,也决不会有一辆按座位的数量配置学生的,两个成人座位至少坐4个孩子。因为凡是长个脑袋的人都懂——应该尽可能合理地利用资源!为“低碳”做贡献。否则我们就是罪人……